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因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09年3月25日、26日、27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采取书面方式询问公司大股东,有关事项特作说明如下: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09年3月25日、26日、27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书面询问公司第一大股东南宁沛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并自查后认为:
1、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截至今日止没有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也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2、公司第一大股东南宁沛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复函称:现在及未来三个月内没有与上市公司有关的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资产注入、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及其他应披露未披露事项;也没有与之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以上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已公告的信息,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 0 0 9 年 3 月 2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