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以现有包装纸生产线部分生产设备,向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银租赁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09年3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融资金额占公司200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6.26%,占公司2007年经审计总资产的2.93%,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项交易自双方签署协议之日起生效。
●交银租赁公司与我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09年3月17日与交银租赁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将现有包装纸生产线部分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交银租赁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8,000万元,融资期限为3年。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九江路399号
法定代表人:林加群
注册资本:20亿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
主要股东: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银租赁公司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名称:包装纸生产线部分生产设备
类别:固定资产
权属: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所在地:河南省漯河市
资产价值:租出资产原值1.25亿元,账面净值1.04亿元,所有租出资产价值未经审计。根据现有设备实际使用状态,经交银租赁公司认定,租出资产置换价值为8,000万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包装纸生产线部分生产设备
2、融资金额:8,000万元
3、租赁方式:采取售后回租方式,即公司将上述租赁物件转让给交银租赁公司,同时再与交银租赁公司就该租赁物件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内公司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交银租赁公司分期支付租金。
4、租赁期限:3年共计12期,每期租金726.60万元。
5、租赁担保: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为承租人提供全额租金及由于租金延期支付造成的滞纳金等一切费用的偿付担保。
6、租赁保证金及服务费:租赁保证金400万元(按定期存款利率计息),租赁服务费128万元。
7、租金及支付方式:等额租金后付法,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期。
8、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交银租赁公司所有;自租赁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公司按名义货价支付款项后租赁设备所有权归还公司。
9、名义货价:为租赁物购置成本的万分之一,如公司完全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则名义货价优惠至8000元。
10、起租日:交银租赁公司租赁物购置款项支付之日。
11、此项交易自双方签署协议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融资租赁目的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通过融资租赁业务,利用公司现有生产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增加长期借款比率,盘活公司现有资产,切实缓解流动资金压力。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融资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