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9年3月27日上午8点在福州市五四路162号华城国际北楼28层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09年3月1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志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0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裴亮先生、袁新文先生、胡宝珍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08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08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0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09年3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09 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8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467,425.65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42,104,276.08元。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按以下方案进行分配:
1、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4,210,427.61元;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剩余利润37,893,848.4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7,398,802.02元,2008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5,292,650.49 元。
3、以200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6,8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息2.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6,720,0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58,572,650.49元转入下一年度。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09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七、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09年3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时,关联董事陈志程先生进行了回避,并放弃表决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09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0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09年3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09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0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0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09年3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和《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57 号)等有关规定,拟对《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附件。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刊登于2009 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十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等有关规定,拟对《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作相应修订。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刊登于2009 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十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4月25日(星期六)下午3:00在福州市五四路162号华城国际北楼28层会议室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的详细内容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第二、三、四、五、六、十及十一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原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如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分配给该股东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修改为: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如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分配给该股东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股票简称:新华都 股票代码:002264 公告编号:2009-006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3月27日上午11点在福州市五四路162号华城国际北楼28层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付小珍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0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08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09年3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09 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8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467,425.65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42,104,276.08元。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按以下方案进行分配:
1、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4,210,427.61元;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剩余利润37,893,848.4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7,398,802.02元,2008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5,292,650.49 元。
3、以200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6,8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息2.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6,720,0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58,572,650.49元转入下一年度。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0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关于200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较为全面、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09年3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0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09年3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上第一、二、三、四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股票简称:新华都 股票代码:002264 公告编号:2009-008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结合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预计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关联交易事项内容 | 关联人 | 预计2009年度交易金额 | 2008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1 | 房屋租赁 | 华福大酒店有限公司 | 2,275,377.85 | 2,204,657.28 |
2 | 房屋租赁 | 福建新华都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 | 3,456,000.00 | 3,456,000.00 |
3 | 物业管理服务 | 福州海悦酒店物业管理 有限公司 | 207,129.28 | 193,981.20 |
合计 | / | / | 5,938,507.13 | 5,854,638.48 |
二、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州新华都综合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新华都”)与华福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福大酒店”)之间发生的常年房屋租用业务;福州新华都与福建新华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都管理”)之间发生的常年房屋租用业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州新华都与福州海悦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悦物业”)之间发生的物业管理服务。
三、关联方介绍
1、华福大酒店
成立于1985年3月23日,注册资本:600.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陈发树,注册地址为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62号华福大酒店裙房六楼。主营业务:在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62号规划范围内建造、销售、出租写字楼、商场及住宅等商品房。
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都集团”)持有华福大酒店51%股权,华福大酒店为新华都集团控股子公司。
2、新华都管理
成立于1997年4月16日,注册资本:2,6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志勇,注册地址为福州市鼓楼区东街8号利达大厦4层。主营业务:信息咨询、物业管理、企业经营管理。
新华都集团持有新华都管理64.54%股权,新华都管理为新华都集团控股子公司。
3、海悦物业
成立于2003年7月23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黄履端,注册地址为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62号六层。经营范围:酒店管理、物业管理。
陈发树先生持有海悦物业95%股权,陈发树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海悦物业是陈发树先生控制的企业。
4、福州新华都
成立于2006年1月19日;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志勇,注册地址为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62号。经营范围:主要从事大卖场、综合超市及百货的经营。
福州新华都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四、定价政策、依据及相关内容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市场价格定价,房屋租赁的价格比照华福大酒店其他租户租赁价格定价;物业费根据海悦物业向物业业主或租户按统一标准收取。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房屋租赁和物业管理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正常业务开展以及管理工作协调的需要,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特此公告!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股票简称:新华都 股票代码:002264 公告编号:2009-009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及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并出具此报告。
一、内部环境概述
(一)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和环境
1、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制定了“三会”议事规则和《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三会一层各司其职、规范运作。
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
2、组织机构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了相应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部门包括:总经理办公室、人事行政部、财务部、采购部、营运部、信息部、审计部和董事会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相互协作、相互牵制、相互监督。
公司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的经营、资金、人员、财务等重大方面,按照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严谨的制度安排履行必要的监管。
3、内部审计
根据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设立了审计部,作为公司实施内部审计的责任部门,公司审计部配备了专职审计人员,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独立行使审计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公司内部稽核、内部体制完备,能够有效监控公司的整体经营风险。
4、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本着“以人为本、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追求卓越”的用人方针和“公平、公正、公开”的用人原则,努力为全体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空间。
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制定了系统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对人员录用、员工培训、工资薪酬、福利保障、绩效考核、内部调动、职务升迁等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并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
5、企业文化
公司注重企业文化建设,企业文化是一个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具体体现,优秀的企业文化可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提高企业的团队精神。
公司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等联谊活动丰富员工的文化生活,增强了企业凝聚力和竞争力,如一年一度的“优秀供应商大会”是一次企业与供应商之间增进了解、加强合作的聚会;公司还印制了《员工手册》,对公司文化、规章制度和人事管理等方面进行宣传和指导,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在实践中不断得到丰富和完善。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分)子公司管理制度》、《董事、监事薪酬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信息披露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在内的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随着公司管理的不断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效性也在不断提高。
(三)2008年公司为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所做的工作及成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2008年进一步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上市部函[2008]116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27号)文件精神、厦门证监局《关于做好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相关工作的通知》(厦证监发[2008]252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公司于2008年8月底成立了公司治理专项工作小组,组织相关部门严格对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认真开展了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进行了自查,并制订了整改计划,并由厦门证监局对我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公司按照厦门证监局提出的整改建议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地进行了整改。
1、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相关文件精神,2008年9月18日公司召开一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和《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等相关管理制度;2008年12月15公司召开一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以上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2、切实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公司各个专门委员会认真对照各委员会工作细则,按照董事会各个专业委员会的工作细则严格要求,积极履行各专业委员会的职责,逐步使各专业委员会工作落到实处和规范运作,从而进一步发挥各专业委员会在公司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3、进一步推动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严格执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公开、公平、公正对待所有投资者。公司设立了专线电话、电子信箱答复投资者的问题,积极做好投资者日常来电、来函和来访工作;公司在网站上添加了投资者关系专栏,及时更新公司有关信息,对公司最新披露的公告进行转载,方便了投资者查阅公司公告。在接待投资者、分析师和媒体时,严格登记、记录相关信息,防止出现选择性信息披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况。
我们将通过积极努力,开辟多渠道、多途径,通过与投资人见面、业绩说明会或路演等方式,让更多的投资者了解公司的全面情况。
二、重点控制活动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1、对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分)子公司管理制度》,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公司通过委派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重要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对子公司的管理;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明确,对子公司的分管明确到人;明确要求控股子公司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明确规定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审议程序;对控股子公司实行公司统一的会计政策,建立对各控股子公司的绩效综合考核体系,有效实施了对子公司的内控管理。
2、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严格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规定,对公司关联交易行为进行全方位管理和控制,明确划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规定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和回避表决要求。
3、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为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公司在《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公司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2008年度,公司无对外担保。
4、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
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安全性,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管理、监督等内容作了明确的规定。
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与银行、保荐人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2008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充分发挥资金优势,有效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为公司未来快速、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连锁超市发展项目2008年拟开部分门店项目作了适当变更。以上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项目变更经公司2008年12月15日召开的一届八次董事会、一届六次监事会的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经2008年12月31日召开的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以上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保荐人出具了保荐意见。
5、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
为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避免投资决策失误,化解投资风险,提高投资经济效益,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公司制定了《投资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所有重大投资均完全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并按照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审批程序。
6、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制度》,明确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原则、内容、标准、程序、信息披露的权限与责任划分、档案管理、信息的保密措施以及责任追究与处理措施等。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事务;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工作主要责任人,并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2008年度,公司信息披露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定,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三、完善内控制度的措施
为保证公司内控制度的长期有效性和完备性,公司将严格遵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交所《内部控制指引》等文件要求,继续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和制度建设。
1、加强依法运作意识,提高内部控制的法律效力。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后续培训学习工作,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培育良好企业精神和内部控制文化;
2、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修订和完善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3、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治理的水平,加强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的建设和运作,更好地发挥各委员会在专业领域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科学决策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通过不断的建立、健全和执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及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进行自查、整改、提高,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合理、有效。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企业管理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重大投资、重大风险等方面发挥了较大的控制与防范作用。公司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随着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相关部门和政策新规定的要求,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增强内部控制的执行力,推进内部控制各项工作的不断深化,提高内部控制的效率和效益,从而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发展。
特此公告!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股票简称:新华都 股票代码:002264 公告编号:2009-010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200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 500 号《关于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临时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第9 号: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要求,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8]893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8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元。截至2008年7月24日止,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321,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8,694,546.25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2,905,453.75元。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2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华证中洲验(2008)GF字第020015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40,435,598.03元。2008年公司实际投入所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5,688,451.97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0,435,598.03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66,124,050.00元;截至200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37,410,290.16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及《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在募集资金使用时公司严格履行申请、审批程序。
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街支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分别为351008110018120023247、116030100100046236。2008年8月21日,公司与保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街支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237,410,290.16元。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账号 | 2008年12月31日 | ||
募集资金余额 | 利息收入、 银行手续费 | 合 计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专户) | 351008110018120023247 | 125,453.75 | 613,576.29 | 739,030.04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351008110608510000389 | 221,000,000.00 | 221,000,000.00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街支行(专户) | 116030100100046236 | 15,655,950.00 | 15,310.12 | 15,671,260.12 |
合 计 | 236,781,403.75 | 628,886.41 | 237,410,290.16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0,290.5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612.4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236.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612.4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0.70%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 变化 | |
连锁超市 发展项目 | 是 | 32,357.00 | 31,961.90 | 12,940.90 | 6,510.00 | 6,510.00 | -6,430.90 | 50.31 | 2009年12月31日 | -483.66 | 是 | 否 | |
配送中心 改造项目 | 否 | 5,050.00 | 5,050.00 | 5,050.00 | 0.00 | 0.00 | -5,050.00 | 0.00 | 2009年12月31日 | 0.00 | 是 | 否 | |
信息系统 改造项目 | 否 | 2,180.00 | 2,180.00 | 1,090.00 | 102.41 | 102.41 | -987.59 | 9.40 | 2010年12月31日 | 0.00 | 是 | 否 | |
合计 | - | 39,587.00 | 39,191.90 | 19,080.90 | 6,612.41 | 6,612.41 | -12,468.49 | - | - | -483.66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3)信息系统改造项目 该项目正按计划展开,现阶段主要着手于优化和改善现有的ERP系统,对财务软件进行全面升级,进一步整合内部资源,完善信息化运用,固化标准,提高工作效率.目前投入主要为购买项目所需的部分软件。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3、原拟于2008年使用资金1,686万元新开设广东汕头金平店,因原物业无法交付,现以福建漳州的可以交付的物业项目进行替换,变更为使用资金473万元新开设漳州龙海南台店和使用资金544万元新开设漳州龙海工农店。 4、原拟于2008年使用资金809万元新开设泉州温陵店,因原物业无法交付,现以泉州惠安的可以交付的物业项目进行替换,变更为使用资金430万元新开设泉州惠安广海店。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08年12月1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动用募集资金4,043.56万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2008年12月31日上述预先投入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因募投项目尚在实施中,募集资金全额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本公司本期募集资金未发生其他使用情况。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08年12月15日公司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08年12月31日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根据因经济形势变化,少部分房地产企业无法按时交付物业或合作方条件发生变化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连锁超市发展项目2008 年拟开门店项目作部分变更如下:
连锁超市项目变更情况表
原拟投资项目 | 现投资项目 | ||||||||
地区 | 店名 | 业态 | 面积(㎡) | 投资额(万元) | 地区 | 店名 | 业态 | 面积(㎡) | 投资额(万元) |
福州 | 师大店 | 超市 | 6,143 | 1,424.00 | 福州 | 宝龙店 | 百货 | 30,303 | 2,003.90 |
金鸡山店 | 超市 | 2,300 | 317.00 | 同德店 | 超市 | 3,044 | 390.00 | ||
广东 汕头 | 金平店 | 超市 | 11,000 | 1,686.00 | 龙海 | 南台店 | 超市 | 2,364 | 473.00 |
工农店 | 超市 | 4,217 | 544.00 | ||||||
泉州 | 温陵店 | 超市 | 4,000 | 809.00 | 惠安 | 广海店 | 超市 | 2,650 | 430.00 |
变更前合计 | 23,443 | 4,236.00 | 变更后合计 | 42,578 | 3,840.90 |
相关信息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改变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连锁超市发展项目的实施内容,变更后的项目仍为公司主业,将更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 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 (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连锁超市 发展项目 | 连锁超市发展项目 | 31,961.90 | 12,940.90 | 6,510.00 | 6,510.00 | 50.31 | 2009年12月31日 | -483.66 | 是 | 否 |
合计 | - | 31,961.90 | 12,940.90 | 6,510.00 | 6,510.00 | - | - | -483.66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决策程序:2008年12月15日公司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08年12月31日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批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信息披露:相关信息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应付募集资金项目款项共计3,601.23万元。 ③新开门店处于培育期。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08年度本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股票简称:新华都 股票代码:002264 公告编号:2009-011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决定于2009年4月25日(星期六)下午3:00在福州市五四路162号华城国际北楼28层会议室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2009年4月25日下午3:00开始;
2、股权登记日:2009年4月20日;
3、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五四路162号华城国际北楼28层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凡截止2009年4月20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注:本次股东大会就上述第7项议案作出决议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9年4月21日至4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3、登记地点:福州市五四路162号华城国际北楼5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电话:0591-87987972
传真:0591-87987982
邮编:350003
联系人:龚严冰、戴文增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1、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所列《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
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
2、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所列《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投:
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
3、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所列《200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投:
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
4、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所列《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投:
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
5、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所列《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投:
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
6、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所列《关于续聘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投:
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
7、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所列《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投:
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
8、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所列《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投:
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
如果委托人对任何上述议案的表决未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额: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及照此格式的签名件均为有效。)
股票简称:新华都 股票代码:002264 公告编号:2009-012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08年年度报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09年4月8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办2008年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的网址为:http://irm.p5w.net。
参加本次说明会的有:公司董事长陈志程先生、总经理周文贵先生、董事会秘书龚严冰先生、独立董事胡宝珍女士、财务总监李青女士、保荐代表人陈亚辉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