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的首次提示公告
2009年03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037 股票简称:歌华有线 编号:临2009-008
转债代码:110037 转债简称:歌华转债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的首次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债代码“110037”,简称“歌华转债”)将于2009年5月11日到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每张可转债本金按面值100元兑付,利息每年兑付一次,本次兑付的2008年度可转债利息为每张2.6元(含税)。歌华转债到期本息合计106元(含税)。
歌华转债到期时,公司除按2.6%的年利率支付第五年利息外,还将补偿支付到期未转股的本可转债持有人相应利息,补偿利息计算公式为:
补偿利息=可转债持有人的到期转债票面总金额*2.6%*5-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到期转债五年内已支付利息之和
二、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歌华转债110037”已于2006年3月8日停止交易。在“歌华转债”停止交易后、转换期结束前,可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歌华转债”转换为“歌华有线”的股票,转股简称仍为“歌华转股”,申报代码为“190037”。
三、本公司董事会提请歌华转债持有人注意:当期“歌华转债”的转股价格为7.47元,为保证可转债持有人利益的最大化,提醒并建议歌华转债持有人在2009年5月11日前将所持有的“歌华转债”转换为“歌华有线”股票。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