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会拟定于2009年4月20日召开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9年4月20日(星期一)下午1:30
2、召开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南城大道199号正联大厦会议室
3、召集人: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述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08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8年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08年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审议《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暂时用于弥补流动资金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与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层增加土地储备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3、审议《关于申请2009年度银行贷款规模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拆借资金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登记办法: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一)登记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09年4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分
(三)登记及联系地址:
1、重庆市南岸区南城大道199号正联大厦23楼
2、联系电话:023-89021876,023-89021877
3、联系人:黄力进、童永秀、杨丽华
4、传真:023-89021878
5、邮政编码:400060
(四)出席会议资格:
1、截止2009年4月1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均可委任一名人士(不论该人士是否为股东)作为其股东代理人,代理出席及表决。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9年4月20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738565; 投票简称:迪马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投票方式
方式一: 对全部议案一次性进行表决,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99.00元代表全部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方式二: 分项表决: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顺序号,如以1.00元代表第一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2.00元代表第二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此类推。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申报价格(元) |
1 | 公司2008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 1.00 |
2 | 公司200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0 |
3 | 2008年财务决算报告 | 3.00 |
4 | 2008年利润分配方案 | 4.00 |
5 | 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5.00 |
6 |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6.00 |
7 | 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暂时用于弥补流动资金议案 | 7.00 |
8 | 关于公司与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 8.00 |
9 |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9.00 |
10 | 关于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 10.00 |
11 | 关于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层增加土地储备的议案 | 11.00 |
12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2.00 |
13 | 关于申请2009年度银行贷款规模的议案 | 13.00 |
14 |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拆借资金的议案 | 14.00 |
(3) 投票注意事项:
◆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共有14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申报不得撤单。如对全部议案一次性进行表决,则以99.00元代表全部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
◆ 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 如只对其中一项或几项议案进行表决申报,未进行表决申报的其他议案默认为齐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议案:
(1)公司200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0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08年财务决算报告;
(4)2008年利润分配方案;
(5)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暂时用于弥补流动资金议案;
(8)关于公司与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11)关于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层增加土地储备的议案;
(1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3)关于申请2009年度银行贷款规模的议案;
(14)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拆借资金的议案;
分别代为行使 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编号:临2009-20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8年年度报告部分内容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 年年报全文及相关文件已于2009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2008年年报摘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部分数据填报不准确,现对其有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原年报全文P24页中:(六)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计提法定盈余公积的基数有误,不应该为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而应该是以母公司当期实现的净利润。
现更正为:(六)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本公司第三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于2009年3月20日召开,会议通过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母公司2008年度实现的净利润88,896,626.45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计8,889,662.65元;拟分配现金股利8,000,000元(即按照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2元(含税);以截止200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8股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此利润分配预案有待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附件表中2008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占用资金利息)合计为“646”元;2008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合计“646”元。现更正为:2008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占用资金利息)合计为“8”元;2008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合计“280”元。
公司对2008年年度审计报告中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以2009年3月27日披露的年报及相关文件内容为准。
公司对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3 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 临2009-21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迪马股份
股票代码:600565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盐城市环城西路213号
办公通讯地址:盐城市环城西路213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二○○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收购人声明
1、本报告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法规编制本报告。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人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淮动力)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本持股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公司、江淮动力:指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迪马股份:指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指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指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迪马股份流通股20,000,000股,构成迪马股份权益变动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盐城市环城西路213号
法定代表人:胡尔广
注册资本:84,6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渝直:320900000040366
税务登记证号:320901140131651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内燃机、发电机、电动机、水泵、榨油机、农业机械制造与销售
通讯地址:盐城市环城西路213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国籍长期居住地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胡尔广 | 董事长 | 男 | 中国 | 无 |
张建强 | 董事 | 男 | 中国 | 无 |
王乃强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男 | 中国 | 无 |
朱瑞龙 | 董事 | 男 | 中国 | 无 |
卞志山 | 独立董事 | 男 | 中国 | 无 |
马 琳 | 独立董事 | 女 | 中国 | 无 |
丁君风 | 独立董事 | 女 | 中国 | 无 |
徐 立 | 监事会主席 | 男 | 中国 | 无 |
侯玉荣 | 监事 | 男 | 中国 | 无 |
陈 玲 | 监事 | 女 | 中国 | 无 |
张超建 | 副总经理 | 男 | 中国 | 无 |
陈忠卫 | 副总经理 | 男 | 中国 | 无 |
卢柏林 | 副总经理 | 男 | 中国 | 无 |
刘步太 | 副总经理 | 男 | 中国 | 无 |
邹 彬 | 副总经理 | 男 | 中国 | 无 |
王均星 | 副总经理 | 男 | 中国 | 无 |
王志成 | 副总经理 | 男 | 中国 | 无 |
向志鹏 | 财务总监 | 男 | 中国 | 无 |
上述人员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持有、控制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形。
第三节 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所持股份的目的是收回投资并获取投资收益。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减持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依照《收购办法》和《准则15 号》,截至到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迪马股份12,000,000股,占股份总额的3.00%。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截止2009年3月26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4,000,000股,占总股本的1.00%。2008年4月24日至2009年3月2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减持股份比例为公司总股本的5.00%。该比例达到相关权益变动的要求,特编制本报告。
(四)所持股份权利受限情况:截至2009年3月2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减持迪马股份中无质押,无冻结情况。
第五节 前12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转让股份情况交易价格区间:
1、截止2009年3月26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迪马股份共计4,000,000股,占其股份总数的1.00%。
交易价格区间: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迪马股份流通股份在上述日期中的价格为7.00元。
2、截止2009年2月2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迪马股份共计8,250,000 股,占其股份总数的2.06%。
交易价格区间: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迪马股份流通股份在上述日期中的价格为5.02元。
(二)二级市场减持情况:
1、截止2008 年4 月25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7,750,000 股(按转增股本后计算),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4%。
交易价格区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迪马股份流通股份在上述日期中的价格区间为8.85-9.46元。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它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证明文件
上述备查文件经确认的复印件可在迪马股份证券部查阅。
联系人:童永秀、杨丽华
联系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城大道199号正联大厦23楼
联系电话:023-89021877
联系传真:023-89021878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尔广
签署日期: 2009年3月26日
附: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地点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迪马股份 | 股票代码 | 600565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盐城市环城西路213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上市公司以上的控制权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32,000,000股 (按转增后计算) 持股比例8.00% |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 4,000,000股 变动比例1.00% 持股数量 20,000,000股 持股比例5.00%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尔广
日期:200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