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7日发布通知,明确从2009年4月1日起提高纺织品、服装、轻工、电子信息、钢铁、有色金属、石化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部分行业的退税率提高到17%,这意味着中国已经接近全面退税时代。
根据《关于提高轻纺电子信息等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将CRT(阴极射线管)彩电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6%;将金属家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3%;将车辆后视镜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将锁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9%;将商品次氯酸钙及其他钙的次氯酸盐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5%。此次调整共涉及3802个税号。
“出口全退税”的呼声由来已久。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财政系主任朱青告诉记者,在当前的宏观经济形势下,恢复增值税“征多少、退多少”的做法是十分必要的。
朱青指出,我国在实行现行增值税制度之初,对出口商品实行的是“零税率”,即所谓“征17退17”,退税率与征税率相等。后来,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我国对许多商品不断下调了出口退税率,使一些出口商品“征17退15”或“征17退13”等等。虽然降低出口退税率对调节经济结构和产品贸易结构是有益的,但它无疑会加大一些商品的出口成本,从而影响我国的劳动力就业。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商务部副部长马秀红也曾表示,我国出口退税率还有很大的上调空间,出口退税率应该恢复“征多少、退多少”。
“出口全退税”带来的直接后果,将是预算额度超支。根据2009年中央预算,今年我国的出口退税额将达到6708亿元。6708亿元平均分摊到12个月中,相当于每月559亿元。但今年1月份出口退税额已经达到634.27亿元。随着退税率提高,财政压力将有增无减。
对此,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接受采访时表示,中国财政的可用空间依然存在。下一步,政府将根据不同行业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有必要的话,“出口全退税”的行业还会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