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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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9年3月23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在南京银行总行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秘书、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陈胜利先生提议召开并主持,经与会监事的认真审议,表决和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津贴制度(征求意见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批准陈胜利先生辞去监事长职务的议案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陈胜利先生由于年龄的原因,于本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监事会提交了辞呈,提请辞去公司监事长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陈胜利先生的辞呈自公司监事会会议批准时生效。
公司监事会对于陈胜利先生担任公司监事长期间为公司及监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关于选举宋帼芸监事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宋帼芸女士于2009年3月19日在公司第三届工会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当选为本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此次会议推选宋帼芸监事为监事长,并需履行对外信息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上述第一项议案需经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宋帼芸监事长简历
宋帼芸,女,1949年出生,审计师、高级会计师。现任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曾任南京市审计局工交审计处副处长,南京市审计局工交审计二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南京市审计局办公室主任,南京市审计局金融处处长,南京市审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