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债简称:赤化转债 转债代码:110227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转股价格:6.94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6.84元/股
本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在2009年3月2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09年3月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本公司将于2009年4月7日刊登《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和《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公告》。为维护广大股东权益,顺利实施利润分配的方案,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简称“赤化转股”,代码“190227”)自2009年4月3日至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另见本公司于2009年4月7日刊登的《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期间停止交易,特提醒欲享受本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权益的“赤化转债(110227)”持有人可在2009年4月3日(不含当日)前进行转股。
根据“赤化转债”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配股、送股或转增股本、增发(不包括可转债转换的股本)、派息等情况引起公司股份变动时,转股价格按下述公式调整:
设调整前的转股价格为P0,送股率或股份转增率为n,增发新股或配股率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则调整后的转股价格P为:
(1)派息:P=P0-D
(2)送股或转增股本:P=P0/(1+n);
(3)增发新股或配股:P=(P0+Ak)/(1+k);
(4)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P0-D+Ak)/(1+n+k);
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将于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另见本公司于2009年4月7日刊登的《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实施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赤化转债”(110227)转股价格相应由原来的每股人民币6.94元调整为每股人民币6.84元。
特此公告。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