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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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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报告摘要
    2009年03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上接C101版)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诉讼(仲裁)涉及金额诉讼(仲裁)进展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诉本公司担保追偿一案。 终结执行终结执行终结执行
    因本公司及本公司浙江凤凰化工分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之间借款合同纠纷诉讼,截至2008 年11月20日,本公司下属浙江凤凰化工分公司在(2007)金中民二初字第130号民事判决书项下积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人民币贷款本息合计38736605.91元。3437.26执行完毕责令本公司立即履行支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人民币34,372,637.63元(含案件诉讼费216,380元)及利息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负担本案申请执行费101,773元。执行完毕
    中国华源辽宁公司在起诉状中称其于2004年4月按本公司要求将300万元人民币汇入本公司指定账户,本公司未予偿还;请求法院判令本公司返还借款人民币300万元及利息74.082万元,判令本公司赔偿诉讼损失一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300审理终结本公司应偿还中国华源辽宁公司借款人民币300万元。正在执行中
    浙江丰登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诉本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00.84正在审理中冻结本公司浙江凤凰化工分公司、本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1,008,430.96元或查封、扣押价值相当的财产。正在审理中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诉本公司民间借贷纠纷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冻结本公司所持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2005年9月,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与本公司(时称: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三笔共2000万元借款合同,后因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状况恶化,造成借款逾期未还。根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民事起诉状,其诉讼请求为:(1)要求本公司偿还三笔共2000万元借款本金、及欠息、罚息、逾期利息;(2)要求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2000已判决。(1)本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三笔借款合计人民币2000万元;(2)本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按合同约定利率支付欠息、欠息利息、逾期利息、逾期罚息;(3)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主张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针对上述给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正在执行中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就本公司在该行逾期借款事宜诉本公司及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8681.38 (1)冻结本公司存款人民币36719164.40元,或查封本公司相同价值的其它财产及权益;(2)冻结本公司存款人民币24710329.58元,或查封本公司相同价值的其它财产及权益;(3)冻结本公司存款人民币25384262.44元,或查封本公司相同价值的其它财产及权益。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诉本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5499.81已判决。(1)本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借款人民币54998112.18元,并支付利息及律师代理费;(2)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市方达实业有限公司及麦校勋对上述本公司还款义务承担连带共同清偿责任。正在执行中。

    1、担保追偿诉讼

    报告期内,本公司接到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金中民执字第00280-6号民事裁定书,因权利人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其已与被执行人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要求终结本案的执行程序。法院裁定如下:本院(2007)金中民执字第280号案终结执行。

    担保追偿诉讼事项详见2007年4月4日、6月30日、9月6日、12月7日、12月20日,2008年1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告。

    2、借款合同纠纷诉讼

    报告期内,本公司接到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金中民执字第348号执行通知书,责令本公司立即履行支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人民币34,372,637.63元(含案件诉讼费216,380元)及利息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负担本案申请执行费101,773元。报告期公司已接到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金中民执字第348号执行通知书,责令本公司立即履行支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人民币34,372,637.63元(含案件诉讼费216,380元)及利息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负担本案申请执行费101,773元。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浙江凤凰化工分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签订《还款免息协议》。截止目前,本公司已按照协议之约定偿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贷款本金合计人民币3249万元以及案件受理费211380元、保全费5000元、执行费101773元;同时,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根据协议约定免除本公司所欠贷款利息人民币6246605.91元及2008年11月20日至2008年 12月20日期间的利息。

    借款合同纠纷诉讼事项详见2007年4月20日、9月6日,2008年1月28日、12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告。

    3、借款纠纷诉讼

    报告期内,本公司接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传票及应诉通知书(2008)浦民二(商)初字第1190号,该院已受理中国华源辽宁公司诉本公司企业之间借款纠纷一案。中国华源辽宁公司在起诉状中称其于2004年4月按本公司要求将300万元人民币汇入本公司指定账户,本公司未予偿还;请求法院判令本公司返还借款人民币300万元及利息74.082万元,判令本公司赔偿诉讼损失一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本案于2008年4月14日开庭审理,并已审理终结,本公司应偿还中国华源辽宁公司借款人民币300万元。目前本案正在执行中。

    上述事项公司已于2008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公告。

    4、买卖合同纠纷诉讼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本公司接到浙江省兰溪市人民法院(2008)兰民二初字第322号传票、应诉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浙江省兰溪市人民法院已受理浙江丰登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诉本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将于2008年7月31日开庭审理。因浙江丰登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浙江省兰溪市人民法院裁定冻结本公司浙江凤凰化工分公司、本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1,008,430.96元或查封、扣押价值相当的财产。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

    上述事项公司已于2008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公告。

    5、民间借贷纠纷诉讼

    2008年10月8日,本公司收到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08)东中法民一初字第259号」、民事裁定书「(2008)东中法民一初字第259号之一」。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诉本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并根据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裁定如下:查封、冻结本公司所持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价值人民币270.5万元的股权。

    2008年10月10日,本公司收到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8)东中法民一初字第259号之二」。该院根据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裁定如下:查封、冻结本公司所持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尚未冻结的价值人民币154.5万元的股权。

    上述事项公司已于2008年10月9日、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公告。

    6、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

    2008年11月17日,本公司接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传票及应诉通知书「(2008)黄民二(商)初字第5030号、5031号、5032号」。该院已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诉本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并将于近期开庭审理。

    2005年9月,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与本公司(时称: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三笔共2000万元借款合同,后因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状况恶化,造成借款逾期未还。根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民事起诉状,其诉讼请求为:(1)要求本公司偿还三笔共2000万元借款本金、及欠息、罚息、逾期利息;(2)要求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2009年3月3日,本公司接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8)黄民二(商)初字第5030号、5031号、5032号」。该院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诉本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如下:(1)本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三笔借款合计人民币2000万元;(2)本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按合同约定利率支付欠息、欠息利息、逾期利息、逾期罚息;(3)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主张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针对上述给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上述事项公司已于2008年11月19日、2009年3月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公告。

    7、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本公司接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同时送达的三份民事裁定书[(2009)沪二中民三(商)初字第2号、3号、4号],该院在审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就本公司在该行逾期借款事宜诉本公司及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根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所提出之财产保全申请,三份民事裁定书分别裁定如下:(1)冻结本公司存款人民币36719164.40元,或查封本公司相同价值的其它财产及权益;(2)冻结本公司存款人民币24710329.58元,或查封本公司相同价值的其它财产及权益;(3)冻结本公司存款人民币25384262.44元,或查封本公司相同价值的其它财产及权益。

    上述事项公司已于2009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公告。

    8、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于2007年11月21日向本公司发放贷款人民币5500万元,借款期限至2010年11月20日止。因第一笔借款到期后本公司未及时归还,该行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本公司接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8)沪一中民三(商)初字第100号」,就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诉本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如下:(1)本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借款人民币54998112.18元,并支付利息及律师代理费;(2)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市方达实业有限公司及麦校勋对上述本公司还款义务承担连带共同清偿责任。

    上述事项公司已于2009年3月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公告。

    7.8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7.8.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4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9 公司董事会未对公司内部控制出具自我评估报告。

    7.10 公司是否披露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否

    §8 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

    8.1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2008 年公司共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13次董事会,公司监事会列席了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情况进行了监督。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运作。公司通过法人治理专项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做出的各项决议,都是本着公司利益最大化的目标,是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8.2 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2008 年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对公司的定期报告、财务决算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以及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公司2007 年中期报表数据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查。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财务运作正常,定期报告的内容及格式均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北京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8 年度财务报告,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和公正的。

    8.3 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8.4 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08 年收购、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的行为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未造成公司资产流失,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

    8.5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2008年,监事会对公司转让所持江苏华源药业有限公司股权、实际控制人赠予资产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严格审核监督。

    公司监事会认为:交易内容遵循了诚信、公正、公平的市场原则,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实施过程合法、规范,交易价格合理、公允,维护了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8.6 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独立意见

    北京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2008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出具了无保留意见附带强调事项的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强调事项为:“公司因涉嫌违反证券法规于2006年8月31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稽查局立案调查,截止审计报告日尚未获知调查处理结果。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对此,公司监事会作如下说明:

    2006年8月31日,公司因涉嫌违反证券法规被中国证监会上海稽查局立案稽查,迄今已历两年有余。期间,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上海稽查局立案稽查工作,但截至目前,稽查尚无结论。

    公司已结合2005年报审计对以前年度重大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调整后,因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其后,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许志榕对公司开展重组,公司股票于2008年7月1日恢复上市交易。

    目前,公司主业重新定位、盈利能力显著提升,基本面发生根本性积极变化。公司应继续积极配合立案稽查工作,如有结果,应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9 财务会计报告

    9.1 审计意见

    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审计
    审计意见□标准无保留意见      √非标意见
    审计意见全文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五)所述,方达资源因涉嫌违反证券法规于2006年8月31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稽查局立案调查,截止审计报告日尚未获知调查处理结果。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学锋 黄忠利


    9.2 财务报表(附后)

    9.3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变更。

    9.4 本报告期无会计差错更正。

    9.5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

    根据本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上海华源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华源医药营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报告期完成了股权转让的相关手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已将两公司1-5月份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纳入合并范围,报告期末已不再合并两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根据本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转让江苏华源药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486号”文《关于核准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批复》,报告期公司完成了江苏华源88%股权的过户。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公司已将该公司1-4月份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纳入合并范围,报告期末已不再合并该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报告期根据公司产业发展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分别投资组建了东莞市鑫路翔改性沥青有限公司、东莞市方达环保产品销售有限公司、陕西鑫路翔沥青科技有限公司等三家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已将上述公司纳入公司会计报表合并范围。

    资 产 负 债 表

    2008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注释合并数母公司数
    期末余额年初余额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七、195,876,969.92168,896,445.22271,538.562,582,289.36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七、2 50,000.00  
    应收账款七、373,996,747.6172,634,595.822,791,376.337,994,580.35
    预付款项七、532,542,467.053,483,501.08 110,179.00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七、423,090,944.3222,924,587.8413,229,744.7831,968,112.71
    存货七、6127,042,869.5553,193,543.342,023,819.6221,800,642.4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七、71,689,998.34841,719.58  
    流动资产合计 354,239,996.79322,024,392.8818,316,479.2964,455,803.8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七、87,551,542.12231,749,254.27466,943,776.16466,170,001.93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七、985,817,646.28128,050,668.9428,203,061.9541,833,753.80
    在建工程七、10159,294.02139,000.00159,294.02139,000.0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七、11254,998,824.51307,759,407.0916,916,230.9120,874,128.36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七、12 48,000.00 48,0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432,538.15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348,959,845.08667,746,330.30512,222,363.04529,064,884.09
    资 产 总 计 703,199,841.87989,770,723.18530,538,842.33593,520,687.92

    公司法定代表人:麦校勋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刘晓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伍宝清

    资 产 负 债 表(续)

    2008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注释合并数母公司数
    期末余额年初余额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七、14320,318,972.50342,808,972.50290,318,972.50322,808,972.50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七、1517,856,397.2250,754,116.3910,753,446.4224,714,245.31
    预收款项七、164,290,752.1410,193,389.323,474,745.636,613,026.06
    应付职工薪酬七、185,110,294.2216,697,675.763,748,282.827,852,244.56
    应交税费七、2042,231,293.9557,831,221.4644,682,010.4933,024,387.59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七、191,682,830.001,682,830.001,682,830.001,682,830.00
    其他应付款七、17139,202,824.01239,441,221.55150,331,418.80223,865,669.1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530,693,364.04719,409,426.98504,991,706.66620,561,375.1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七、214,881,612.6125,405,966.68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4,881,612.6125,405,966.68  
    负债合计 535,574,976.65744,815,393.66504,991,706.66620,561,375.1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七、22190,343,678.00150,081,697.00190,343,678.00150,081,697.00
    资本公积七、2368,757,127.0682,824,636.8368,757,127.0681,402,888.87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七、246,339,144.246,339,144.246,339,144.246,339,144.24
    未分配利润七、25-185,790,665.76-231,883,798.45-239,892,813.63-264,864,417.31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79,649,283.547,361,679.6225,547,135.67-27,040,687.20
    少数股东权益 87,975,581.68237,593,649.9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67,624,865.22244,955,329.5225,547,135.67-27,040,687.2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03,199,841.87989,770,723.18530,538,842.33593,520,687.92

    公司法定代表人:麦校勋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刘晓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伍宝清

    利 润 表

    2008年12月

    编制单位: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注释合并数母公司数
    本年金额上年金额本年金额上年金额
    一、营业收入七、26390,524,034.55204,102,405.6152,547,028.59142,738,419.56
    减:营业成本七、26280,828,669.18187,405,901.6854,251,571.43135,484,583.63
    营业税金及附加 879,959.76824,844.69408,257.03543,804.90
      销售费用 4,566,259.1910,281,244.642,325,806.326,464,117.57
      管理费用 32,132,206.3251,958,996.4818,430,468.7020,308,783.67
      财务费用七、2728,259,208.1822,228,038.9723,133,118.5921,182,655.74
      资产减值损失七、2818,753,096.2151,140,177.7413,713,299.5845,113,363.2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七、2945,732,362.659,613,953.3673,539,915.317,180,840.8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9,682,046.33-1,647,621.85 -4,156,436.06
    二、营业利润 70,836,998.36-110,122,845.2313,824,422.25-79,178,048.39
    加:营业外收入七、3011,990,571.71275,147,924.6711,823,924.71275,111,484.01
    减:营业外支出七、312,312,291.203,547,480.35676,743.2862,260.0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892,743.83 632,036.5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80,515,278.87161,477,599.0924,971,603.68195,871,175.58
    减:所得税费用七、3221,434,155.6230,693,798.49 30,693,798.49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填列) 59,081,123.25130,783,800.6024,971,603.68165,177,377.0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6,093,132.69131,448,949.7624,971,603.68165,177,377.09
    少数股东损益 12,987,990.56-665,149.16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240.880.131.10
    (二)稀释每股收益 0.240.880.131.10

    公司法定代表人:麦校勋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刘晓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伍宝清

    现 金 流 量 表

    2008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注释合并数母公司数
    本年金额上年金额本年金额上年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78,162,203.01211,137,005.1257,943,676.90159,967,458.25
    收到的税费返还 1,052,008.37113,151.47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3310,210,761.7130,005,814.80538,954.5922,803,023.5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89,424,973.09241,255,971.3958,482,631.49182,770,481.7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57,057,667.46182,058,000.1542,528,488.44143,523,437.8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0,237,581.2322,579,622.306,022,168.2511,372,535.45
    支付的各项税费 37,022,416.437,791,150.563,239,122.384,922,335.59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3337,930,229.7116,727,345.166,980,738.678,974,183.6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62,247,894.83229,156,118.1758,770,517.74168,792,492.5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2,822,921.7412,099,853.22-287,886.2513,977,989.2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00,002.00 100,002.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31,450,389.70790,605.0031,415,389.70790,605.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1,515,053.48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63,708,175.19 10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035,338.22264,498,780.1931,515,391.70100,790,605.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4,271,331.984,742,075.186,900.001,076,851.53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271,331.984,742,075.186,900.001,076,851.5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764,006.24259,756,705.0131,508,491.7099,713,753.4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500,000.004,5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500,000.004,5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2,490,000.00109,189,903.8232,490,000.00108,189,903.8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还利息支付的现金 5,970,559.803,576,359.641,041,356.253,441,904.14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8,460,559.80112,766,263.4633,531,356.25111,631,807.9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960,559.80-108,266,263.46-33,531,356.25-111,631,807.9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3,019,475.30163,590,294.77-2,310,750.802,059,934.7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8,896,445.225,306,150.452,582,289.36522,354.6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5,876,969.92168,896,445.22271,538.562,582,289.36

    公司法定代表人:麦校勋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刘晓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伍宝清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2008年度

    编制单位: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  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150,081,697.0082,824,636.83 6,339,144.24-231,883,798.45 237,593,649.90244,955,329.52150,081,697.0084,102,892.84 33,052,611.78-374,696,369.45 2,684,074.58-104,775,093.25
    加:会计政策变更         -778,256.01 -26,713,467.5429,852,221.24  2,360,497.69
    前期差错更正            -18,488,600.00  -18,488,600.00
    二、本年年初余额150,081,697.0082,824,636.83 6,339,144.24-231,883,798.45 237,593,649.90244,955,329.52150,081,697.0083,324,636.83 6,339,144.24-363,332,748.21 2,684,074.58-120,903,195.56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40,261,981.00-14,067,509.77  46,093,132.69 -149,618,068.22-77,330,464.30 -500,000.00  131,448,949.76 234,909,575.32365,858,525.08
    (一)净利润    46,093,132.69 12,987,990.5659,081,123.25    131,448,949.76 -665,149.16130,783,800.60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26,194,471.23    0.0026,194,471.23 -500,000.00     -500,000.00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增加       0.00        
    2、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 -1,421,747.96     -1,421,747.96        
    3、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得所得税 -9,205,406.40     -9,205,406.40        
    4、其他 36,821,625.59     36,821,625.59 -500,000.00     -500,000.00
    上述(一)和(二)小计 26,194,471.23  46,093,132.69 12,987,990.5685,275,594.48 -500,000.00  131,448,949.76 -665,149.16130,283,800.60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62606058.78-162606058.78      235,574,724.48235,574,724.48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500,000.002,500,000.00      237,593,649.90237,593,649.90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165,106,058.78-165,106,058.78      -2,018,925.42-2,018,925.42
    (四)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40,261,981.00-40,261,981.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40,261,981.00-40,261,981.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190,343,678.0068,757,127.06 6,339,144.24-185,790,665.76 87,975,581.68167,623,461.75150,081,697.0082,824,636.83 6,339,144.24-231,883,798.450.00237,593,649.90244,955,329.52

    公司法定代表人:麦校勋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刘晓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伍宝清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2008年度

    编制单位: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 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150,081,697.0081,402,888.87 6,339,144.24-264,864,417.31 -27,040,687.20150,081,697.0083,324,636.83 6,339,144.24-345,219,844.59 -105,474,366.52
    加:会计政策变更        -1,421,747.96  -66,333,349.81 -67,755,097.77
    前期差错更正           -18,488,600.00 -18,488,600.00
    二、本年年初余额150,081,697.0081,402,888.87 6,339,144.24-264,864,417.31 -27,040,687.20150,081,697.0081,902,888.87 6,339,144.24-430,041,794.40 -191,718,064.29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40,261,981.00-12,645,761.81  24,971,603.68 52,587,822.87 -500,000.00  165,177,377.09 164,677,377.09
    (一)净利润    24,971,603.68 24,971,603.68    165,177,377.09 165,177,377.09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27,616,219.19    27,616,219.19 -500,000.00    -500,000.00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增加              
    2、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              
    3、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 -9,205,406.40    -9,205,406.40       
    4、其他 36,821,625.59    36,821,625.59 -500,000.00    -500,000.00
    上述(一)和(二)小计 27,616,219.19  24,971,603.68 52,587,822.87 -500,000.00  165,177,377.09 164,677,377.09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得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40,261,981.00-40,261,981.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40,261,981.00-40,261,981.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190,343,678.0068,757,127.06 6,339,144.24-239,892,813.63 25,547,135.67150,081,697.0081,402,888.870.006,339,144.24-264,864,417.31 -27,040,687.20

    公司法定代表人: 麦校勋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刘晓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伍宝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