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3月23日以传真和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3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公司董事长许雷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一、参会董事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环湖东路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将根据该项目的进展情况适时向控股股东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按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该项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许雷先生、刘猛先生、马宁辉先生、石渝平女士均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09年4月13日召开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决定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提交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3月26日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证券代码:600239 公告编号:临2009-013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拟于2009年4月13日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09年4月13日 上午10:00
2、会议地点:云南城投大厦十九楼会议室(昆明市民航路400号)
3、会议议题:
(1)《关于公司关联自然人购房额度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
4、出席会议的人员:
(1)截止2009年4月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本公司的股东。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5、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需持股票帐户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需持股票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需持被代理人的股票帐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公司证券事务部收到传真为准。
(2)登记时间:2009年4月6日 9:30—11:30 14:30—16:00
(3)登记地点:昆明市民航路400号 云南城投大厦三楼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其他事项:会议时间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联 系 人:卢育红 翟淑一
邮政编码:650200
联系电话:0871-7199767
传 真:0871-7199767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3月26日
附件一:出席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表决权:
1、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同意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上述1-3 项不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自行酌情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9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