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3月15日以传真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3月26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九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陶国平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作出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一致通过了《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并一致通过了《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并一致通过了《200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并一致通过了《200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0,353,379.11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5,035,337.9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7,163,445.88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12,481,487.08 元,扣除应付普通股股利23,418,556.0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89,062,931.08 元。
200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拟以200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51,278,3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分配17,563,917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分配。
本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计通过后实施。
5、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建议,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其2009年度审计报酬为人民币叁拾伍万元,并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6、审议并一致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7、审议并一致通过了《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8、审议并一致通过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9、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09年4月26日上午10:00。
2、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相城区黄埭镇苏阳路西侧本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0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7、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08年12日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出席人员资格
1.2009年4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特别邀请人员。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9年4月20日8:00-14:30
2.登记办法: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及个人身份证,委托出席的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会议代表的个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3.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本公司证券部。
(五) 联系人:浦金龙 陆正中 电 话 : 0512-65481181、65712564
传 真:0512-65712238 邮政编码:215143
(六)、其他事项: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附: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二○○八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时间: 年 月 日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527 股票简称:江南高纤 公告编号:临2009-004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9年3月26日在本公司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明来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并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一致通过了《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并一致通过了《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并一致通过了《2008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2008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08年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8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2008年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