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C112版)
■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7.8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7.8.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7.8.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7.8.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7.8.4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8 监事会报告
√ 适用 □ 不适用
■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
9.2 财务报表
9.2.1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9.2.2 利润表
编制单位: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12月 单位:(人民币)元
■
■
9.2.3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12月 单位:(人民币)元
■
■
9.2.4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见附表)
9.3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9.4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9.5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
证券代码: 600151 证券简称: 航天机电 编号:2009—011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404,840,448股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9年4月7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3月27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4月5日为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于2006年4月7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所持有的航天机电股票自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上述承诺期满后的十二个月内,各非流通股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航天机电股份不超过股权分置改革后其所持有股份的10%。
控股股东上海航天工业总公司承诺:
1、在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后,在2006~2008 年度股东大会上,就航天机电的利润分配提出以下议案并投赞成票:航天机电该年度的现金分红比例将不低于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0%。
2、在2005 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出以下议案并投赞成票:航天机电以2005 年末总股本为基数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转增比例将不低于每10 股转增5 股。
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对以上议案投赞成票。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0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以2005年12月31日总股本46,784万股为基数,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6股,除权日为2006年7月12日。
2、根据股改承诺,2008年4月7日10%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
单位:股
■
注:上海舒乐电器总厂已更名为上海航天有线电厂。
四、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事宜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书。
经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航天机电相关股东履行了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做出的承诺,航天机电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404,840,448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9年4月7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单位:股
■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5、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二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第一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于2008年4月7日上市流通,上市流通公告于2008年3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
特此公告。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3、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证券代码:600151 证券简称:航天机电 编号:2009-012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已于2009年3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全文披露,《2008年年度报告摘要》也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由于公司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疏忽,已披露的2008年度财务报表中,合并现金流量表因部分控股子公司之间、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交易事项抵销有误,“本期数”需要更正,这些更正对2008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无影响。
一、合并现金流量表的更正情况:
■
二、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更正情况:
附注八/38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附注八/39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不便,深表歉意。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51 证券简称:航天机电 编号:2009-013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
● 经征询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公司管理层,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09年3月26日、27日、30日,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书面函证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除公司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与本公司有关的整体上市、资产注入、股份转让、重大资产重组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
2、经书面函证公司管理层, 除公司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
3、2009年3月26日,财政部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的实施意见》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本公司正全力打造垂直一体化的光伏产业链,《实施意见》和《暂行办法》为公司光伏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支持,但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尚无法估计。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网站、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