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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兰克林国海深化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8年年度报告摘要
    2009年03月3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上接C90版)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无报告期内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8.9.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9.3 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8.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债券。

      8.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期末本基金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经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同意胡德忠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2008年11月29日公告)

      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应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是人民币80,000.00元,本基金自成立以来对其进行审计的均是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未曾改聘其他会计师事务所。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有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形发生。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注:1、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选择代理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并租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的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是:

      ① 资历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

      ② 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一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有关管理机关的处罚;

      ③ 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④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⑤ 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及时、定期、全面地为本基金提供宏观经济、行业情况、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研究报告及周到的信息服务,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题研究报告。

      2)租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程序

      ① 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证券经营机构,考察结果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我司与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券商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和《研究服务协议》,并办理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租用手续。

      ② 之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各证券经营机构的研究报告、信息服务质量等情况,根据如下选择标准细化的评价体系,每季度对签约证券经营机构的服务进行一次综合评价:

      A 提供的研究报告质量和数量;

      B 由基金管理人提出课题,证券经营机构提供的研究论文质量;

      C 证券经营机构协助我公司研究员调研情况;

      D 与证券经营机构研究员交流和共享研究资料情况;

      E 其他可评价的量化标准。

      经过评价,对于达到有关标准的证券经营机构将继续保留,并对排名靠前的证券经营机构在交易量的分配上采取适当的倾斜政策。若本公司认为签约机构的服务不能满足要求,或签约机构违规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处罚,本公司有权终止签署的协议,并撤销租用的交易单元;基金管理人将重新选择其它经营稳健、研究能力强、信息服务质量高的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元。

      ③ 交易单元租用协议期限为一年,到期后若双方没有异议可自动延期一年。

      2、报告期内证券公司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租用与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上述基金专用报告期内,根据上述基金专用交易单元选择标准和程序,本基金逐步租用证券公司的交易单元合计16个:其中国海证券、中信证券、中金公司和联合证券各2个,申银万国证券、海通证券、中信建投证券、银河证券、招商证券、国信证券、高华证券和财富证券各1个。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