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四届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3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3月25日在浙江衢州衢化宾馆3号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名,实到董事10名。公司监事、财务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志翔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后以举手表决方式做出如下决议:
一、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公司总经理提出的2009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
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衢州巨泰建材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55%)投资1601.34万元,建设42万吨/年固体废渣综合利用项目配套余热利用项目,并授权本公司总经理根据本公司干法乙炔项目、浙江衢州巨泰建材有限公司42万吨/年固体废渣综合利用项目具体实施进度情况,择机批准该项目的开工时间。
二、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其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凯圣氟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圣公司”,本公司控股比例76%)按出资比例以现金出资,对其控股子公司浙江凯恒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恒公司",凯圣公司控股51%)进行增资,将凯恒公司注册资本由300万增加到1200万元,建设年产5000吨电子级氢氟酸项目,先期实施年产4000吨电子级氢氟酸建设。
三、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财产清查报告》。
同意公司2008年度财产清查结果:合计报废净额17,138,231.62元。其中:因到期更新、工艺变更淘汰等原因核销固定资产损失净值9,166,890.24元;因技术更新、材料老化淘汰等原因存货报废金额218,855.88元,盘亏196.93元;相应的进项税金转出 37,238.98元;收购浙江凯圣氟化学有限公司,对其资产评估核销坏帐损失 4 笔,计7,715,049.59元。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上述资产清查核销结果列入2008年度损益。
六、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08年工作报告》。
七、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支付2008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向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支付2008年度审计费用88 万元人民币,对财务审计发生的往返交通费用和食宿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八、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本年度资金预算及子公司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要,同意本公司2009年度为下列控股子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98%)。共4笔贷款担保,共计23000万元,担保期限均为一年。其中:贷款银行为中国银行衢州市衢化支行,贷款种类为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贷款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衢州市衢化支行,贷款种类为银行承兑汇票,担保金额6000万元人民币;贷款银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衢州市衢化支行,贷款种类为银行承兑汇票或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金额10000万元人民币;贷款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衢州市衢化支行,贷款种类为银行承兑汇票或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
2.浙江凯圣氟化学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76%)。贷款银行为中国银行衢州市衢化支行,贷款种类为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金额4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一年。
3.宁波巨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60%,本公司控股98%的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持股40%)。共3笔贷款担保,共计14000万元,担保期限均为一年。其中:贷款银行为中国银行宁波分行,贷款种类为流动资金贷款或银行承兑汇票,担保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贷款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分行镇海支行,贷款种类为流动资金贷款或银行承兑汇票,担保金额4000万元人民币;贷款银行为中国光大银行宁波分行,贷款种类为流动资金贷款或银行承兑汇票,担保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4.厦门巨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控股55%)。贷款银行为厦门市商业银行金榜支行,贷款种类为银行承兑汇票,担保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一年。
5.上海巨腾实业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95%)。共2笔贷款担保,共计4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均为一年。其中:贷款银行为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天钥桥支行,贷款种类为银行承兑汇票,担保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贷款银行为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贷款种类为银行承兑汇票,担保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以上担保总额不超过47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率均在70%以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9500万元,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48164.37万元,合计担保总额为67664.37万元。
为适应金融市场的变化,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根据以上子公司对融资品种需求的变化进行担保调整。
九、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租赁生产经营所需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关联董事叶志翔、蒋声汉、杨福平、李建华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向巨化集团公司租赁工业生产用地共计374,032.8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本次土地使用权的租赁价格仍按上年度的租赁价格执行,即每平方米7元人民币/年,合计年租金2,618,229.67元人民币。租赁期限暂定一年,即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本公司与巨化集团公司签订租赁协议。
十、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2008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2009年度计划的的议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叶志翔、蒋声汉、杨福平、李建华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十一、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议公司副总经理章国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章国强,男,1956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巨化电化厂工人、车间主任、厂劳资科科长、电化厂副厂长;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企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01年8月至今任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如下:经审查候选人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候选人是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候选人的学识水平、知识层次、工作经验均能够胜任董事职务的要求。同意章国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补选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这一提名案提交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十三、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08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十四、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1,966,254.53元。根据《公司章程》提取10%法定公积金18,196,625.45元后,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3,769,629.08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12,590,091.70元,共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76,359,720.78元。
为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2008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08年年末公司总股本556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1.00元(含税)分配,共计分配股利55,680,000.00元。此次红利分配后,公司未分配利润剩余520,679,720.78元,结转以后年度。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将该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将《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实施积极的现金股利分配,重视对股东的投资回报。”修改为“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为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实施积极的现金股利分配,重视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公司在盈利年度及具备利润分配条件下,应当现金分红,且最近三年现金分红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七、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09年4月21日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
附: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事项通知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09年4月21日(星期二)上午8:30召开。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会议地点:衢化宾馆会议室(衢州)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股权登记日:2009年4月16日
(二)会议审议内容
1.审议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
6.审议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审议聘请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2008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度计划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审议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人员: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2009年4月16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四)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办理登记;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帐户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登记时间和地点:2009年4月17日、20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4:00-16:00时)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收件截止日2009年4月20日)。
(五)其它事项
1.出席会议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公司联系地址、邮编、传真、联系人:
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324004
传真:0570-3091777
电话:0570-3091704 , 3091758
联系人:金军民 朱丽
附: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依照下列指示对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
序号 | 股东大会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审议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 | 审议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 | 审议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4 | 审议公司200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5 | 审议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 | |||
6 | 审议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7 | 审议聘请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
8 | 审议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2008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度计划的议案 | |||
9 |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10 | 审议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如本人(单位)对上述议案的表决权未作具体指示,视为委托人将本次会议表决权的行使权全权委托受托人自行作出。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2009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3月28日
股票代码:600160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编号:临2009—07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投资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衢州巨泰建材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55%)投资1601.34万元,建设42万吨/年固体废渣综合利用项目配套余热利用项目,并授权本公司总经理根据本公司干法乙炔项目、浙江衢州巨泰建材有限公司42万吨/年固体废渣综合利用项目具体实施进度情况,择机批准该项目的开工时间。现将该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的目的和意义
本公司控股的浙江衢州巨泰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泰公司”)42万吨/年固体废渣综合利用项目基建基本完成,预计二季度可点火试生产。因原料变化导致水分下降,原用于生料烘干的烟气余热可加以利用。本项目属于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其实施将有利于改善巨泰公司生产环境,提高资源利用率,节能降耗,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2.技术方案
利用国内成熟的余热利用技术,建设窑头、窑尾余热锅炉各一套,年产中压蒸汽9.3874万吨,联产低压蒸汽0.868吨/小时。
3.市场
中压蒸汽并入公司管网,供公司及衢州市高新园区生产使用,低压蒸汽供巨泰公司生活使用。
4.财务评价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1601.34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596.52万元。项目实施后,年产中压蒸汽9.3874万吨,年均销售收入(不含税)1032.61万元,生产期年均利润总额774万元,税后利润639.8万元/年,投资收益率48.49%,投资回收期2.79年(税后)。
项目资本金640.49万元(40%),商请银行贷款960.84万元(60%),流动资金11.24万元为银行贷款。
通过对该项目进行不确定性分析,产品价格是最敏感因素,但即便产品价格下降20%,本项目仍有较好的投资回报。
5.进度
本项目的实施基础在于巨泰公司水泥装置运行稳定并保持较高的生产负荷,且与公司PVC生产及干法乙炔项目实施进度密切相关。因此,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上述关联项目具体情况择机批准该项目的开工时间。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3月28日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09—08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其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凯圣氟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圣公司”,本公司控股比例76%)按出资比例以现金出资,对其控股子公司浙江凯恒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恒公司",凯圣公司控股51%)进行增资,将凯恒公司注册资本由300万增加至1200万元,建设年产5000吨电子级氢氟酸项目,先期实施年产4000吨电子级氢氟酸建设。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出资主体基本情况
1.凯圣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生来(职务:董事长)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中:本公司出资3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6%;凯恩集团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傅霞出资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4%。
注册地址:衢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念化路8号
经营范围:氢氟酸生产销售;矿产品(国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应当取得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
2.杭州格林达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达公司")
是一家专业从事电子化学品、精细化学品(特别是医药中间体)的科研、生产和销售的公司。2006年、2007年、2008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5256.8万元、6734.8万元、13760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招有
注册资本:1666.67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南环路4028号2号楼B座102、202室
经营范围:四甲基氢氧化铵、四乙基氢氧化铵的制造、加工;上述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技术成果转让;自产产品的销售;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致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按浙杭安经[2007]062406号许可证核准的范围经营、建筑材料、装潢材料的国内批发;化工产品及原料进出口(上述涉及配额、许可证及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浙江凯恒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恒公司")由凯圣公司、格林达公司于2007年6月共同出资组建。
法定代表人:田志扬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中:凯圣公司出资15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格林达公司出资14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注册地址:衢州市柯城区念化路8号二楼(衢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
经营范围:电子级氢氟酸项目的筹建。
目前凯恒公司拥有电子级氢氟酸中试装置。该装置采用自有技术,运行情况稳定,产品质量基本达到客户需求。
2008年末经审计的公司总资产为211.15万元 ,净资产210.85万元;2008年,实现营业收入33.54万元、净利润-56.18万元。
三、增资方案
凯恒公司于2008年12月26日召开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通过了凯恒公司增资方案。拟将公司注册资本从300万增加到1200万元,股东双方按股权比例以现金出资方式认缴新增注册资本,建设年产5000吨电子级氢氟酸项目,先期实施年产4000吨电子级氢氟酸建设。增资前后凯恒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项 目 | 增资前 | 增资后 | |||
出资额 | 股份比例 | 出资额 | 股份比例 | 出资方式 | |
凯圣公司 | 153万元 | 51% | 612万元 | 51% | 现金 |
格林达公司 | 147万元 | 49% | 588万元 | 49% | 现金 |
合计 | 300万元 | 100% | 1200万元 | 100% | / |
四、拟建项目情况
1.项目背景
电子级高纯氢氟酸是使用量最大的信息化工产品之一,在集成电路和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中,电子级高纯氢氟酸是关键辅助材料之一,主要用于晶圆表面清洗、芯片加工过程中的清洗和腐蚀等工序;在液晶显示器行业,用于玻璃基板清洗、氮化硅、二氧化硅蚀剂等;在太阳能光伏行业中,用于硅片表面清洗、蚀剂等,市场前景良好。
目前世界半导体制造业正逐步向中国大陆转移,大中型企业对电子级氢氟酸年需求量较大。随着石油等传统能源的日益枯竭及新能源产业的不断开拓,太阳能光伏行业已经成为全球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世界太阳能光伏的最大生产国之一。太阳能光伏行业及其原料(多晶硅、单晶硅)制造企业对电子级氢氟酸的需求旺盛,在玻璃制品、玻璃解薄及液晶显示器行业对电子级氢氟酸需求量不断增长,市场前景良好。随着我国电子工业的快速发展以及新能源领域的不断开拓,预计对电子级氢氟酸的需求量年增长在10%以上。
2.技术、规模方案
采用凯恒公司自有技术,建设年产5000吨电子级氢氟酸项目,拟先期实施4000吨/年电子级氢氟酸项目。
3.财务评价及资金来源
4000吨/年电子级氢氟酸项目总投资986万元,销售收入2051万元,利润总额405万元 /年,净利 润300万元 /年,投资利润率30.86%(税后),投资回收期3.91年(税后)。
项目资金来源:公司增资部分计900万元全部投入本项目生产建设,不足部分商请银行贷款。
4.项目用地
项目建设用地及办公场所由凯恒公司向凯圣公司租赁。
5.计划进度
该项目计划在2009年6月底建成投产。
五、该出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1.资金来源安排。所需资金由凯圣公司自筹,不会对本公司的资金状况带来较大影响。
2.意义。该增资事项,有利于发挥凯恒公司股东的资源优势,有效盘活凯圣公司现有闲置土地,延伸氢氟酸产业链,提升凯圣公司主导产品氢氟酸的附加值,增强凯圣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六、投资风险分析
1.技术风险:目前,凯恒公司拥有电子级氢氟酸中试装置。该装置采用自有技术,目前虽运行情况稳定,但实施4000吨/年电子级氢氟酸项目,仍存在一定的中试装置放大的技术风险。
2.市场风险:尽管电子级氢氟酸需求量不断增长,市场前景广阔,但由于电子级氢氟酸主要用于电子和太阳能光伏等行业,进入门槛较高,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
3.针对上述风险拟采用的措施:发挥股东的资源优势,加强技术攻关和生产技术管理,加强市场开拓力度,使新建装置尽早达标、达产。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3月28日
股票代码:600160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编号:临2009--09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租赁生产经营所需土地使用权的
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本公司向巨化集团公司租赁生产经营所需土地共计374,032.81平方米 ,租赁价格每平方米7元人民币/年,年租金2,618,229.67元人民币。租赁期限暂定一年,即从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止。
●关联人回避事宜:本公司董事会对本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叶志翔、蒋声汉、李建华、杨福平回避表决。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有利于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顺利进行,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四届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生产经营所需土地使用权的议案》。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本公司向控股股东巨化集团公司租赁工业生产用地共计374,032.8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本次土地使用权的租赁价格仍按上年度的租赁价格执行,即每平方米7元人民币/年,合计年租金2,618,229.67元人民币。租赁期限暂定一年,即从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本公司与巨化集团公司签订租赁协议。
(二)关联关系的说明
巨化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56.91%的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本事项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议案的表决情况及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3月25日召开四届十六次会议,以6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租赁生产经营所需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关联董事叶志翔、蒋声汉、李建华、杨福平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四届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租赁生产经营所需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体现了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顺利进行,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巨化集团公司的基本情况
巨化集团公司前身为衢州化工厂,始建于1958年,1984年改名为衢州化学工业公司,1993年经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批准更名为巨化集团公司,系中国500强企业之一、浙江省人民政府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国有独资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志翔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江城路849号
主要办公地: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
注册资本:96,6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化肥、化工原料及产品,化学纤维,医药原料、中间体及成品,机电设备,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矿产品,包装材料,针纺织品,服装,食品,文体用品,发供电。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公司100%股权。
2008年,实现营业收入1,221,137万元,净利润为3,158万元;2008年末股东权益合计360,76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交易双方的关联关系
巨化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56.91%的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本事项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止,公司与关联人巨化集团公司就同一交易标的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净资产5%或3000万元以上。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四届六次会议通过的本公司向控股股东巨化集团公司租赁生产经营所需土地使用权的租赁期已于2008年底到期。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2009年,本公司需继续向控股股东巨化集团公司租赁生产经营所需土地使用权374,032.81平方米,较上年减少694,523.86平方米。其中:
1.2008年,原本公司合成氨厂相关资产作为出资,参股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其生产经营所需用地本年度无需本公司向控股股东租赁,面积较上年减少334,217.66平方米。
2.经公司董事会四届十次会议批准,本公司以评估价值83,017,400 元作价,向控股股东巨化集团公司受让由本公司电化厂租赁的16 宗共计360,306.20平方米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2008年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巨化集团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本年度土地租赁面积比上年减少360,306.20平方米。
本次租赁土地明细如下:
序号 | 土地座落 | 用途 | 面积 | 备注 |
1 | 中央大道南侧(氯化苯包装) | 工业 | 15,148.80 | 衢州国用(2007)第2-249号 |
2 | 巨化厂三路西侧硫酸仓库 | 工业 | 3,384.20 | 衢州国用(2007)第2-251号 |
3 | 巨化厂三路东合成氨仓库 | 工业 | 3862.7 | 衢州国用(2007)第2-252号 |
4 | 巨化中央大道北硫酸厂办公楼 | 工业 | 2,689.80 | 衢州国用(2007)第2-253号 |
5 | 巨化厂三路西侧硫酸厂生活区 | 工业 | 71,189.60 | 衢州国用(2007)第2-254号 |
6 | 巨化原料道北硫酸厂装酸台 | 工业 | 702.90 | 衢州国用(2007)第2-256号 |
7 | 归还巨化集团公司 | 工业 | -12,186.00 | 衢州国用(2007)第2-2249号 |
8 | 归还巨化集团公司 | 工业 | -2,213.00 | 衢州国用(2006)第2-1139号 |
9 | 硫酸厂复合肥用地 | 工业 | 120,800.30 | 衢州国用(2005)第2-2329号、衢州国用(2006)第2-792号 |
10 | 电化厂20万吨离子膜用地 | 工业 | 6567.71 | 衢州国用(2005)第2-778 |
11 | 电化厂乙炔站扩建用地 | 工业 | 1,375.50 | 衢州国用(2005)第2-1807号 |
12 | 巨化西山路东(氟化污水站) | 工业 | 3,113.00 | 衢州国用(2007)第2-258号 |
13 | 巨化氟化厂西侧 | 工业 | 9,091.90 | 衢州国用(2006)第2-245号 |
14 | 巨化中央路西侧氟化厂 | 工业 | 138,460.00 | 衢州国用(2005)第2-246号 |
15 | 氟化公司460新增扩建用地 | 工业 | 492.80 | 衢州国用(2006)第2-48205号 |
16 | 氟化公司3CM扩建新增用地 | 工业 | 10,153.00 | 衢州国用(2005)第2-757号 |
17 | 巨化氟化学有限公司北侧 | 工业 | 1,399.60 | 衢州国用(2005)第2-53905号 |
小计 | 374,032.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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