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2009年3月25日、2009年3月26日、2009年3月27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经公司征询控股股东,除已披露的信息外,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2009年3月23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关于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的实施意见》和财政部制定的《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政策,有利于推动国内太阳能光伏产业的长远发展。我公司参股子公司保定天威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保定天威薄膜光伏有限公司、西藏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务中涉及多晶硅或非晶硅太阳能光电产品,上述两政策为我公司太阳能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支持,但对我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尚无法估计。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实,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情况、管理工作正常。前期披露的信息无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无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及有关人员无泄漏尚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无对公司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已经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或可能发生重要变化。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在可预见的三个月内,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