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6,589,963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9年3月30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⒈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3月17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 以2006 年3月28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 于2006年3月30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⒉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市黄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黄浦区国资委”)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将在获得在A股市场的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另外, 在上述承诺期满后,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售的原非流通股份, 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⒈2006 年8 月28日, 公司实施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2005年末总股本为基数, 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1.5股。公司总股本由462,434,148股增为531,799,270股。国家持股由115,566,969股增为132,902,014股。
⒉股改实施后至今, 公司第一大股东黄浦区国资委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比例无变化。
四、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审慎核查,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新世界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如下:
新世界相关股东严格遵守了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做出的承诺。新世界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交易所相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⒈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6,589,963股;
⒉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9 年3月30 日;
⒊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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⒋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数量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有限售流通股股份数量的差异系公司实施2005年度送红股所致,共计增加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468,256股。
⒌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二次安排的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流通股上市。2007年3月30日公司第一次安排了60,311,868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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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备查文件
⒈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628 证券简称:新世界 编号:临2009-002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延长持股锁定期的
承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股改承诺,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市黄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黄浦区国资委”)所持有的本公司132,902,014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三年限售期即将期满,且于2009 年3 月30日、2010 年3月30 日、2011 年3 月30日分三次安排上市。现定于2009 年3 月30日第一次安排其中的26,589,963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的《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于2009 年3月23日接到黄浦区国资委的通知。为了做大做强优势品牌, 继续保持第一大股东的地位,支持上市公司发展,黄浦区国资委就持有的“新世界”即将解禁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延长持股锁定期事宜承诺如下:
自2009年3月30日解禁之日起,黄浦区国资委自愿延长所持有的“新世界”26,589,963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锁定期至2011年3月30日,并承诺在2011 年3月30日前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该笔股份。
特此公告。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