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江淮动力
股票代码:000816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江苏省盐城市环城西路213号
通讯地址:江苏省盐城市环城西路213号
邮政编码:224001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二OO九年三月三十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法规编制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在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的原因是将其持有的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
释 义
本持股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公司、江动集团:指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江淮动力:指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指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指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江淮动力流通股,构成江淮动力权益变动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盐城市环城西路213号
法定代表人:罗韶颖
注册资本:20,203.5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320900000026869
组织机构代码:14013385-X
税务登记证号:32090114013385X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汽车修理;内燃机及零部件、内燃机发电机组、农业机械、金属加工机械;废旧物资回收等
通讯地址:江苏省盐城市环城西路213号
股东名称:重庆东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罗韶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 地区居留权 |
罗韶颖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女 | 中国 | 无 |
崔卓敏 | 董事 | 女 | 中国 | 无 |
胡尔广 | 董事 | 男 | 中国 | 无 |
上述人员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持有、控制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形。
第三节 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售所持股份的目的是获取投资收益。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所持江淮动力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江淮动力的股份数占总股本的比例为43.89%;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江淮动力328,968,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38.89%。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江动集团于2008年5月7日-2009年3月2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出售江淮动力股份比例为总股本的5.00%。
四、江动集团所出售江淮动力股份无质押,无冻结情况,其股份出售的行为未损害江淮动力的任何利益,亦未引起江淮动力控制权的转移。
第五节 前12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2008年5月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江淮动力9,500,000股,占出售日江淮动力总股本的1.68%,交易价格为6.60元/股。
二、2008年7月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江淮动力10,000,000 股,占出售日江淮动力总股本的1.77%,交易价格为6.17元/股。
三、2009年2月6日-3月27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出售江淮动力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050,000 股,占总股本的1.54%,交易价格区间为4.86-5.68元/股。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它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证明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韶颖
签署日期: 2009年3月30日
附表: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江苏省盐城市环城西路213号 | |
股票简称 | 江淮动力 | 股票代码 | 000816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江苏省盐城市环城西路213号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371,268,000 (按转增后股本计算) 持股比例:43.89%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 42,300,000 (按转增后股本计算) 变动比例: 5.00%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 是 □ 否 □ |
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罗韶颖
签署日期:2009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江淮动力 公告编号:2009-010
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今日接第一大股东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通知,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27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了中国农业银行盐城中汇支行,为本公司在该行的借款提供担保;质押期限为2009年3月27日—2011年3月23日;此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8%,上述股份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至目前,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328,96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8.89%,其中已质押股份总数为324,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8.38%。
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江淮动力 公告编号:2009-011
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期间 | 本次减持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 | 集中竞价交易 | 2009.2.6-2009.3.27 | 1305 | 1.54 |
大宗交易 | ||||
其它方式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江苏江动集团 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34201.8 | 40.43 | 32896.8 | 38.8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305 | 1.54 | 0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2896.8 | 38.89 | 32896.8 | 38.89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是否违反了《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是 √ 否(其间任意30天减持数量均未超过1%”)
2、本减持是否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及其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 是 □否
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1、《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承诺法定禁售期满后3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江淮动力股票的价格不低于每股6.00元,如果自非流通股取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的,上述最低流通价格应相应进行调整。公司实施200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2006年度分红派息方案、2007年度分红派息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承诺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1.97元/股。
2、2008年5月6日上市流通的282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出售价格不低于每股6.00元,如果自该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的,上述最低减持价格应相应进行调整。公司实施2007年度分红派息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3.99元/股。
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于2009年2月6日-3月2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出售江淮动力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05万股,交易价格区间为4.86-5.68元/股,高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
三、备查文件
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出售公司股票证明文件。
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