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年度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及目录
一、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9年3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年度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自200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一章 基金简介
一、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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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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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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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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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和利润分配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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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表中的“期末”均指本报告期最后一日,即12月31日。
二、基金净值表现
(一)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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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无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无需进行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1999年4月8日至200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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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无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无需进行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2、本基金基金合同未规定建仓期,截至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基金合同投资组合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三)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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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无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三、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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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管理人报告
第一节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9]6号文件批准,于1999年3月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万元。目前,本公司股东及其出资比例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占注册资本的41%;新加坡星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33%;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原安徽省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3%;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3%。截止2008年12月31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两支封闭式基金、九支开放式基金,并于2002年12月,首批取得了全国社保基金管理资格。基金管理人于2007年9月,取得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并于2008年2月,取得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二、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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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任职日期、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节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同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了分离交易可转债附送的权证——武钢CWB1权证,并已全部卖出。本着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原则,本基金管理人运用风险准备金弥补了武钢CWB1权证的投资亏损。
第三节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一、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相关制度等规定,从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环节严格把关,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投资组合中没有与本基金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暂无法对本基金的投资业绩进行比较。
三、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异常交易情况。
第四节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一、报告期内行情回顾和本基金投资策略分析
2008年,经济增长从高位回落,上半年滞涨特征明显,CPI、PPI创出新高,而下半年尤其是十月份开始,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负面冲击,经济下行明显,CPI、PPI都大幅度回落,大宗商品和能源价格也出现大幅度下跌。从政策角度看,上半年管理层主要防范经济过热,调控从紧,而随着下半年经济的下滑,国家又频繁出台经济刺激政策,信贷大幅度放松。
国内股市从年初以来,受经济衰退预期、本身估值偏高、国际金融危机和国际股市暴跌等因素的影响。基本延续了单边下行态势,仅在4月和9月由于政策的利好,展开小幅反弹,但也仅仅为投资者提供了短暂的减仓机会。总体看全年市场整体大幅下跌是绝对主线,过程中,泥沙俱下、玉石俱焚,系统性风险展露无疑。到11月末,在国家推出四万亿经济刺激计划和不断释放的流动性之后,市场开始有所活跃,市场热点主要集中于基建相关行业和题材类中小市值公司。全年上证指数下跌了65.40%。深圳成指下跌了63.40%。
2008年以来,本基金虽对市场的下跌有所预计,也相对比较谨慎,但由于对市场多年一遇的系统性风险认识不充分。上半年没有对仓位进行大幅度降低,并由于期间分红的时机不利,造成上半年的被动,下半年虽在操作上顺应了市场的运行规律,并在四季度实现了组合由防御向相对积极的操作转变,也取得一定效果,但难以扭转全年业绩不佳的被动局面。面对基金净值出现大幅缩水的事实,我们十分内疚,深感有愧于持有人的信任与重托,在此向投资者致歉。
对于过往一年工作中的不足我们进行了深入反思。按照以往的经验,我们主要通过提高价值股票持有比例,降低组合波动性等手段,希望以稳健的持仓结构来对抗市场的下跌,这一策略以往确实起到了较好的防御效果,且可以增加应对市场波段性反弹的操作空间。不过,2008年严重的全球金融危机给中国股市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系统性风险,各种风格、行业指数无一例外地大幅走低,我们寻找避风港的所有努力变得毫无意义。上述策略过往的有效性以及对全球金融海啸杀伤力认识的不足,妨碍了我们在市场下跌初期大刀阔斧降低仓位,错过了最有效的防御时段,导致了全年的被动。在今后的投资工作中,我们会吸取教训,加强市场宏观基本面的研究,同时强化顺市操作的投资策略。
二、本基金业绩表现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125元,期间每单位基金分红0.90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9.67%,本基金表现强于上证指数。
第五节 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等的简要展望
一、对宏观经济和证券市场展望
我们认为09年上半年可能是中国宏观经济和微观企业利润较为困难的时期,经济后期的复苏还有赖于国内刺激政策的效果和国际经济的好转,我们将在谨慎中乐观期待经济的触底、企稳。
对证券市场而言,由于刺激经济的政策和放松信贷后充裕的流动性,使得股票资产的吸引力较实体投资与债券资产的吸引力明显上升,另外由于政策导向的转变有利于证券市场人气的恢复,这些积极因素的存在有望为原本处于低位的市场提供了反弹的机会。
宏观和微观基本面的不确定性与市场充裕的流动性之间形成较大分歧,成为多空双方各执一词的基本依据。我们判断中短期内A股市场将继续维持幅度不大的震荡走势,市场缺乏形成明确趋势的动力,大盘指数拓展的空间有限。另外,由于目前游资以取代基金成为市场的主流力量,与之相适应,市场中许多个股将保持较高活跃度,结构性投资机会不少。09年市场很可能进入休养生息的淡静期,相对08年风险大大缩小,但也不可能有06、07年波澜壮阔的市场机会。
二、本基金下阶段投资策略
面对可能出现的淡静市场,我们将心态与操作调整为耐心与细致,自上而下防范风险,自下而上精选个股。我们将把产品需求稳定、业绩持续增长、有核心竞争力、抗经济滑落能力强、有明显积极变化等条件,作为精选个股的主要标准。绝对意义上的的优秀公司可能并非09年的市场主流,长期价值挖掘后的平淡市场中,审美疲劳现象会减弱这类股票的表现机会,而相对优质并伴有积极因素好转的公司更容易引发市场资金的关注,我们会加大对此类公司的研究力度。在组合方面我们希望主体配置确定性成长的行业对抗经济复苏的不确定性,同时,增加经济先导产业来反映对经济复苏的预期,并利用部分主题投资来补充组合的弹性。力争为投资者获得安全、持续、稳定的收益。
感谢投资者一如既往对我们的信任和支持!
第六节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衔接事宜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7]15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7]21号)与《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等文件,本公司制订了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与估值程序,设立基金估值小组,参考行业协会估值意见、参考独立第三方机构估值数据等多种方式的有效结合,减少或避免估值偏差的发生。
基金管理人制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与估值程序确定了估值目的、估值日、估值对象、估值程序、估值方法以及估值差错处理、暂停估值和特殊情形处理等事项。
基金管理人设立基金估值小组时充分考虑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人员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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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均为基金管理人各部门人员,均具有基金执业证书,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未签约与任何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
第七节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证监会基金部通知[2008]12号《关于2007年证券投资基金年度报告编制及披露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会基金部通知[2009]4号附件:《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试行)》中对基金期末可分配利润计算方法的规定,以及《同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七条中对基金利润分配原则的约定,本基金截至2008年12月31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175,004,779.53 元,其中: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为389,644,300.75元,未分配利润未实现部分为-564,649,080.28元。按照上述通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于2008年4月15日进行了收益分配(详见第二章表三)。
第四章 托管人报告
2008年,本托管人在对同益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2008年,同益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同益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基本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同益证券投资基金对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一次利润分配,分配金额为1,800,000,000.00元。
2008年,同益证券投资基金出现过从二级市场主动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附送的权证的情况,我行向长盛基金管理公司发送提示函件,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动用风险准备金弥补了同益证券投资基金因买卖分离交易可转债附送的权证造成的损失。
本托管人依法对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同益证券投资基金2008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中国工商银行托管业务部
2009年3月20日
第五章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张小东、成超2009年3月18日对本基金200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08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出具了安永华明(2009)审字第60468688A03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欲查看审计报告全文,应阅读本年度报告正文。
第六章 年度财务报表
第一节 基金会计报表(经审计)
一、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同益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0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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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截止日2008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0.9125元,基金份额总额2,000,000,000.00份。
二、利润表
会计主体:同益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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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同益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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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报表附注(经审计)
一、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一)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二)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在以下方面存在不一致: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对于特殊事项停牌股票,2008年9月16日之前按停牌前最后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本基金自2008年9月16日起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对重大影响基金资产净值的特殊事项停牌股票估值,通过停牌股票所处行业的的行业指数变动以大致反映市场因素在停牌期间对于停牌股票公允价值的影响。上述指数收益法的关键假设包括所选取行业指数的变动能在重大方面基本反映停牌股票公允价值的变动,停牌股票的发行者在停牌期间的各项变化未对停牌股票公允价值产生重大影响等。此项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数见本附注二(二)。
二、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不涉及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本基金自2008年9月16日起,对证券投资的估值方法进一步明确如下:
1、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无市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使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应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2、当投资品种不再存在活跃市场,且其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应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因上述估值事项而进行的会计估计变更,本基金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核算。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对本基金2008年9月16日基金净值和净利润的影响为减少净值人民币30,059,139.50元,对本基金2008年12月31日基金净值的影响为少净值人民币32,371,381.00元。对本基金本年度净利润的影响为减少净利润人民币32,371,381.00元。
(三)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三、税项
(一)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7]84号文《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率的通知》的规定,自2007年5月30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1%。调整为3%。;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二)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三)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企业在向基金派发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号文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四、关联方关系
(一)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未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二)本报告期本基金的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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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8年11月5日发布的公告,公司股东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更名为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1、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2、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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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一)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1、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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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权证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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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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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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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应支付关联方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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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经手费和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债券及权证交易不计佣金。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二)关联方报酬
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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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支付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当年天数。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上述表格中“当年已支付”不包含当期已支付的上期应付管理费。
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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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当年天数。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
(2)上述表格中“当年已支付”不包含当期已支付的上期应付托管费。
(三)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
(四)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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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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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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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于2008年度及2007年度均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六、期末(200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一)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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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本基金于期末无正回购余额。
第七章 投资组合报告
一、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http://www.csfunds.com.cn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四、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一)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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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项中(一)(二)(三)表中的“买入金额”(或“买入股票成本”)、“卖出金额”(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五、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六、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七、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八、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一)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记录,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根据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8年10月7日《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政部驻深圳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2007年度会计信息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的公告》,中兴通讯在财政检查中受到16万元的行政罚款并被要求补缴企业所得税380万元。本基金认为,该处罚不会对中兴通讯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负面影响。
(二)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三)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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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五)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第八章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一、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二、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份额单位:份
■
第九章 重大事件揭示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一)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重大人事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于2008年3月17日发布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经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证监许可【2008】358号文),聘任杨思乐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基金管理人于2008年7月4日发布关于变更公司高管的公告: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宋炳山同志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等相关职务。
(二)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变更。
(三)本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三、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四、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不曾改变。
五、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共支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95,000.00元。该审计机构已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为10年。
六、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树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七、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一)本期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股票交易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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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期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债券及债券回购交易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期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权证交易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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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公司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
(1)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个股分析报告等,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2)资力雄厚,信誉良好。
(3)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4)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处罚。
(5)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6)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公司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公司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2、本公司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程序
(1)研究机构提出服务意向,并提供相关研究报告;
(2)研究机构的研究报告需要有一定的试用期。试用期视服务情况和研究服务评价结果而定;
(3)研究发展部、投资管理等部门试用研究机构的研究报告后,按照研究服务评价规定,对研究机构进行综合评价;
(4)试用期满后,评价结果符合条件,双方认为有必要继续合作,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我司与研究机构签定《研究服务协议》、《券商席位租用协议》,并办理基金专用席位租用手续。评价结果如不符合条件则终止试用;
(5)本公司每两个月对签约机构的服务进行一次综合评价。经过评价,若本公司认为签约机构的服务不能满足要求,或签约机构违规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处罚,本公司有权终止签署的协议,并撤销租用的席位;
(6)席位租用协议期限为一年,到期后若双方没有异议可自动延期一年。
3、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席位的变更情况:
(1)本基金报告期内新增租用交易单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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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基金报告期内停止租用交易单元情况:无。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