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3月12日、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召开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亦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需在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方可实施。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9年3月30日下午13时半。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9年3月29日—3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9年3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9年3月29日15:00—2009年3月30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玉环县大麦屿开发区本公司综合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三)投票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瑞元先生
(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代理人共计95名,代表股份共计115,125,99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2315%。
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名 ,代表股份共计99,525,2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9667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88名,代表股份共计15,600,6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648%。
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郭晓雷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已行权的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详情参见2009年3月12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并注销已行权股权激励股票的预案》。)
1、回购股份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15,039,00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4%;反对79,28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9%;弃权7,7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115,038,00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6%;反对79,28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9%;弃权8,7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
3、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比例;
表决结果:同意115,036,90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6%;反对79,28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9%;弃权9,8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来源;
表决结果:同意115,036,90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6%;反对79,68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2%;弃权9,4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
5、回购股份的期限及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115,036,90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6%;反对79,28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9%;弃权9,8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
6、回购股份的处置。
表决结果:同意115,036,90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6%;反对79,28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9%;弃权9,8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
本议案已经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并注销已行权的股权激励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股份决议有效期内,依据回购报告书规定,自主决定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等;
表决结果:同意105,631,341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528%;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9,494,655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72%。
2、授权公司董事会在股份回购完毕并注销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注册资本变更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105,637,841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585%;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9,488,155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15%。
3、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办理与本次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05,631,341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528%;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9,494,655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72%。
本议案已经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年产1500台新型机光电一体电脑绣花机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详情参见2009年3月12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调整年产1500台新型机光电一体电脑绣花机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5,619,457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425%;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9,506,53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57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晓雷出席会议并见证。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意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和记录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中捷股份 公告编号:2009-014
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已行权的股权激励股票减少股本事宜的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已行权股权激励股票的方案已于2009 年3月30日经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络的《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根据回购方案,公司将以不超过每股4.02元的价格回购636.48万股已行权但尚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完毕后10日内,公司董事会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由24,902.08万元减少至24,265.60万元。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凡公司债权人均可自本公告首次刊登之日(2009 年3月31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玉环县珠港镇陈屿北山村 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中心
邮政编码:317604
联系电话:0576-87338207
传真:0576-87335536
特此公告
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