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于二OO九年三月十三日,以当面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于二OO九年三月二十四日下午在上海华源世界广场(中山北路1958号)1007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名,7名董事亲自出席了会议,葛彬林董事授权委托李颜章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张健行董事授权委托傅伟民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审议,会议通过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做出如下决议:
一、以9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以9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0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以9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0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四、以9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08年度财务决算及200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以9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660.327149万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54688.352311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定以本年实现的净利润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公司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议案尚需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以9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0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以9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决定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09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0万元(含差旅费、住宿费等全部费用)。本议案尚需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意见,认为公司所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有证券业务审计资格,拥有一批资历丰富的专业人员,公司聘其为审计机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未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八、以9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四家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2008年度为4家控股子公司--南昌凯马有限公司、南昌凯马柴油机有限公司、无锡华源凯马发动机有限公司、上海凯宁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2.4亿元额度的担保,截止2008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为这四家控股子公司提供了总计人民币8680万元的担保。2009年度这4家控股子公司为开展正常的生产和经营,需要本公司为它们继续提供总计人民币2.6亿元额度的担保,担保期限为壹年,其中:
(一)为本公司直接持有74.68%股权的南昌凯马有限公司提供累计人民币8000万元的担保,南昌凯马有限公司截止200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54.3%(审计数)。
(二)为本公司直接持有93.67%股权的南昌凯马柴油机有限公司提供累计人民币6000万元的担保,南昌凯马柴油机有限公司截止200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64.3%(审计数)。
(三)为本公司直接持有35%股权、具有80%表决权的无锡华源凯马发动机有限公司提供累计人民币2000万元的担保,无锡华源凯马发动机有限公司截止200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72%(审计数)。因无锡华源凯马发动机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该担保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审计,截止2008年12月31日,无锡华源凯马发动机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1,346万元,净资产为5,873万元;2008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6,718万元,净利润2095万元。
(四)为本公司直接持有99%股权的上海凯宁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累计人民币1亿元(或等额外币额度)的担保,上海凯宁进出口有限公司截止200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65%(审计数)。
九、以9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进行债务重组的议案》。
2005年9月中国华源集团爆发了债务危机以后,本公司作为原华源系控股企业,深受债务危机影响,几年来正常的金融经营环境始终得不到根本改善,以致于公司本部及部分子公司的到期银行债务逾期未还,并欠息及被银行追加罚息,给本公司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截至2008年10月底,本公司逾期贷款本金为37485万元,欠息为3155万元。2008年4月中国恒天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恒天集团”)通过司法拍卖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在恒天集团的支持下,本公司与华源集团债权人(银行)委员会及各债权银行进行了积极的沟通和洽谈,经过不懈努力,目前本公司已与各债权银行达成共识,并签署了《债务重组谅解备忘录》,此次债务重组的要点是:
(一)债务重组的原则:确保本公司债权人本金安全,债权人支持本公司持续经营、积极发展。
(二)中国恒天集团公司为本公司本部在银行的贷款分别提供信用担保。
(三)为切实降低债权银行债务风险,积极履行本公司对债权人的责任和义务,在恒天集团支持下,本公司应在债务重组执行开始之时,偿付各债权银行现有逾期贷款本金的5%,债权银行给予豁免应向其支付而尚未支付的欠息、复利和罚息。
本公司在债务重组日后五年内对现有债权银行逾期贷款本金按年分期偿还,其中前三年各偿还10%,后两年全数清偿。
(四)债务重组完成后,债权银行根据公司经营情况重新认定贷款质量(使贷款转为正常)。
(五)本公司和担保方恒天集团若在相关债务全额偿还之前违约,债权银行可立即追收所有到期或未到期的相关贷款或其他担保权益,包括对未付利息、罚息及复利的追索权。
如本次债务重组得以顺利推进,将给本公司带来较为有利的影响。
为顺利推进债务重组,董事会进行特别授权,授权本公司董事长签署与本次债务重组相关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合同》、《股权质押合同》等。
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意见,认为此次债务重组有利于公司恢复正常经营融资环境,取得银企互惠合作、不断发展的地位,促进公司持续发展,同意公司进行债务重组。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十、以8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租赁办公场地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张健行回避表决。
十一、以8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山东华源莱动内燃机有限公司拟收购并租赁山东莱动内燃机有限公司相关资产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王柏松回避表决。
十二、以8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柏松回避表决。
十三、以9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公司已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部分资产核销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遵循“稳健、谨慎”的会计核算原则,到2008年末共计提各类减值损失22911.05万元,其中计提应收款项坏帐准备17423.20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414.45万元,计提长期股权投资损失656.84万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3416.56万元。2008年对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共计13468.79万元予以核销,其中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减值准备3429.5万元,存货跌价准备313.23万元,应收款项坏帐准备9726.06万元。
十四、以9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机构2008年度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
十五、以9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决定对公司章程第103条、第107条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第103条为: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它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单笔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5%、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75%的限额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资产抵押、收购或出售资产、委托理财等事项。
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九)决定除由股东大会决定以外的公司对外担保。该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
(十)在单笔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5%、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75%的限额范围内,决定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事项;
(十一)决定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下的关联交易事项;
(十二)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四)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五)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六)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七)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八)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九)制订股权激励计划的草案;
(二十)法律、法规、本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修订后的第107条为: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四)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紧急的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五)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在单笔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65%的限额范围内,决定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事项。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应进行修订。
十六、以9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会议还对有关事项进行了通报。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900953 股票简称:*ST凯马B 编号:临2009-06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于二OO九年三月十三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于二OO九年三月二十四日上午,在上海华源世界广场(中山北路1958号)1007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会议应到监事5名,4名监事亲自出席了会议,监事杜谦益授权委托监事陆云良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云良主持。会议决议如下:
一、以5票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以5票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08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提出了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2008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2008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8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08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900953 股票简称:*ST凯马B 编号:临2009-07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山东华源莱动内燃机有限公司拟收购并租赁
山东莱动内燃机有限公司相关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华源莱动内燃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莱动”)及所属企业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向关联方山东莱动内燃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莱动”)及所属企业收购柴油机零部件整套生产线以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并租赁山东莱动的相关资产。
● 关联董事回避事宜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召开过程中,在对《关于控股子公司山东华源莱动内燃机有限公司拟收购并租赁山东莱动内燃机有限公司相关资产的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王柏松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均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
● 独立董事意见
前述关联交易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交易的独立意见。
●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华源莱动进行产品结构调整。
一、关联交易概况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华源莱动多缸柴油机的产销量逐年攀升,但局限于50马力以下小功率的产品,无法匹配大中马力农机市场的需求,华源莱动快速进入大中拖和中功率段农机配套市场成为产品结构调整策略的必然选择。山东莱动专为工程机械、大型拖拉机、大型联合收割机及各种机组产品开发设计的TL4110系列机型已经获得国家专利,形成批量生产能力,业已成为经过市场验证的成熟产品,但未能形成规模化的量产能力。华源莱动收购山东莱动TL4110系列机型等相关资产,可以立即填补华源莱动在此功率段的产品空白,节省重新开发的经费及长时间的市场验证期;同时借助TL 4110机型产品平台,通过增压中冷等技术改进,可系列化开发80—120马力的大功率发动机,迅速形成量产能力,进入大中马力农机配套市场,完善华源莱动在大中型农业装备及工程机械配套功率段的产品链,扩大市场份额,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此外,华源莱动吸纳和利用山东莱动闲置的场地和设备等相关资源,既可缓解生产场地不足的矛盾,也可实现对产能布局的重新调整和规划,强化资源的集中和高效运行。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山东莱动内燃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柏松
注册地址:山东省莱阳市五龙北路40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1250万元
组织机构代码:16980070-8
主营业务:系列车用、工程用、农用发动机、汽车、农用汽车、农业机械、化工机械、机械进出口、房地产开发。
(二)关联关系
山东莱动内燃机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76%的股份,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其法定代表人王柏松先生是本公司的董事。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拟收购的资产包括三部分
第一部分为山东莱动TL4110机型整套生产线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相应的无形资产。经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以2008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值为1111.7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739.43万元,流动资产372.35万元,无形资产不作价。
第二部分为山东莱动全资子公司----莱阳莱动通力机械厂(以下简称“通力机械厂”)的部分流动资产和部分负债,经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以2008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流动资产包括在用原材料、产成品等评估值为286.03万元;流动负债评估值为430.38万元。
第三部分为山东莱动内燃机有限公司弹簧分公司(以下简称“弹簧分公司”)的部分流动资产和部分流动负债, 其中流动资产包括在用原材料、产成品、在制品等,经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以2008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流动资产评估值为295.34万元,流动负债评估值为104.69万元。
(二)以华源莱动设立的柴油机配套零部件生产平台,租赁通力机械厂和弹簧分公司的土地和厂房及相关的生产设备。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此次收购的山东莱动的相关资产,收购价格总计为1258.89万元(包括17%的增值税)。经与山东莱动协商,考虑到华源莱动资金不足的状况,山东莱动同意收购资产的货款采用先挂账、再分期付款的方式,双方议定付款期限为五年。
此次租赁的土地租赁费用按照土地实缴税费计价,房屋建筑租赁费用按照房屋折旧、房产税和营业税及附加计价,设备租赁费用按折旧、营业税及附加计价,合计年租赁费用为65.64万元,按年支付。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华源莱动快速、有效地调整产品结构,实现对产能布局的重新调整和规划,并缓解生产场地不足的矛盾,强化资源的集中和高效运行。
六、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已在事前审阅了上述关联交易的有关材料,同意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事项,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后,山东华源莱动内燃机有限公司将与山东莱动内燃机有限公司签署协议。
八、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经独立董事签名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经独立董事签名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四)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天圆开评报字(2008)第112047号”评估报告;
(五)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天圆开评报字(2008)第112048号”评估报告;
(六)山东莱动内燃机有限公司关于资产评估范围的说明。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900953 股票简称:*ST凯马B 编号:临2009-08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预计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 关联人 | 预计总金额 (万元) | 上年实际发生的总金额(万元) |
关联人向公司提供租赁服务 | 设备、建筑物 | 山东莱动内燃机有限公司 | 180 | 90.86 |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华源莱动内燃机有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向关联方山东莱动内燃机有限公司租用设备和房屋建筑物,2009年租赁费用合计为180万元,其中:生产用磨床、车床等设备72台,年租赁费预计57万元;空压机房、仓库等房屋5幢,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年租赁费预计123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山东莱动内燃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柏松
注册地址:山东省莱阳市五龙北路40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1250万元
组织机构代码:16980070-8
主营业务:系列车用、工程用、农用发动机、汽车、农用汽车、农业机械、化工机械、机械进出口、房地产开发。
(二)关联关系
山东莱动内燃机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76%的股份,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其法定代表人王柏松先生是本公司的董事。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基础,将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持续性的交易行为,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其它股东利益造成损害。
五、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已在事前审阅了预计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有关材料,同意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事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事项后,山东华源莱动内燃机有限公司将与山东莱动内燃机有限公司正式签署协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经独立董事签名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经独立董事签名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900953 股票简称:*ST凯马B 编号:临2009-09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租赁办公场地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况
目前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上海凯宁进出口有限公司租赁上海市中山北路1958号10楼作为办公用房。因经营需要,上海凯宁进出口有限公司需自行使用10楼,因此本公司拟重新租赁办公场地。从加强对子公司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共享会议室等办公资源、降低管理费用的角度,本公司拟租赁位于同一幢楼的15楼作为办公用房。经与上海市中山北路1958号15楼(以下简称“15楼房产”)产权人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沟通,对方同意参照市场价格将15楼房产出租给本公司。经查询,15楼房产虽已被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抵押并被法院查封,但不影响出租。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正浩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60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90669.6万元
组织机构代码:13221515-0
主营业务: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房地产开发经营,仓储,原油,对外经济合作业务;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出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
(二)关联关系
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7.24%的股份,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其副总经理张健行先生是本公司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行为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5楼房产建筑面积为953平方米,本公司租赁期限为两年。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基础,将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董事会授权经理层与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具体的合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办公和稳定发展。
五、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已在事前审阅了关于拟租赁办公场地的关联交易的有关材料,同意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事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事项后,本公司将与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正式签署协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经独立董事签名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经独立董事签名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900953 股票简称:*ST凯马B 编号:临2009-10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9年4月16日上午9:30开始,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上海市中山北路1958号华源世界广场10楼1007会议室。
三、 会议主要议程
1、审议《关于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0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08年度财务决算及200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聘请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进行债务重组的议案》;
8、审议《关于为无锡华源凯马发动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止2009年4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等有关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登记时间
2009年4月15日上午9:00-下午5:00
七、登记地点
上海市中山北路1958号10楼
八、其它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公司联系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1958号10楼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周丽 021-62036446
史建萍 021-62035587
传真:021-62030851 邮编:200063
特此公告。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