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3月23日,本公司收到哈大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致本公司的三份《中标通知书》(哈大物标函[2009]20、哈大物标函[2009]21、哈大物标函[2009]22),哈大铁路客运专线项目甲供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编号:哈大竞标2009-02,09HDJ-B01包件;哈大竞标2009-02,09HDJ-B02包件;哈大竞标2009-02,09HDJ-B03包件)经谈判委员会评审推荐并经哈大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确认,本公司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物资名称为普通(含低碱)硅酸盐水泥,中标数量合计为1,456,390吨,中标金额为617,873,338元,占本公司2007年度营业收入的15.22%。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881 股票简称:亚泰集团 编号:临2009-013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3月24日上午9时在亚泰大厦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6人,代表股份225,686,861股(含授权委托),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87%。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会议,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长春市融兴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225,686,8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225,686,8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长泰热力经营有限公司和长春吉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225,686,8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了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张晓蕙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九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