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3月30日起实行债券净价交易
2009年03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黄金滔
⊙本报记者 黄金滔
记者25日从深交所获悉,为促进交易所债券市场发展,积极与国际惯例接轨,该所将于今年3月30日起对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国债等四类债券实施净价交易。
所谓净价交易,是指在债券现券买卖时,以不含有自然增长应计利息的价格报价并成交的交易方式。
深交所25日向会员发出的通知称,实行净价交易方式后,所有在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交易的国债、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均按净价交易方式进行报盘和交易。上述四类债券在发行期间,如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上网分销方式发行,该所交易系统仍按全价模式进行揭示、报盘、交易,不计算和揭示净价交易模式下的每百元应计利息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