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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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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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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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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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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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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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本基金利润分配是按日结转份额。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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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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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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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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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保德信”)成立于2004年4月,由中国光大集团控股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美国保德信金融集团旗下的保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创建,公司总部设在上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亿元人民币,两家股东分别持有67%和33%的股份。公司主要从事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今后,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为各类投资者提供更多资产管理服务。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光大保德信旗下管理着六只开放式基金,即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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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报告期内未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充分保护持有人利益,确保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基金在获得投研团队、交易团队支持等各方面得到公平对待,本基金管理人从投研制度设计、组织结构设计、工作流程制定、技术系统建设和完善、公平交易执行效果评估等各方面出发,建设形成了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地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现象。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截至本报告期末,除本基金外,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着另外五只基金,其中四只基金为股票型基金,一只基金为债券基金,这五只基金均与本基金不具有可比性。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2008年,中国整体的宏观经济形势经历了较为明显的内忧外患。在国际方面,美欧日等主要经济体在次贷危机加深的背景下,均出现了经济增长放缓、失业率大幅攀升、企业盈利下降等衰退迹象,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为了刺激经济增长,各个经济体纷纷采取降息、大规模经济刺激计划等举措,但是就目前的实施效果来看,其主要经济指标没有表现出任何企稳迹象。而国内方面,中国宏观经济在2008年从年初的控制经济过热到年中的保增长再到年底的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也经历了一波比较大的调整。上半年,主要宏观经济指标CPI在二月份出现了8.7%的高位水平,在这种情况下,控制经济过热和控制通货膨胀成了宏观调控的主基调,而央行也先后采取了窗口指导、控制信贷规模和调整存款准备金率等措施来稳定经济走势,但是随着外围经济的逐步走差,我国宏观经济增速在年中快速下滑,尤其是三、四季度的数据更是显著低于预期,第三季度当季GDP 同比增长为9.0%,而第四季度GDP 同比增长仅为6.8%,并创下2000 年以来的新低。通过进一步观察2008年度的宏观经济数据,我们可以看出,工业增加值、进口、出口、M1、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工业出厂价格等指标回落幅度较大,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指标也呈现回落的态势。中国经济增长回落速度超出市场预期,经济已进入下降通道。面对如此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国家也调整了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从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产业政策等多个角度来刺激经济增长。在财政政策方面,国家已经提出4万亿的财政刺激方案,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在货币政策方面,国家也采取了相对积极的措施来刺激经济,以保持经济稳定、金融稳定、资本市场稳定。央行从10月开始采取了降息的调控措施来刺激经济,指标性一年期定存的利率水平累计降息幅度达到189个基点,从最高点的4.14%降低到最新的2.25%,除此以外,包括贷款、法定准备金利率和超额准备金利率水平都不同程度的下调,如此大范围的调整力度和措施的密集程度为央行罕见,另外为了刺激商业银行的放贷,央行先后4次调降了存款准备金率水平。在产业政策方面,国务院先后出台了汽车、钢铁产业、纺织、造船业、装备制造业等重点行业的振兴规划,以期通过相关政策的带动,保证宏观经济的稳定增长。
在货币市场运行方面,2008年的货币市场基本是在流动性充裕的背景下运行,全年没有大盘股的一级发行给货币市场提供了稳定的融资环境,而在下半年,货币市场更是在央行票据减量发行和降息等多重因素的刺激,市场收益率水平大幅下调,给货币基金的整体业绩提升创造了良好的基础。在基金的日常操作中,我们根据宏观经济的不同运行阶段和市场利率水平采取了不同的操作策略。在上半年的操作主要采取了拉长基金久期,提高债券投资比例等投资策略,在保证基金日常流动性的基础上,充分参与高利率的央票和短期融资券,从操作层面上看组合整体收益情况良好。而在下半年特别是四季度的操作中,考虑到市场可选择券种的收益率已经处于较低水平,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适当的缩短组合的久期,并根据基金规模的动态变化,对组合内的持券进行动态调整。在兼顾收益性、流动性的前提下,配置了流动性相对良好的短期融资券和央行票据品种,以期在整体收益率曲线陡峭化的背景下,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水平。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根据目前已经公布的宏观经济数据和国际经济形势,我们预期保持经济增长将在较长时期内持续成为宏观调控的主题,展望下阶段的债券市场投资环境,目前市场已经由降息预期推动变成了流动性推动为主的市场,在这种情况下,预计短期品种将相对保持平稳。在组合的操作方面,我们将会关注市场短期流动性变动趋势,维持此前的稳健操作手法,努力继续保持组合的良好流动性和收益水平。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的估值业务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及监管机关有关规定和《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估值委员会工作制度》进行。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和本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收益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的财务核对同时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设立由公司分管高管、运营部、投资研究部(包括基金经理、研究团队、数量分析小组)、IT部代表人员组成的估值委员会。公司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制订制定、修订和完善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选择基金估值模型及估值模型假设,定期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及对估值程序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基金估值政策的议定和修改采用集体决策机制,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证券,基金管理人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由公司估值委员会讨论议定特别估值方案并与托管行、审计师沟通后形成建议意见,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由运营部具体执行。估值委员会向公司管理层提交推荐建议前, 应审慎平衡托管行、审计师和行业的意见,并必须获得估值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同意。
公司估值委员会的相关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长期相关工作经历,并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成员包括研究团队代表1人、基金经理代表1人、数量分析小组代表1人、基金会计代表3人、与估值相关的IT工程师1人、运营部主管1人、公司分管运营的高管1人。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委员会成员参与讨论,仅享有一票表决权。
委员会对各相关部门和代表人员的分工如下:投资研究部和运营部共同负责关注相关投资品种的动态,评判基金持有的投资品种是否处于不活跃的交易状态或者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从而确定估值日需要进行估值测算或者调整的投资品种;运营部根据估值的专业技术对需要进行估值政策调整的品种提出初步意见提交委员会讨论,负责就估值政策调整的合规事宜与监察稽核部协商,负责执行基金估值政策进行日常估值业务并定期审核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致性,负责与托管行、审计师、行业、监管机关沟通估值调整事项;投资部数量小组负责审核估值政策调整对投资业绩、投资决策、投资绩效和风险评估的影响;IT部就估值政策调整的技术实现进行评估。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未与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有关规定,本基金每日将基金净收益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并按自然月结转为相应的基金份额。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托管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利润分配、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利润分配、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本基金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徐艳、蒋燕华对本基金200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于2009年3月30日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文号为安永华明(2009)审字第60467078_B02号,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正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
报告截止日:200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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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截止日2008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基金份额总额813,709,832.13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08年01月0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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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08年01月0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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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69号文《关于同意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的核准,由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05年6月9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1,439,643,105.9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人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通过投资于高信用等级、高流动性的短期金融工具,为投资者提供流动性储备;并在保持基金资产本金安全和高流动性的前提下,获得稳健的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当期收益。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短期金融工具,目前主要包括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2008年5月20日前为:一年期银行定期储蓄存款的税后利率,2008年5月20日起为:税后活期存款利率。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5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而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0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交易类金融资产及贷款和应收款项,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本基金对所持有的债券投资以摊余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本会计期间内,本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摊余成本接近其公允价值;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其他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并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1) 债券投资
买入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
债券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其中所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对于贴息债券,应作为债券投资成本;
出售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
出售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2) 回购协议
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其相当于公允价值。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每日计提收益或损失。
本基金不采用市场利率和上市交易的债券和票据的市价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本基金金融工具的估值方法具体如下:
1) 银行存款
基金持有的银行存款以本金列示,按银行实际协议利率逐日计提利息;
2) 债券投资
基金持有的附息债券、贴现券购买时采用实际支付价款(包含交易费用)确定初始成本,每日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3) 回购协议
(1) 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2) 基金持有的买断式回购以协议成本列示,所产生的利息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回购期间对涉及的金融资产根据其资产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估值。回购期满时,若双方都能履约,则按协议进行交割。若融资业务到期无法履约,则继续持有现金资产;若融券业务到期无法履约,则继续持有债券资产,实际持有的相关资产按其性质进行估值;
4) 其他
(1)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2) 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其他可参考公允价值指标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和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采用其他可参考公允价值指标,对基金持有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价”。当“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或超过0.25%时,基金管理人应根据风险控制的需要调整组合。其中,对于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或超过0.5%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应编制并披露临时报告;
(3)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由于申购、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的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损益平准金
本基金不涉及本科目。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实际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帐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收入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另外,根据中国证监会基金部通知(2006)22号文《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因提前支取导致的利息损失由基金管理公司承担;
(2) 债券利息收入按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附息债券、贴现券购买时采用实际支付价款(包含交易费用)确定初始成本,每日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4) 债券投资收益于卖出债券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债券成交金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及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
(5) 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3%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 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4)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 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收益分配原则遵循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并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公告,以每万份基金份额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投资者当日收益的精度为0.01元,第三位采用去尾的方式。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若当日净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者记正收益;若当日净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者记负收益;若当日净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者不记收益;
(3)每月累计收益支付方式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者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者在每月累计收益支付时,其累计收益为负值,则将缩减投资者基金份额。若投资者赎回时,收益为负值,则将从投资者赎回基金款中扣除。如采用其他收益分配方式,则另行公告;
(4)基金收益分配采用复利分配的方式,即投资者当日分配的收益,在下一日享受收益分配;
(5)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月集中结转当前累计收益,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一个月不结转。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另外除了每月的例行收益结转外,每天对涉及有赎回等交易的账户进行提前收益结转,处理方式跟例行收益结转完全一致;
(6)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
(7)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且不影响投资者利益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得到批准后,基金管理人可酌情调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年度本基金无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年度无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事项。
7.4.6 税项
1.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2.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及债券的利息等收入,由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企业等在向基金派发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7.4.7关联方关系
7.4.7.1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影响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影响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7.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7.4.7.2.1关联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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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7.2.2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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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2008年度及2007年度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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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3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 上述表格中“当年已支付”不包含当年已支付的上年应付管理费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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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2) 上述表格中“当年已支付”不包含当年已支付的上年应付托管费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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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基金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服务等各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支配使用。本基金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 上述表格中“当年已支付”不包含当年已支付的上年应付销售费用。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2008年度及2007年度均未通过银行间市场与关联方进行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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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年申购/买入总份额”中包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本年度红利再投份额为899,438.06份(2007年度为622,105.89份)。
7.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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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光大阳光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本报告期内累计申购本基金30,000,000.00份,申购费为0,全部按照招募说明书公示费率收费。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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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年末余额中包含本基金通过托管银行备付金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等结算账户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7.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2008年度及2007年度均不存在在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所承销证券的情况。
7.4.9期末(200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年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截至本报告期末2008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股票
截至本报告期末2008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未持有暂时停牌股票。
7.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08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109,249,716.12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08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未有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备注:上表中,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8.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8.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80天。
8.3.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
8.4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5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
注:数据均按报告期内的交易日统计。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
■
8.8.4 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选择使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标准
基金管理人选择证券经营机构,并选用其交易单元供本基金买卖证券专用,应本着安全、高效、低成本,能够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增值研究服务的原则,对该证券经营机构的经营情况、治理情况、研究实力等进行综合考量。
基本选择标准如下:
●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
●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经营行为规范,近两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证监会处罚;
●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备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要求,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
●对于某一领域的研究实力超群,或是能够提供全方面,高质量的服务。
(2)选择使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的程序
●投资研究团队按照(1)中列出的有关经营情况、治理情况的选择标准,对备选的证券经营机构进行初步筛选;
●对通过初选的各证券经营机构,投资研究团队各成员在其分管行业或领域的范围内,对该机构所提供的研究报告和信息资讯进行评分。
●根据各成员评分,得出各证券经营机构的综合评分。
●投资研究团队根据各机构的得分排名,拟定要选用其专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并报本管理人董事会批准。
●经董事会批准后,由本管理人交易部门、运营部门配合完成专用交易单元的具体租用事宜。
11.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绝对值没有超过0.5%(含)以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3月31日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0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
基金简称 | 光大保德信货币 |
交易代码 | 360003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5年6月9日 |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813,709,832.13份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投资于高信用等级、高流动性的短期金融工具,为投资者提供流动性储备;并在保持基金资产本金安全和高流动性的前提下,获得稳健的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当期收益。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按照自上而下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动态的大类资产配置,类属资产配置和证券选择。一方面根据整体配置要求通过积极的投资策略主动寻找风险中蕴藏的投资机会,发掘价格被低估的且符合流动性要求的适合投资的品种;另一方面通过风险预算管理、平均剩余期限控制和个券信用等级限定等方式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从而在一定的风险限制范围内达到风险收益最佳配比。 |
业绩比较基准 | 一年期银行定期储蓄存款的税后利率。 |
风险收益特征 | 从长期平均值来看,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风险程度低于其他类型的基金品种。本基金按照风险收益配比原则对投资组合进行严格的风险管理,将风险水平控制在既定目标之内,在风险限制范围内追求收益最大化。 |
项目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 | |
名称 |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负责人 | 姓名 | 伍文静 | 张燕 |
联系电话 | 021-33074700-3105 | 0755-83199084 | |
电子邮箱 | wuwj@epf.com.cn | jiangran@cmbchina.com | |
客户服务电话 | 400-820-2888或021-53524620 | 95555 | |
传真 | 021-63351152 | 0755-83195201 |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 http://www.epf.com.cn |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办公场所。 |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 2008年 | 2007年 | 2006年 |
本期已实现收益 | 19,705,019.29 | 15,739,972.05 | 34,993,610.96 |
本期利润 | 19,705,019.29 | 15,739,972.05 | 34,993,610.96 |
本期净值收益率 | 3.47% | 2.84% | 1.94%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 2008年 | 2007年 | 2006年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813,709,832.13 | 472,768,054.08 | 790,452,076.85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1.0000 | 1.0000 | 1.0000 |
阶段 | 份额净值收益率① | 份额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三个月 | 1.1485% | 0.0164% | 0.1378% | 0.0004% | 1.0107% | 0.0160% |
过去六个月 | 1.8865% | 0.0120% | 0.3008% | 0.0003% | 1.5857% | 0.0117% |
过去一年 | 3.4729% | 0.0096% | 1.8271% | 0.0042% | 1.6458% | 0.0054% |
过去二年 | 6.4053% | 0.0081% | 4.6203% | 0.0034% | 1.7850% | 0.0047% |
过去三年 | 8.4734% | 0.0070% | 6.5941% | 0.0029% | 1.8793% | 0.0041%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9.5764% | 0.0067% | 7.6920% | 0.0026% | 1.8844% | 0.0041% |
年度 |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 备注 |
2008年 | 19,705,019.29 | - |
2007年 | 15,739,972.05 | - |
2006年 | 34,993,610.96 | - |
合计 | 70,438,602.30 | -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 证券从业年限 | 说明 |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
于海颖 | 本基金基金经理兼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07-11-6 | - | 6 | 于海颖女士,硕士,1999年毕业于天津大学技术经济学专业,2004年4月获得天津大学数量经济学硕士学位,2004年4月至2006年4月在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从事固定收益工作。2006年5月加入本公司,先后担任债券交易员和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07年11月9日起担任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08年10月29日起兼任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资 产 | 附注号 | 本期末 2008年12月31日 | 上年度末 2007年12月31日 |
资 产: | |||
银行存款 | 1,609,751.80 | 1,820,172.84 | |
结算备付金 | 290,000,000.00 | 2,840,000.00 | |
存出保证金 |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28,103,847.29 | 387,738,596.65 | |
其中:股票投资 | - | - | |
基金投资 | - | - | |
债券投资 | 628,103,847.29 | 387,738,596.65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80,000,240.00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 | |
应收利息 | 4,103,429.29 | 1,122,296.85 | |
应收股利 | - | - | |
应收申购款 | 5,700.00 | 13,000.0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
其他资产 | - | - | |
资产总计 | 923,822,728.38 | 473,534,306.3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附注号 | 本期末 2008年12月31日 | 上年度末 2007年12月31日 |
负 债: | |||
短期借款 |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09,249,716.12 | -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 | |
应付赎回款 | - | -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221,576.46 | 144,411.16 | |
应付托管费 | 67,144.34 | 43,760.96 |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167,860.92 | 109,402.40 | |
应付交易费用 | 25,538.57 | 24,177.74 | |
应交税费 | - | - | |
应付利息 | 6,559.84 | - | |
应付利润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其他负债 | 374,500.00 | 444,500.00 | |
负债合计 | 110,112,896.25 | 766,252.26 | |
所有者权益: | - | - | |
实收基金 | 813,709,832.13 | 472,768,054.08 | |
未分配利润 | -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813,709,832.13 | 472,768,054.0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923,822,728.38 | 473,534,306.34 |
项 目 | 附注号 | 本期 2008年01月0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7年01月0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
一、收入 | 24,358,319.32 | 21,284,970.88 | |
1.利息收入 | 20,470,756.85 | 21,203,249.36 |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553,473.94 | 1,640,298.02 | |
债券利息收入 | 17,005,901.26 | 12,840,183.22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2,911,381.65 | 6,722,768.12 | |
其他利息收入 | - | -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3,887,562.47 | 81,721.52 |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 - | |
基金投资收益 | - | - | |
债券投资收益 | 3,887,562.47 | 81,721.52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 - | |
衍生工具收益 | - | - | |
股利收益 | - | -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二、费用(以“-”号填列) | -4,653,300.03 | -5,544,998.83 | |
1.管理人报酬 | -1,901,053.15 | -2,028,017.91 | |
2.托管费 | -576,076.69 | -614,550.89 | |
3.销售服务费 | -1,440,191.70 | -1,536,377.21 | |
4.交易费用 | - | - | |
5.利息支出 | -325,145.44 | -830,718.87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325,145.44 | -830,718.87 | |
6.其他费用 | -410,833.05 | -535,333.95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9,705,019.29 | 15,739,972.05 | |
所得税费用(以“-”号填列) | - |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9,705,019.29 | 15,739,972.05 |
项目 | 本期 2008年01月0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472,768,054.08 | - | 472,768,054.08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19,705,019.29 | 19,705,019.29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340,941,778.05 | - | 340,941,778.05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4,912,721,780.94 | - | 4,912,721,780.94 |
2.基金赎回款(以“-”号填列) | -4,571,780,002.89 | - | -4,571,780,002.89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19,705,019.29 | -19,705,019.29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813,709,832.13 | - | 813,709,832.13 |
项目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7年01月0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790,452,076.85 | - | 790,452,076.85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15,739,972.05 | 15,739,972.05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317,684,022.77 | - | -317,684,022.77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5,819,808,674.53 | - | 5,819,808,674.53 |
2.基金赎回款(以“-”号填列) | -6,137,492,697.30 | - | -6,137,492,697.30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15,739,972.05 | -15,739,972.05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472,768,054.08 | - | 472,768,054.08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基金的关系 |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
保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
光大阳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系列产品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所管理的集合理财产品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基金的关系 |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保德信”) |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 |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
光大阳光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阳光3号”)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所管理的集合理财产品 |
项目 | 本期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
当年应支付的管理费 | 1,901,053.15 | 2,028,017.91 |
其中:当年已支付 | 1,679,476.69 | 1,883,606.75 |
年末未支付 | 221,576.46 | 144,411.16 |
项目 | 本期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
当年应支付的托管费 | 576,076.69 | 614,550.89 |
其中:当年已支付 | 508,932.35 | 570,789.93 |
年末未支付 | 67,144.34 | 43,760.96 |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 ||
当年应支付的销售费用 | |||
当年已支付 | 年末未支付 | 合计 | |
光大保德信 | 434,626.48 | 47,539.51 | 482,165.99 |
光大证券 | 44,469.09 | 2,856.55 | 47,325.64 |
招商银行 | 308,069.99 | 30,283.75 | 338,353.74 |
合计 | 787,165.56 | 80,679.81 | 867,845.37 |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 ||
当年应支付的销售费用 | |||
当年已支付 | 年末未支付 | 合计 | |
光大保德信 | 491,564.38 | 52,078.56 | 543,642.94 |
光大证券 | 4,122.38 | 7,101.79 | 11,224.17 |
招商银行 | 695,524.77 | 21,660.73 | 717,185.50 |
合计 | 1,191,211.53 | 80,841.08 | 1,272,052.61 |
项目 | 本期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
年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26,944,399.40 | 11,322,293.51 |
本年认购总份额 | - | - |
本年申购/买入总份额 | 899,438.06 | 15,622,105.89 |
本年因拆分增加的份额 | - | - |
本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 - |
年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27,843,837.46 | 26,944,399.40 |
年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3.42% | 5.70%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末 2008年12月31日 | 上年度末 2007年12月31日 | ||
持有的 基金份额 |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 持有的 基金份额 |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 |
阳光3号 | 30,000,000.00 | 3.69% | - | - |
关联方 名称 | 本期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 ||
年末余额 | 当年利息收入 | 年末余额 | 当年利息收入 | |
招商银行 | 291,609,751.80 | 527,906.87 | 1,820,172.84 | 1,540,617.75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回购到期日 | 期末估值单价 | 数量(张) | 期末估值总额 |
0801025 | 08央票25 | 2009-1-5 | 99.83 | 1,150,000.00 | 114,804,500.00 |
合计 | 1,150,000.00 | 114,804,500.00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固定收益投资 | 628,103,847.29 | 67.99 |
其中:债券 | 628,103,847.29 | 67.99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2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3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291,609,751.80 | 31.57 |
4 | 其他资产 | 4,109,129.29 | 0.44 |
5 | 合计 | 923,822,728.38 | 100.00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1 |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3,920,806,832.25 | 2.37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 - | |
2 |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109,249,716.12 | 13.43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 - |
项目 | 天数 |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 80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 179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 47 |
序号 | 平均剩余期限 |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1 | 30天以内 | 35.84 | 13.43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 - | |
2 | 30天(含)—60天 | 13.50 | 0.00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 - | |
3 | 60天(含)—90天 | 28.16 | 0.00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 - | |
4 | 90天(含)—180天 | 22.10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 - | |
5 | 180天(含)—397天(含) | 13.43 | 0.00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 - | |
合计 | 113.03 | 13.43 |
序号 | 债券品种 | 摊余成本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 | - |
2 | 央行票据 | 467,869,384.32 | 57.50 |
3 | 金融债券 | - |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 - | |
4 | 企业债券 | 160,234,462.97 | 19.69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6 | 其他 | - | - |
7 | 合计 | 628,103,847.29 | 77.19 |
8 |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 - | -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债券数量(张) | 摊余成本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80125 | 08央票25(总价) | 2,000,000 | 199,095,412.88 | 24.47 |
2 | 080116 | 08央行票据16(总价) | 1,000,000 | 99,877,570.04 | 12.27 |
3 | 080146 | 08央行票据46(总价) | 1,000,000 | 99,578,434.15 | 12.24 |
4 | 801108 | 08央票108(总价) | 500,000 | 49,602,657.62 | 6.10 |
5 | 881128 | 08云铜CP01(总价) | 300,000 | 30,160,606.12 | 3.71 |
6 | 881106 | 08皖交投CP02(总价) | 300,000 | 30,026,309.00 | 3.69 |
7 | 881105 | 08粤物资CP01(总价) | 200,000 | 20,037,326.04 | 2.46 |
8 | 088155 | 08柳钢CP01(总价) | 200,000 | 20,010,106.75 | 2.46 |
9 | 881201 | 08首发CP01(总价) | 200,000 | 20,000,000.00 | 2.46 |
10 | 881233 | 08清控CP02(总价) | 200,000 | 20,000,000.00 | 2.46 |
项目 | 偏离情况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 103次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 0.4856%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 0.1206% |
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 0.2490% |
(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如有新增事项或变更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
8.8.2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剩余期限小于 397 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的情况。 |
8.8.3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本报告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
序号 | 名称 | 金额 |
1 | 存出保证金 | -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利息 | 4,103,429.29 |
4 | 应收申购款 | 5,700.00 |
5 | 其他应收款 | - |
6 | 待摊费用 | - |
7 | 其他 | - |
8 | 合计 | 4,109,129.29 |
持有人户数(户) |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 持有人结构 | |||
机构投资者 | 个人投资者 |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
10,495 | 77,533.10 | 144,737,205.25 | 17.79 | 668,972,626.88 | 82.21 |
项目 | 持有份额总数(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本公司所有基金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 2,018.03 | 0.00 |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5年6月9日)基金份额总额 | 1,439,643,105.95 |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472,768,054.08 |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 4,912,721,780.94 |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 4,571,780,002.89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813,709,832.13 |
本报告期没有举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经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五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首席市场总监张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张弛先生的副总经理任职资格已获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
本报告期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
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策略无改变。 |
本报告期本基金的审计事务所未发生变更。目前的审计机构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四年。本报告期支付给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人民币50,000.00元。 |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形;本报告期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业务及其高管人员没有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形。 |
券商名称 | 交易单元数量 | 债券回购交易 |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 备注 | ||
成交金额(元) | 占当期债券回购交易成交总额的比例 | 佣金 |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 |||
中银国际 | 1 | 1,097,000,000.00 | 100% | - | - | |
合计 | 1 | 1,097,000,000.00 | 100% | - | - |
2008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