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焦点
  • 4:金融·证券
  • 5:金融·证券
  • 6:观点评论
  • 7:时事国内
  • 8:时事海外
  • 9:西藏区域报道
  • 10:西藏区域报道
  • 11:西藏区域报道
  • 12:西藏区域报道
  • A1:市场
  • A2:基金
  • A3:货币债券
  • A4:上证研究院·金融广角镜
  • A5:钱沿
  • A6:行业·个股
  • A7:热点·博客
  • A8:理财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上市公司
  • B4:产业·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专栏
  • B7:信息披露
  • B8:汽车周刊
  • C1:披 露
  • C3:信息披露
  • C4:信息披露
  • C5:信息披露
  • C6:信息披露
  • C7:信息披露
  • C8:信息披露
  • C9:信息披露
  • C10:信息披露
  • C11:信息披露
  • C12:信息披露
  • C13:信息披露
  • C14:信息披露
  • C15:信息披露
  • C16:信息披露
  • C17:信息披露
  • C18:信息披露
  • C19:信息披露
  • C20:信息披露
  • C21:信息披露
  • C22:信息披露
  • C23:信息披露
  • C24:信息披露
  • C25:信息披露
  • C26:信息披露
  • C27:信息披露
  • C28:信息披露
  • C29:信息披露
  • C30:信息披露
  • C31:信息披露
  • C32:信息披露
  • C33:信息披露
  • C34:信息披露
  • C35:信息披露
  • C36:信息披露
  • C37:信息披露
  • C38:信息披露
  • C39:信息披露
  • C40:信息披露
  • C41:信息披露
  • C42:信息披露
  • C43:信息披露
  • C44:信息披露
  • C45:信息披露
  • C46:信息披露
  • C47:信息披露
  • C48:信息披露
  • C49:信息披露
  • C50:信息披露
  • C51:信息披露
  • C52:信息披露
  • C53:信息披露
  • C54:信息披露
  • C55:信息披露
  • C56:信息披露
  • C57:信息披露
  • C58:信息披露
  • C59:信息披露
  • C60:信息披露
  • C61:信息披露
  • C62:信息披露
  • C63:信息披露
  • C64:信息披露
  • C65:信息披露
  • C66:信息披露
  • C67:信息披露
  • C68:信息披露
  • C69:信息披露
  • C70:信息披露
  • C71:信息披露
  • C72:信息披露
  • C73:信息披露
  • C74:信息披露
  • C75:信息披露
  • C76:信息披露
  • C77:信息披露
  • C78:信息披露
  • C79:信息披露
  • C80:信息披露
  • C81:信息披露
  • C82:信息披露
  • C83:信息披露
  • C84:信息披露
  • C85:信息披露
  • C86:信息披露
  • C87:信息披露
  • C88:信息披露
  • C89:信息披露
  • C90:信息披露
  • C91:信息披露
  • C92:信息披露
  • C93:信息披露
  • C94:信息披露
  • C95:信息披露
  • C96:信息披露
  • C97:信息披露
  • C98:信息披露
  • C99:信息披露
  • C100:信息披露
  • C101:信息披露
  • C102:信息披露
  • C103:信息披露
  • C104:信息披露
  • C105:信息披露
  • C106:信息披露
  • C107:信息披露
  • C108:信息披露
  • C109:信息披露
  • C110:信息披露
  • C111:信息披露
  • C112:信息披露
  •  
      2009 3 27
    前一天  
    按日期查找
    C5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C55版:信息披露
    鹏华盛世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08年年度报告摘要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588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鹏华盛世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08年年度报告摘要
    2009年03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鹏华盛世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08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9年3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自2008年10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2.2基金产品说明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信息披露方式

    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12月31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4、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10月10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1、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75%+新华巴克莱资本中国综合债券指数×25%。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部分以沪深300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选择我国A股市场规模较大、流动性较强、基本面良好的300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作为样本股,充分反映了A股市场的行业代表性,描述了沪深A股市场的总体趋势,同时该指数还具有指数编制方法透明、样本股调整规则清晰等特征,是目前市场上较有影响力的股票投资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充分考虑本基金各资产投资比例要求从而构建上述业绩比较基准。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10月10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不满三个月。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鹏华盛世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8年10月10日至2008年12月31日)

    注:1、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75%+新华巴克莱资本中国综合债券指数×25%。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10月10日生效,截至报告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三个月,仍处于建仓期。

    3、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3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现金或到期日在1年期以内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鹏华盛世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合同生效以来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柱形对比图

    注:1、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75%+新华巴克莱资本中国综合债券指数×25%。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10月10日生效,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10月10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三个月。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4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 年12 月22 日,业务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股东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欧利盛金融集团(Eurizon Financial Group)、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成,公司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公司原注册资本8,000 万元人民币,后于2001 年9 月完成增资扩股,增至15,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目前管理两只封闭式基金、十只开放式基金和六只社保组合,经过10年投资管理基金,在基金投资、风险控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伴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壮大,面对中国入世后的机遇和挑战,身处中国基金业高速发展的历史时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在进一步提高基金管理水平、完善市场服务体系、新业务开发、国际合作等多方面加快步伐,努力进取,继续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为广大基金投资者服务,为中国基金业的健康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4.1.2 基金经理简介

    注:(1)本表内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并公告上述人员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上述基金经理情况为截至本报告期末的信息,若其后相关情况发生变化的,本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严格按照公平交易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执行了公平交易,未发生违反公平交易规定的行为。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共有12只公募基金,除鹏华货币市场基金、普天债券基金、丰收债券基金三只固定收益类基金外,其余九只基金分别为封闭式基金、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其相互间投资风格不存在相同或类似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未发生任何违法违规并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2008年上证指数及深圳成指分别下跌65.39%和48.86%,本基金2008年10月10日开始建仓,当前仍然处于建仓期,2008年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16元。在建仓期内,我们还是坚持以至下而上为主的投资策略,逐步买入价值低估的有长期竞争力的公司,力求在风险较小的程度下获得较高的回报。在仓位提升上坚持渐进的策略,目前总仓位处于适中水平。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与前几次经济下滑不同,这次美国和中国的经济调整都起源于房地产。美国的房地产市场在06年底见顶,07年下半年次债危机开始爆发。而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则在07年3季度,从深圳房价最早开始调整。A股市场也正是在07年10月份见到了这轮牛市的最高点。现在看来,美国如果要走出危机,可能很难再依靠房地产,毕竟美国的杠杆化比例已经达到了一个很高的水平,而中国经济要恢复高速增长,还是要靠房地产的拉动。所以评判中国经济是否结束调整的一个最主要的依据就是房地产是否结束调整。08年4季度以来,随着降息、取消中间交易税费等利好政策的实施,当然最主要的还是房价的下跌,我们看到房地产成交量的逐步放大,这使得我们猜想中国经济可能不会进一步的恶化。

    若中国经济确实逐步启稳,则股市在09年可能蕴含一定的机会。首先股市会有一个估值的向上修正,因为若市场无法预期经济调整何时结束的时候,股价反应的会是一个相当悲观的预期。然后存货首先得到消化的行业会有更大机会,如房地产。但房地产存货的消化在开始时并不会引致开发商的增加投入,因为开发商的心态此时仍然是谨慎的,所以房地产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在此时并不明显,上游行业的投资机会不明显。随着经济的启稳,居民信心得到恢复,上游过剩的存货和产能也基本消化完毕,我们就能看到上游资源品的价格上涨,此时投资机会又将出现在上游行业。这是一个标准的投资时钟轨迹,我们相信中国经济复苏的轨迹将遵循这一规律,我们认为当前处于第一和第二阶段。我们将按照这一思路来布局09年的投资。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4.6.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描述:

    4.6.1.1 日常估值流程

    基金的估值由基金会计负责,基金会计对公司所管理的基金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基金会计核算独立于公司会计核算。基金会计核算采用专用的财务核算软件系统进行基金核算及帐务处理;每日按时接收成交数据及权益数据,进行基金估值。基金会计核算采用基金管理公司与托管银行双人同步独立核算、相互核对的方式,每日就基金的会计核算、基金估值等与托管银行进行核对;每日估值结果必须与托管行核对一致后才能对外公告。基金会计除设有专职基金会计核算岗外,还设有基金会计复核岗位,负责基金会计核算的日常事后复核工作,确保基金净值核算无误。

    配备的基金会计具备会计资格和基金从业资格,在基金核算与估值方面掌握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熟悉及了解基金估值法规、政策和方法。

    4.6.1.2 特殊业务估值流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本公司成立长期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估值小组,成员由基金经理、行业研究员、监察稽核部、金融工程师、登记结算部相关人员组成。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要求如下:

    基金经理:基金管理部负责人和相关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小组的日常工作,主要参与基金组合停牌股票行业属性和重估方法的确定;相关参与人员应当具有上市公司研究和估值、基金投资等方面较丰富的经验,熟悉相关法规和估值方法。

    行业研究员:行业研究员负责长期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所属行业的专业研究,参与基金组合停牌股票行业属性和重估方法的确定,并在估值讨论中承担确定参考行业指数的职责;相关参与人员应当具有丰富的行业研究经验,能够较好的对行业发展趋势做出判断,熟悉相关法规和估值方法。

    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部参与估值流程的人员,应当对有关估值政策、估值流程和程序、估值方法等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参与估值流程的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会计核算估值知识和经验,熟悉与估值政策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估值原则和方法,并有从事会计、核算、估值等方面业务的经验和工作经历。

    金融工程师负责估值相关数值的处理和计算,并参与公司对基金的估值方法的确定。该成员应当在基金的风险控制与绩效评估工作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具备基金绩效评估专业能力,并熟悉相关法规和估值方法。

    登记结算部:登记结算部及其指派的参与人员在估值流程中的相关工作职责是参与基金组合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确定,复核由估值小组提供的估值价格,并与相关托管行进行核对确认。如有不符合的情况出现,立即向估值小组反映情况,并提出合理的调整建议。登记结算部及其指派的参与人员应当与估值相关的外部机构保持良好的沟通,获悉的与基金估值的重大信息及时向公司及估值小组反馈。登记结算部指派的参与成员应当具备会计资格和基金从业资格,在基金核算与估值方面掌握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熟悉及了解基金估值法规、政策和方法。

    4.6.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不参与或决定基金日常估值。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小组对长期停牌股票估值的讨论,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与估值小组成员共同商定估值原则和政策。

    4.6.3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6.4本公司现没有进行任何定价服务的签约。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4.7.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可供分配收益为4,560,795.06元。

    4.7.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10月10日生效,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三个月。根据《鹏华盛世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规定:“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收益分配。

    4.7.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鹏华盛世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不低于可分配收益50%,本基金已于2009年3月10日公告分红预案,以本基金2009年2 月27 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每10份分配0.300元,2009年3月12日分红,分红金额为4,866,777.46元,收益分配金额已达到分红基准日可供分配收益的72.08%。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利润分配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鹏华盛世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0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报告截止日2008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16元,基金份额总额285,590,704.46份。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10月10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较期间及可比较数据。

    7.2利润表

    会计主体:鹏华盛世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08年10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0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报告实际编制期间为2008年10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8年12月31日。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10月10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较期间及可比较数据。

    7.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鹏华盛世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08年10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0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报告实际编制期间为2008年10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8年12月31日。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10月10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较期间及可比较数据。

    3、后附会计报表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7.4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鹏华盛世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8]838号文《关于同意鹏华盛世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鹏华盛世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约定募集设立。本基金为上市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为不定期,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1,144,932,018.81元,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08)验字第60468989_H0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鹏华盛世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于2008年10月10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145,339,439.27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407,420.46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字[2008]第154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177,293,934.00份基金份额于2008年11月10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鹏华盛世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仅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各类股票、债券、央行票据、权证、资产证券化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有投资需要可参与有价值的新股配售和增发。其中股票的主要投资方向为具有竞争力比较优势和持续盈利增长潜力的自主创新类上市公司中价值相对低估的股票,该部分股票的投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股票资产的80%。本基金自2008年10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75%+新华巴克莱资本中国综合债券指数×25%。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鹏华盛世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08年10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期间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0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8年10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08年10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8年12月31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7.4.4.3.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7.4.4.3.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7.4.4.4.1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7.4.4.4.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7.4.4.4.3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7.4.4.4.4本基金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7.4.4.4.4.1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

    因股权分置改革而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股票复牌日,冲减股票投资成本;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7.4.4.4.4.2债券投资

    买入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未上市债券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实际成交价款入账,应支付的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计算应收利息,并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证券交易所交易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均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

    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7.4.4.4.4.3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后入账;

    配股权证及由股权分置改革而被动获得的权证,在确认日记录所获分配的权证数量,该等权证初始成本为零;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出售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7.4.4.4.4.4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7.4.4.4.4.2和7.4.4.4.4.3中的相关方法进行计算。

    7.4.4.4.4.5回购协议

    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本基金以上述原则确定的公允价值进行估值,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估值方法如下:

    7.4.4.5.1上市证券的估值

    7.4.4.5.1.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权证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7.4.4.5.1.2交易所上市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7.4.4.5.1.3交易所上市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7.4.4.5.1.4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7.4.4.5.2未上市证券的估值

    7.4.4.5.2.1送股、转增股、公开增发新股或配股的股票,以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证券估值日的估值方法估值,即依照上述7.4.4.5.1.1和7.4.4.5.1.4的相关方法进行估值 ;

    7.4.4.5.2.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7.4.4.5.2.3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以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证券估值日的估值方法估值,即依照上述7.4.4.5.1.1和7.4.4.5.1.4的相关方法进行估值;

    7.4.4.5.2.4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估值

    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应采用在证券交易所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作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

    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应按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处理;

    7.4.4.5.2.5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7.4.4.5.2.6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7.4.4.5.3分离交易可转债

    分离交易可转债,上市日前,采用估值技术分别对债券和权证进行估值;自上市日起,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7.4.4.5.1中的相关方法进行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依法有权抵销债权债务且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基金份额拆分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拆分日根据拆分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拆分比例计算认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也可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人报酬根据《鹏华盛世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规定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5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根据《鹏华盛世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规定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也可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 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3) 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4) 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分配比例不低于符合上述基金分红条件的可分配收益的50%;

    (5)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场内认购、申购和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投资人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6) 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7) 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8)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9)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发生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对于特殊事项停牌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本基金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对重大影响基金资产净值的特殊事项停牌股票估值,通过停牌股票所处行业的行业指数变动以大致反映市场因素在停牌期间对于停牌股票公允价值的影响。上述“指数收益法”的关键假设包括所选取行业指数的变动能在重大方面基本反映停牌股票公允价值的变动,停牌股票的发行者在停牌期间的各项变化未对停牌股票公允价值产生重大影响等。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长期停牌股票,未发生其对基金资产净值及当期损益造成影响的情形。

    (1)估值模型简介

    本基金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提供的方法之一“指数收益法”,通过该停牌股票所处行业的行业指数变动以大致反映市场因素在停牌期间对于该停牌股票公允价值的影响。

    (2)选择估值模型的假设

    所选行业指数具有一定代表性,即其变动能在重大方面基本反映市场因素对于该停牌股票公允价值的影响;本公司根据从公开渠道获取的信息作出评估,停牌股票的发行者在停牌期间已公告的特殊事项及自身经营情况的变化,未对该停牌股票公允价值产生重大影响;行业指数编制过程中对暂停交易的成份股,采用该股票暂停交易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指数而不作任何调整,因而成份股的分红派息事项没有在指数变动中体现。

    (3)估值模型的计算公式

    Pt = (Pt-1-D)×(It / It-1),其中:

    Pt:估值日停牌股票的每股估值;

    Pt-1:上一估值日停牌股票的每股估值(首次采用估值模型的停牌股票为停牌前日该股票的收盘价);

    D:估值日的每股分红派息额(首次采用估值模型的停牌股票为停牌期间每股分红派息总额);

    It:估值日行业指数数值;

    It-1:上一估值日行业指数数值(首次采用估值模型的停牌股票为停牌前日行业指数数值)。

    (4)估值模型所运用的参数

    选用未经调整的交易所行业指数,其中,上海证券交易所共发布5大行业指数,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发布22个行业指数。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1号《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84 号《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7.4.6.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7.4.6.2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7.4.6.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4

    基金买卖股票于2008年4月24日之前按照0.3%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自2008年4月24日起至2008年9月18日止按0.1%的税率缴纳。自2008年9月19日起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6.5

    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7.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没有发生变化。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发生股票交易、权证交易、债券交易、债券回购交易,也没有发生应付支付关联方佣金业务。

    7.4.8.2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年费率为1.5%,逐日计提,按月支付。日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当年天数。

    7.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托管费年费率为0.25%,逐日计提,按月支付。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当年天数。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自2008年10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投资、持有本基金。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没有投资及持有本基金份额。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在承销期内未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9 期末(200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截至本报告期末2008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没有持有因认购新发或增发股票而流通受限股票,也没有持有因认购新发或增发而流通受限的债券及权证。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股票

    截至本报告期末2008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没有持有暂时停牌的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截至本报告期末2008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没有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也没有从事证券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8投资组合报告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网站http://www.phfund.com.cn的年度报告正文。

    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述股票明细为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买入的全部股票。

    2、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述股票明细为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卖出的全部股票。

    2、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以上债券明细为本基金截止本报告期末投资的全部债券。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股票。

    8.9.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9.3 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8.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单位:份

    9.2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注: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注: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从业人员投资、持有本基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1.2.1本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情况

    (1)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孙煜扬先生辞去本公司总经理职务,同意由邓召明先生担任本公司总经理。上述变更事项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22号文核准并于2008年2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告。

    (2)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请曹毅先生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上述变更事项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015号文核准并于2008年8月16日在《证券时报》公告。

    (3)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殷克胜先生、于波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上述变更事项已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备并于2008年8月9日在《证券时报》公告。

    (4)因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由何如先生、胡继之先生、孙煜扬先生、Francis Candylaftis先生、Ciro Beffi先生、史际春先生、李相启先生、宋泓先生、张新民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其中史际春先生、李相启先生、宋泓先生、张新民先生为独立董事。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孙枫先生及独立董事郝珠江先生、方兆本先生、柳青先生、黄世忠先生不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本公司已就上述变更事项依法向监管部门备案并于2008年10月9日在《证券时报》公告。

    (5)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请高阳先生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上述变更事项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335号文核准并于2008年12月5日在《证券时报》公告。

    (6)因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到期,经本公司董事会会议选举,一致同意由何如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孙枫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长。上述变更事项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408号文核准并于2008年12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告。

    11.2.2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托管部门本报告期内人事变动情况

    2008年6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行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纪伟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本年度应支付给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50,000.00元。该审计机构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的期间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2008年10月10日)起到本报告期末,未满一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未受到任何处罚。

    11.7 本期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券商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及债券交易。

    2、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和程序

    1)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使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的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是:

    (1)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

    (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二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4)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6)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

    2)选择交易单元的程序:

    我公司根据上述标准,选定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作为租用交易单元的对象。我公司投研部门定期对所选定证券公司的服务进行综合评比,评比内容包括:提供研究报告质量、数量、及时性及提供研究服务主动性和质量等情况,并依据评比结果确定交易单元交易的具体情况。我公司在比较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分别向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租用交易单元作为基金专用交易单元,并从 2008年10月开始陆续使用。本报告期内上述交易单元未发生变化。

    1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事项披露如下:

    1、2008年5月27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美国银行公司行使认购期权的公告,美国银行公司将根据与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05年6月17日签订的《股份及期权认购协议》行使认购期权;

    2、2008年9月23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关于控股股东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增持本行股份的公告;

    3、2008年11月17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美国银行公司行使认购期权的事宜;

    4、2008年12月2日,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美国银行公司公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金简称鹏华创新
    交易代码160613
    基金运作方式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8-10-10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85,590,704.46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08-11-10

    投资目标精选具有竞争力比较优势和持续盈利增长潜力的自主创新类上市公司中价值相对低估的股票,进行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资本增值。
    投资策略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自上而下 ”的资产配置策略,第二层次是“自下而上” 的选股策略,主要投资于具有竞争力比较优势和持续盈利增长潜力的自主创新类上市公司中价值相对低估的股票。在充分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资本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75%+新华巴克莱资本中国综合债券指数(原为新华雷曼中国综合债券指数,于2008年11月7日更名为该指数。)×25%

    (注:自2009年1月1日起业绩基准改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25%)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混合型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风险、较高收益品种。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程国洪尹东
    联系电话0755-82021186010-67595003
    电子邮箱ph@mail.phfund.com.cnyindong@ccb.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010-67595096
    传真0755-82021126010-66275853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ph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43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2008年10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08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7,023,139.98
    本期利润9,269,652.65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139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1.6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2008年10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08年12月31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16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90,151,499.52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016

    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
    过去六个月------------
    过去一年------------
    过去三年------------
    过去五年------------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1.60%0.17%-5.45%2.28%7.05%-2.11%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职日期
    黄鑫本基金基金经理2008-10-106黄鑫先生,国籍中国,硕士,6年证券从业经验,自2008年10月11日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今任本基金基金经理。曾在民生证券公司证券投资部、长城证券公司研究所从事研究工作;2004年10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行业研究工作,曾担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理财经理助理和理财经理。2007年8月起担任鹏华中国 50 基金基金经理。黄鑫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发生变动。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08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30,173,982.21
    结算备付金 3,813,200.00
    存出保证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156,551,870.62
    其中:股票投资 58,161,870.62
    债券投资 98,390,0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798,422.12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64,377.75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291,401,852.7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附注号本期末

    2008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605,575.68
    应付管理人报酬 424,061.30
    应付托管费 70,676.8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97,756.94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52,282.38
    负债合计 1,250,353.1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85,590,704.46
    未分配利润 4,560,795.06
    所有者权益合计 290,151,499.5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91,401,852.70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08年10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08年12月31日

    一、收入 12,135,354.58
    1.利息收入 3,771,092.5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579,179.08
    债券利息收入 2,299,879.46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892,034.00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5,022,775.7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94,325.77
    债券投资收益 4,328,45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246,512.67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094,973.60
    二、费用(以“-”号填列) -2,865,701.93
    1.管理人报酬7.4.8.2.1-2,245,818.41
    2.托管费7.4.8.2.2-374,303.06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148,222.58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其他费用 -97,357.8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9,269,652.65
    所得税费用(以“-”号填列)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269,652.65

    项目本期

    2008年10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08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1,145,339,439.27-1,145,339,439.2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9,269,652.659,269,652.65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减少以“-”号填列)-859,748,734.81-4,708,857.59-864,457,592.40
    其中:1.基金申购款10,950,518.69105,388.5911,055,907.28
    2.基金赎回款-870,699,253.50-4,814,246.18-875,513,499.6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285,590,704.464,560,795.06290,151,499.52

    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欧利盛金融集团(Eurizon Financial Group)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项目本期

    2008年10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08年12月31日

    当期应支付的管理费2,245,818.41
    其中:当期已支付1,821,757.11
    期末未支付424,061.30

    项目本期

    2008年10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08年12月31日

    当期应支付的托管费374,303.06
    其中:当期已支付303,626.18
    期末未支付70,676.88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08年10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08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建设银行130,173,982.21521,936.29

    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58,161,870.6219.96
     其中:股票58,161,870.6219.96
    2固定收益投资98,390,000.0033.76
     其中:债券98,390,000.0033.76
     资产支持证券--
    3金融衍生品投资--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133,987,182.2145.98
    6其他资产862,799.870.30
    7合计291,401,852.70100.00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农、林、牧、渔业--
    B采掘业6,279,109.002.16
    C制造业29,768,186.1210.26
    C0食品、饮料2,867,709.000.99
    C1纺织、服装、皮毛--
    C2木材、家具--
    C3造纸、印刷--
    C4石油、化学、塑胶、塑料2,227,104.000.77
    C5电子- 
    C6金属、非金属2,651,252.000.91
    C7机械、设备、仪表10,356,623.643.57
    C8医药、生物制品11,665,497.484.02
    C99其他制造业--
    D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E建筑业--
    F交通运输、仓储业--
    G信息技术业--
    H批发和零售贸易2,394,964.000.83
    I金融、保险业8,019,000.002.76
    J房地产业7,726,433.002.66
    K社会服务业--
    L传播与文化产业3,974,178.501.37
    M综合类--
     合计58,161,870.6220.05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601169北京银行900,0008,019,000.002.76
    2002123荣信股份215,4737,472,603.642.58
    3601808中海油服528,1006,279,109.002.16
    4002244滨江集团617,3804,846,433.001.67
    5000999三九医药314,6674,546,938.151.57
    6600880博瑞传播299,9383,974,178.501.37
    7600518康美药业399,9013,643,098.111.26
    8000513丽珠集团199,9693,475,461.221.20
    9600169太原重工203,1002,884,020.000.99
    10600048保利地产200,0002,880,000.000.99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买入金额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601808中海油服14,102,096.284.86
    2601169北京银行8,147,813.322.81
    3000024招商地产6,600,000.002.27
    4002123荣信股份6,586,638.742.27
    5000568泸州老窖6,507,811.012.24
    6601628中国人寿6,263,126.502.16
    7002244滨江集团5,087,689.191.75
    8000999三九医药4,379,012.891.51
    9600880博瑞传播4,106,811.681.42
    10600518康美药业3,554,783.231.23
    11000513丽珠集团3,466,197.681.19
    12600169太原重工3,088,620.001.06
    13600048保利地产2,968,146.301.02
    14000848承德露露2,921,629.501.01
    15002032苏 泊 尔2,689,733.000.93
    16600693东百集团2,341,548.000.81
    17600486扬农化工2,097,430.120.72
    18002258利尔化学1,232,778.500.42
    19600202哈空调770,000.000.27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卖出金额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601808中海油服8,043,314.002.77
    2000024招商地产7,798,378.092.69
    3601628中国人寿6,129,724.502.11
    4000568泸州老窖5,451,430.171.88
    5002258利尔化学1,328,834.000.46
    6600202哈空调979,153.000.34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86,911,865.94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29,730,833.76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国家债券--
    2央行票据98,390,000.0033.91
    3金融债券--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4企业债券--
    5企业短期融资券--
    6可转债--
    7其他--
    8合计98,390,000.0033.91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080111208央票1121,000,00098,390,000.0033.91

    序号名称金额
    1存出保证金-
    2应收证券清算款-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798,422.12
    5应收申购款64,377.75
    6其他应收款-
    7其他-
    8合计862,799.87

    持有人户数(户)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
    6,40744,574.79156,984,303.2454.97%128,606,401.2245.03%

    序号持有人名称持有份额(份)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50,000,000.0046.92%
    2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30,007,800.0028.16%
    3王荣5,809,596.005.45%
    4林淑娟2,487,564.002.33%
    5杨少如1,000,560.000.94%
    6张楷元1,000,280.000.94%
    7珠海国际商业数据公司750,450.000.70%
    8邱坤宇504,171.000.47%
    9巩非400,136.000.38%
    10林亚瑞400,104.000.38%

    项目持有份额总数(份)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2,788,979.610.9766%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8年10月10日)基金份额总额1,145,339,439.27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10,950,518.69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870,699,253.50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85,590,704.46

    券商名称交易单元数量股票交易债券回购交易应支付该券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中银国际147,450,132.7743.12%--38,553.6042.02%本报告期租用
    中信证券162,592,566.9356.88%3,739,200,000.00100.00%53,203.3457.98%本报告期租用
    上海证券1------本报告期租用
    合计3110,042,699.70100.00%3,739,200,000.00100.00%91,756.94100.00% 

      2008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0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