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9年3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自2008年10月9日科汇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日起,原科汇证券投资基金名称变更为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科汇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自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0月8日止,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自2008年10月9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1.1 原科汇证券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
注:原科汇证券投资基金于2008年10月9日转型为开放式基金。
2.1.2 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
2.2 基金产品说明
2.2.1原科汇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说明
■
2.2.2 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说明
■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2.4 信息披露方式
■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 人民币元
■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本基金已于2008年11月7日对原基金科汇退市时的基金份额进行了拆分,基金拆分比例为1:1.032996474。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原科汇证券投资基金
3.2.1.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1.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情况
科汇证券投资基金
转型前累计净值增长率历史走势图
(2001年5月25日至2008年10月8日)
■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71.07%。
注:1、科汇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投资比例的约定:
(1)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总值的80%,本基金投资于国家债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20%;
(2)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超过该证券的10%;
(3)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剧烈变化导致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合理期限内进行调整,以符合上述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本基金本报告期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比例限制进行证券投资。
2、本基金基金合同未规定业绩比较基准。
3.2.1.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原科汇证券投资基金于2008年10月9日转型为开放式基金。
3.2.2 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2.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2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转型后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8年10月9日至2008年12月31日)
■
本基金自基金转型至报告期末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6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45%。
注:1.本基金转型日期为2008年10月9日。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转型后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 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投资比例的约定: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超过该证券的10%;
3)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30%—80%;
4)本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5)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展期;
6)在银行间市场进行债券回购融入的资金余额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7)基金的投资组合中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8)权证投资比例遵照《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中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权证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138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9)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比例遵照《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6]93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10) 流通受限证券投资遵照《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6]141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11)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修改或取消上述限制规定时,本基金不受上述投资组合限制并相应修改限制规定。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报告期因本基金封转开和集中申购曾发生个别比例未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情况。
3.2.2.3 基金转型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
注: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8年10月9日,2008年度的相关数据根据当年的实际存续期计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4号文批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17日,注册资本1.2亿元。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公司的股东为广东粤财信托、广发证券、广东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现有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QDII 和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自成立以来,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秉承“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宗旨,坚持“在诚信规范的前提下,通过专业化运作和团队合作实现持续稳健的增长”的经营理念,努力以规范的运作、良好的业绩和优质的服务,为投资者创造最佳的回报。
截至2008年12月31日,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管理1只封闭式基金、15 只开放式基金,具体包括基金科瑞和易方达科讯股票型基金、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易方达科翔股票型基金、易方达平稳增长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基金、易方达50指数基金、易方达积极成长基金、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基金、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基金、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基金、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基金、易方达中小盘股票型基金。同时,公司还管理着多个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组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
注:
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除本基金因封转开和集中申购曾发生个别比例未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情况,本基金在报告期内的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主要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公司规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作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对在同一个交易系统中交易的组合,启用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基金科汇、基金科翔分别在本报告期第四季度转型,因此本年度业绩不可比。前三个季度的业绩比较详见基金季度报告。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2008年的市场走势超出了大多数人的预期,正如2006-2007年市场的疯狂也曾远远超出了我们的预期。这一年我们经历了太多,罕见的自然灾害,盛大的奥运,宏观政策的转折,改革开放30年庆典,当然还有影响我们投资业绩最深远的国际金融风暴和国内经济景气的大幅下滑。上证指数从年初的5260点,到年底收于1820点,跌幅高达65.4%,其间几乎没有有力持久的反弹。
08年下跌的轨迹大约可以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一月中旬到四月下旬,沪深300指数从5757点下跌到最低3122点,跌幅45.8%,国际金融风暴开始动摇投资者的心态,而过去两年牛市积累的巨大泡沫导致过高的估值水平,两者相互叠加成为主导市场下跌的主要因素;
第二阶段下跌从五月初开始到9月18日国家出台救市政策,沪深300指数从4061点下跌到最低1804点,跌幅55.6%。在这一阶段的初期,券商开始下调上市公司的盈利预测,估值修正的下跌继续展开,举世震惊的汶川地震也极大的影响了市场走势,到了八月份,一直备受期待的奥运行情并没有到来,市场大幅下跌;
最后一个阶段是10月国庆长假之后到11月初,沪深300指数从2258点下跌到最低1607点,跌幅28.8%。这一阶段下跌的主要原因是:出口部门订单下滑导致需求萎缩,同时原材料价格大幅下跌,引发了各行业的去库存化,使得各行业的停产现象蔓延,最终导致了全面恐慌。在做空力量得到宣泄之后,市场在年底才逐步企稳。
08年初,我们仍受到牛市惯性思维的影响,维持高仓位和换股的操作思路,使基金的净值蒙受了损失。在估值体系重心下移之后,我们的投资重点转向寻找被跟随市场一起下跌而基本面依然良好的优质价值型股票,即从低估值、经营安全的角度构建组合,其中地产股在三季度之后产生了一定的相对收益。四季度本基金经历了分红和封转开的操作,仓位一度下降,到十一月中旬,由于判断宏观经济的环比数据已经出现转机,我们再度将仓位增加到适中的水平。
回首08年的投资,值得反省的地方很多,管理公募基金,如何处理好长期价值投资与短期应对市场策略的关系,将是我们不断摸索的课题。
2008年10月8日,科汇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净值为1.0457元,本报告期(2008年1月1日-2008年10月8日)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4.98%。
2008年12月31日,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6元,本报告期(2008年10月9日-2008年12月31日)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65%,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4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在经历了08年的大幅震荡之后,09年市场仍然笼罩在全球经济衰退的阴霾之中。站在全球的高度,各国政府已经为尽快走出衰退动用了大量的手段,经济能否在09年见底并重新走上增长的轨道,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金融危机是否已经结束,也就是寄望于欧美发达国家信用卡贷款、商业楼宇贷款等不再暴发坏账。中国的情况无疑要好于发达国家,推动我国经济长期增长的内在因素依然存在,中央政府强有力而及时的财政和货币政策会带来内需的改善以及宽松的流动性。我们对国内宏观经济的见底回升有信心,假设外围经济好转能够改善外需预期,那么经济反弹的速度还将会更快。
经过大跌后的A股市场估值趋于合理甚至出现结构性低估,如果宏观经济能够转暖,在预期的带动下,上市公司的估值和盈利预测都会同步提升,加上充裕的流动性,我们对09年市场持谨慎乐观态度。由于产业链的原因,我们特别关注房地产交易温和放量的情况能否持续。由于房地产行业涉及下游建筑、建材、家电等众多行业,其拉动作用非常显著,如果房地产市场的回暖带动房地产行业投资的增加,必将使得众多下游行业的需求出现回升,对整个宏观经济的走势具有带动作用。
在政府加大投资刺激内需的大背景下,我们关注建材、工程机械等前周期行业、消化库存之后产能恢复的制造业等,同时关注新技术应用,如混合动力汽车推广带来的投资机会。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了旗下证券投资基金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
(1)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基金管理人成立估值委员会,分管运营的公司副总裁担任估值委员会主席,核算部、研究部、投资发展部和监察部的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担任委员。估值委员会负责对各类投资品种的估值方法、估值模型等进行研究和验证,组织制定和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
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基金估值运作、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或法律合规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
(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3)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是否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基金管理人未签署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原科汇证券投资基金于2008年10月9日转型为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持有人大会的决议,本基金已将大部分的可分配收益在转型前进行分配。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未满3个月,不进行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2008年度,基金托管人在科汇证券投资基金和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2008年度,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科汇证券投资基金和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科汇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内利润分配共计1,856,000,000.00元。
2008年度,由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科汇证券投资基金和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了科汇证券投资基金2008年10月8日的资产负债表、自2008年1月1日 至2008年10月8日止会计期间的利润表及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了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0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08年10月9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的利润表及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年度财务报表
7.1 原科汇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期间:2008年1月1日-2008年10月8日)
7.1.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科汇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08年10月8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原科汇证券投资基金于2008年10月9日转型为开放式基金,2008年度的报告期间为2008年1月1日到2008年10月8日。报告截止日2008年10月8日,基金份额净值1.0457元,基金份额总额800,000,000.00份。
7.1.2 利润表
会计主体:科汇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0月8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原科汇证券投资基金于2008年10月9日转型为开放式基金,2008年度的报告期间为2008年1月1日到2008年10月8日。
7.1.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科汇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0月8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原科汇证券投资基金于2008年10月9日转型为开放式基金,2008年度的报告期间为2008年1月1日到2008年10月8日。
7.1.4 报表附注
7.1.4.1 基金基本情况
科汇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是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原有投资基金清理规范的有关要求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0]19号文批准,由原广证投资基金及华信投资基金清理规范后合并而成的契约型封闭式投资基金,根据2000年6月30日原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基金管理人更换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更换为交通银行,并于2000年7月18日开始办理资产移交手续。根据2001年5月25日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科汇、科讯、科翔证券投资基金上市、扩募和续期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1]11号文件)批准,基金合同正式生效;本基金于2001年7月2日完成扩募,基金规模由248,341,369份扩募至8亿份基金份额,存续期由1993年12月14日至2003年12月13日延长5年至2008年12月13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01]61号文批准,本基金于2001年6月20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7.1.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统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试行)》等问题的通知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而编制。
7.1.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科汇证券投资基金于2008年10月8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0月8日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1.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1.4.5 税项
1) 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7]84号文《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率的通知》的规定,自2007年5月30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1%。调整为3%。;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3)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企业及金融机构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号文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7.1.4.6 关联方关系
■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1.4.7 本报告期及2007年度的关联方交易
7.1.4.7.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1.4.7.1.1 股票交易
■
7.1.4.7.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2007年度均未发生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权证交易。
7.1.4.7.1.3债券交易
■
7.1.4.7.1.4 债券回购交易
■
7.1.4.7.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
注: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经收费和适用期间内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金后的净额列示,管理人因此从关联方获取的其他服务主要包括: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7.1.4.7.2 关联方报酬
7.1.4.7.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 上述表格中“当期已支付”的金额不包含本年已支付的上年应付管理费的金额。
7.1.4.7.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
2.上述表格中“当期已支付”的金额不包含本年已支付的上年应付托管费的金额。
7.1.4.7.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
7.1.4.7.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7.1.4.7.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
注: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及2007年度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变动相关的交易费用按交易所公布的基金交易费率计算并支付。
7.1.4.7.4.2 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
7.1.4.7.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7.1.4.7.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1.4.8 期末(2008年10月8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1.4.8.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持有流通受限证券。
7.1.4.8.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股票。
7.1.4.8.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1.4.8.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08年10月8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0,无抵押债券。
7.1.4.8.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08年10月8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0,无抵押债券。
7.1.4.9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7.2 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期间:2008年10月9日-2008年12月31日)
7.2.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0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2008年10月9日,2008年度的报告期间为2008年10月9日到2008年12月31日。报告截止日2008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06元,基金份额总额755,498,196.68份。
7.2.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8年10月9日至200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2008年10月9日,2008年度的报告期间为2008年10月9日到2008年12月31日。
7.2.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8年10月9日至200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2008年10月9日,2008年度的报告期间为2008年10月9日到2008年12月31日。
7.2.4 报表附注
7.2.4.1 基金基本情况
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由科汇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140号文《关于核准科汇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决议的批复》,科汇证券投资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型为开放式基金,调整存续期限,终止上市交易,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修订基金合同,并更名为“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08年10月9日科汇证券投资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之日起,由《科汇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为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8年11月7日对原基金科汇退市时的基金份额进行了份额拆分,拆分比例为1:1.032996474,并由注册登记机构进行了持有人份额的登记确认。根据《关于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集中申购结果的公告》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最终有效净集中申购金额为463,676,787.26元人民币,有效集中申购申请金额的银行利息共计32,023.55元人民币,按照每份基金份额发售价格1.000元人民币计算,集中申购总份额共计463,708,810.81份;以上事项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验资验证。
7.2.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统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试行)》等问题的通知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而编制。
7.2.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0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8年10月9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2.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制定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2.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惟本会计期间为2008年10月9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
7.2.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2.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单位的金融资产(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 金融资产分类
金融资产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基金根据持有意图和能力,将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系权证投资)于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资产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
(2) 金融负债分类
金融负债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两类。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7.2.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基金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金融工具,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基金的其他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基金的其他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同时结转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基金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金额入账;
因股权分置改革而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股票复牌日,冲减股票投资成本;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2)债券投资
买入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金额入账,其中所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未上市债券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金额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计算应收利息,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
卖出未上市债券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
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后入账;
配股权证及由股权分置改革而被动获得的权证,在确认日记录所获分配的权证数量,该等权证初始成本为零;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出售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4)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5)回购协议
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利息。
7.2.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得出的结果反映估值日在公平交易中可能采用的交易价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本基金以上述原则确定的公允价值进行估值,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估值方法如下:
(1) 股票投资
1) 上市流通的股票的估值
上市流通的股票按估值日该股票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计算得到的净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 未上市的股票的估值
A.送股、转增股、公开增发新股或配股的股票,以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证券估值日的估值方法估值;
B.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其成本价计算;
C.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以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证券估值日的估值方法估值;
D.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估值
本基金投资的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按以下方法估值:
a. 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应采用在证券交易所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作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
b.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应按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处理;
(2) 债券投资
1) 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 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净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3) 未上市债券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 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3) 权证投资
1) 上市流通的权证按估值日该权证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 未上市流通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计量;
3) 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4) 分离交易可转债
分离交易可转债,上市日前,采用估值技术分别对债券和权证进行估值;自上市日起,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方法进行估值;
(5) 其他
1)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2)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2.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2.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2.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2.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债券发行价,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融出资金应付或实际支付的总额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4) 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5) 债券投资收益/(损失):
卖出交易所上市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损失),并按成交金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卖出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损失),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6) 衍生工具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7) 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9) 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7.2.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融入资金应收或实际收到的总额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4) 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7.2.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指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前一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
(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4)如果基金当期出现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份基金份额的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6)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十二次,全年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7)原基金科汇终止上市后, 基金注册登记人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更换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份额持有人需要对原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和重新登记,方可通过其办理确权业务的相关销售机构办理赎回等业务。在投资者办理确权登记之前,如本基金进行收益分配,则未办理确权手续的基金份额产生相应的基金权益将以红利再投资方式进行处理,分红后基金份额继续托管在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注册中心,直至投资者办理确权登记。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2.4.4.1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并无为处理对基金财务状况及基金运作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而采取其他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2.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2.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2.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2.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差错。
7.2.4.6 税项
1) 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7]84号文《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率的通知》的规定,自2007年5月30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1%。调整为3%。;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3)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企业及金融机构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号文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下转197版)
基金简称 | 基金科汇 |
交易代码 | 184712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封闭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1年5月25日 |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800,000,000份 |
基金合同存续期 | 2001年5月25日至2008年10月8日 |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上市日期 | 2001年6月20日 |
基金简称 | 易方达科汇 |
交易代码 | 110012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8年10月9日 |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755,498,196.68份 |
投资目标 | 通过创建投资组合等措施减少和分散投资风险,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并谋求基金长期资本增值。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主要追求资本的长期增值,通过投资于景气状况较好或处于上升期产业中的股票,力争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同时,能取得较高的资本增长率。 |
业绩比较基准 | 无。 |
风险收益特征 | 无。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投资于价值型股票和固定收益品种,追求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健增值。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基于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宏观及市场分析,进行战术性资产配置,确定组合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追求更高收益,回避市场风险。 |
业绩比较基准 | 沪深300价值指数收益率X60%+中债总指数收益率X40%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品种,理论上其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
项目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 | |
名称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负责人 | 姓名 | 张南 | 张咏东 |
联系电话 | 020-38799008 | 021-68888917 | |
电子邮箱 | csc@efunds.com.cn | zhangyd@bankcomm.com | |
客户服务电话 | 40088-18088(免长途话费) | 95559 | |
传真 | 020-38799488 | 021-58408842 |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 www.efunds.com.cn |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8楼 |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 2008年 | 2007年 | 2006年 | |
转型前(2008年1月1日-2008年10月8日) | 转型后(2008年10月9日-2008年12月31日) | |||
本期已实现收益 | -48,287,881.15 | 1,858,246.18 | 2,111,431,525.98 | 579,604,482.84 |
本期利润 | -1,222,437,232.24 | 10,820,029.46 | 2,468,015,390.56 | 1,160,128,697.56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 -1.5280 | 0.0122 | 3.0850 | 1.4502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 -44.98% | -0.65% | 142.19% | 115.57%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 2008年 | 2007年 | 2006年 | |
转型前(2008年1月1日-2008年10月8日) | 转型后(2008年10月9日-2008年12月31日) |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 0.0457 | 0.038 | 2.5227 | 0.7334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836,538,410.64 | 759,785,061.10 | 3,914,975,642.88 | 2,126,960,252.32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1.0457 | 1.006 | 4.8937 | 2.6587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2008.10.1-2008.10.8 | -0.33% | - | - | - | - | - |
2008.7.1-2008.10.8 | -18.53% | 4.00% | - | - | - | - |
2008.1.1-2008.10.8 | -44.98% | 4.67% | - | - | - | - |
2006.1.1-2008.10.8 | 187.26% | 3.83% | - | - | - | - |
2004.1.1-2008.10.8 | 280.16% | 3.37% | - | - | - | - |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08.10.8 | 371.07% | 2.92% | - | - | - | -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2008.10.9(基金转型日)-2008.12.31 | -0.65% | 1.00% | -4.45% | 1.81% | 3.80% | -0.81% |
年度 |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 年度利润分配 合计 | 备注 |
2008年转型前(2008.1.1-2008.10.8) | 23.200 | 1,856,000,000.00 | - | 1,856,000,000.00 | |
2008年转型后(2008.10.9-2008.12.31) | - | - | - | - | |
2007年 | 8.500 | 680,000,000.00 | - | 680,000,000.00 | |
2006年 | 1.500 | 120,000,000.00 | - | 120,000,000.00 | |
合计 | 33.200 | 2,656,000,000.00 | - | 2,656,000,000.00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 证券从业年限 | 说明 |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
伍卫 |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研究部总经理助理 | 2007-2-1 | - | 9年 | 硕士研究生,历任香港康瑞投资有限公司经理,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资深高级经理、投资银行销售与客户服务副总经理,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易方达积极成长基金基金经理。 |
资 产 | 本期末 2008年10月8日 | 上年度末 2007年12月31日 |
资 产: | ||
银行存款 | 46,275,644.89 | 31,191,556.12 |
结算备付金 | 505,611.08 | 5,899,275.06 |
存出保证金 | 851,282.05 | 1,216,071.8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86,527,519.32 | 3,863,552,710.21 |
其中:股票投资 | 90,977,484.00 | 3,063,084,665.41 |
债券投资 | 695,550,035.32 | 800,468,044.80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31,641,956.40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21,159,913.85 |
应收利息 | 5,540,912.45 | 13,260,362.71 |
应收股利 | - | - |
其他资产 | - | - |
资产总计 | 839,700,969.79 | 3,967,921,846.1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本期末 2008年10月8日 | 上年度末 2007年12月31日 |
负 债: | ||
短期借款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42,959,138.74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288,866.73 | 4,641,565.36 |
应付托管费 | 48,144.46 | 773,594.23 |
应付交易费用 | 804,547.67 | 2,891,548.77 |
应交税费 | 865,356.17 | 865,356.17 |
应付利息 | - | - |
应付利润 | - | - |
其他负债 | 1,155,644.12 | 815,000.00 |
负债合计 | 3,162,559.15 | 52,946,203.27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 800,000,000 | 800,000,000.00 |
未分配利润 | 36,538,410.64 | 3,114,975,642.88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836,538,410.64 | 3,914,975,642.8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839,700,969.79 | 3,967,921,846.15 |
项 目 | 本期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0月8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
一、收入 | -1,171,142,399.77 | 2,571,346,118.99 |
1.利息收入 | 15,661,516.44 | 20,781,945.49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1,642,210.47 | 2,475,559.90 |
债券利息收入 | 14,019,305.97 | 18,306,385.59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12,654,565.12 | 2,193,980,308.92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28,728,497.06 | 2,208,063,531.86 |
债券投资收益 | 1,194,445.07 | -30,878,002.12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 - |
衍生工具收益 | 7,311,399.46 | 4,370,324.10 |
股利收益 | 7,568,087.41 | 12,424,455.08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74,149,351.09 | 356,583,864.58 |
4.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 | - |
二、费用(以“-”号填列) | -51,294,832.47 | -103,330,728.43 |
1.管理人报酬 | -23,931,385.53 | -45,229,381.03 |
2.托管费 | -3,988,564.28 | -7,538,230.15 |
3.交易费用 | -16,214,602.11 | -39,114,248.22 |
4.利息支出 | -1,201,194.70 | -8,955,971.31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1,201,194.70 | -8,955,971.31 |
5.其他费用 | -5,959,085.85 | -2,492,897.72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222,437,232.24 | 2,468,015,390.56 |
项目 | 本期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0月8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800,000,000.00 | 3,114,975,642.88 | 3,914,975,642.88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1,222,437,232.24 | -1,222,437,232.24 |
三、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1,856,000,000.00 | -1,856,000,000.00 |
四、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800,000,000.00 | 36,538,410.64 | 836,538,410.64 |
项目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800,000,000.00 | 1,326,960,252.32 | 2,126,960,252.32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2,468,015,390.56 | 2,468,015,390.56 |
三、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680,000,000.00 | -680,000,000.00 |
四、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800,000,000.00 | 3,114,975,642.88 | 3,914,975,642.88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基金的关系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 | 基金托管人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财信托”)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广东盈峰集团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0月8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 |
广发证券 | 242,705,447.92 | 5.09% | 739,980,458.92 | 6.01%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0月8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 |
广发证券 | - | - | 16,258,400.00 | 10.74%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0月8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 |
广发证券 | - | - | 120,000,000.00 | 10.42%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0月8日 | |||
当期佣金 |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 |
广发证券 | 206,298.93 | 5.15% | 180,463.43 | 22.52% |
关联方名称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 |||
当期佣金 |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 |
广发证券 | 606,016.87 | 6.09% | - | - |
项目 | 本期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0月8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
当期应支付的管理费 | 23,931,385.53 | 45,229,381.03 |
其中:当期已支付 | 23,642,518.80 | 40,587,815.67 |
期末未支付 | 288,866.73 | 4,641,565.36 |
项目 | 本期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0月8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
当期应支付的托管费 | 3,988,564.28 | 7,538,230.15 |
其中:当期已支付 | 3,940,419.82 | 6,764,635.92 |
期末未支付 | 48,144.46 | 773,594.23 |
本期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0月8日 | ||||||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 债券交易金额 | 基金逆回购 | 基金正回购 | |||
基金买入 | 基金卖出 | 交易金额 | 利息收入 | 交易金额 | 利息支出 | |
交通银行 | - | - | - | - | 1,646,300,000.00 | 1,022,800.47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 ||||||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 债券交易金额 | 基金逆回购 | 基金正回购 | |||
基金买入 | 基金卖出 | 交易金额 | 利息收入 | 交易金额 | 利息支出 | |
交通银行 | - | - | - | - | 360,050,000.00 | 482,861.58 |
项目 | 本期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0月8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64,366,488 | 53,773,768 |
期间认购总份额 | - | - |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9,826,411 | 10,592,720 |
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74,192,899 | 64,366,488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9.27% | 8.05%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末 2008年10月8日 | 上年度末 2007年12月31日 | ||
持有的 基金份额 |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 持有的 基金份额 |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 |
粤财信托 | 1,330,000 | 0.17% | 1,330,000 | 0.17% |
广发证券 | - | - | 21,600 | 0.0027% |
关联方 名称 | 本期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0月8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 ||
期末存款余额 | 当期存款利息收入 | 期末存款余额 | 当期存款利息收入 | |
交通银行 | 46,275,644.89 | 1,608,209.53 | 31,191,556.12 | 2,385,141.86 |
本期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0月8日 | |||||
关联方名称 | 证券代码 | 证券名称 | 发行方式 | 基金在承销期内买入 | |
数量 | 总金额 | ||||
- | - | - | - | - | -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 |||||
关联方名称 | 证券代码 | 证券名称 | 发行方式 | 基金在承销期内买入 | |
数量 | 总金额 | ||||
广发证券 | 126005 | 武钢分离型可转债 | 公开发行 | 44,132手 | 44,132,000.00 |
广发证券 | 002132 | 恒星科技 | 公开发行 | 48,500股 | 388,000.00 |
资 产 | 本期末 2008年12月31日 |
资 产: | |
银行存款 | 26,547,585.04 |
结算备付金 | 2,831,401.79 |
存出保证金 | 851,282.05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06,871,177.26 |
其中:股票投资 | 510,651,177.26 |
债券投资 | 196,220,000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7,416,998.64 |
应收利息 | 2,264,755.06 |
应收股利 | - |
应收申购款 | 20,245,165.53 |
其他资产 | - |
资产总计 | 767,028,365.37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本期末 2008年12月31日 |
负 债: | |
短期借款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2,325,599.95 |
应付赎回款 | 639,211.64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1,031,674.44 |
应付托管费 | 171,945.75 |
应付交易费用 | 863,270.99 |
应交税费 | 865,356.17 |
应付利息 | - |
应付利润 | - |
其他负债 | 1,346,245.33 |
负债合计 | 7,243,304.27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 731,387,087.05 |
未分配利润 | 28,397,974.05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759,785,061.1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767,028,365.37 |
项 目 | 本期 2008年10月9日至2008年12月31日 |
一、收入 | 15,971,416.90 |
1.利息收入 | 5,066,644.43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326,594.68 |
债券利息收入 | 4,740,049.75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1,162,623.36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11,732,185.15 |
债券投资收益 | 12,894,808.51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
衍生工具收益 | - |
股利收益 |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961,783.28 |
4.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780,365.83 |
二、费用(以“-”号填列) | -5,151,387.44 |
1.管理人报酬 | -3,141,018.29 |
2.托管费 | -523,503.06 |
3.交易费用 | -1,384,311.14 |
4.利息支出 |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
5.其他费用 | -102,554.95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820,029.46 |
项目 | 本期 2008年10月9日至2008年12月31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800,000,000.00 | 36,538,410.64 | 836,538,410.64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10,820,029.46 | 10,820,029.46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68,612,912.95 | -18,960,466.05 | -87,573,379.00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486,997,425.88 | 17,248,894.82 | 504,246,320.70 |
2.基金赎回款(以“-”号填列) | -555,610,338.83 | -36,209,360.87 | -591,819,699.70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731,387,087.05 | 28,397,974.05 | 759,785,061.10 |
2008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0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