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报道澄清的公告
2009年03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工大高新 公告编号:2009—005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澄清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媒体报道简述
2009年3月27日,《证券日报》及部分媒体刊登报道或转载标题为《工大高新大股东为工大集团担保幕后:谁是实际控制人?》的文章,该文章所载涉及本公司部分提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工大集团与本公司实际情况不符。
二、澄清说明
针对该媒体报道本公司予以澄清: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为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哈尔滨工业大学。
工大集团与本公司为同一董事长关联方。
三、本公司在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