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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监会2008年监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09年04月0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阮奇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三十二条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现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08年监管信息公开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管理及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条例》于2007年4月公布以来,中国证监会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立即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由办公厅牵头,会内各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指导、协调中国证监会监管信息公开工作。《条例》公布以后,中国证监会即开始着手研究制定相关配套规章,根据行使证券期货监督管理职能的实际情况,按照《条例》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办法》,于2008年5月1日起实施。《办法》明确了监管信息公开的主管部门、公开的范围、保密审查机制、监督考核机制及其他相关工作机制。2008年5月1日《条例》和《办法》实施后,结合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证监会监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引》、《中国证监会监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指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细化了相关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责任和义务,有力地推进了监管信息公开工作。中国证监会各派出机构根据《条例》和《办法》的相关规定,也制定了相应的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积极推动本机关的监管信息公开工作。

      二、监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组织与实施。按照《条例》的有关要求和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中国证监会制定了分阶段、分批次实施主动公开监管信息的工作计划,在2008年5月1日前,主动公开了2008年1月1日到2008年4月30日的监管信息;在2008年8月30日前主动公开了2003年到2007年的监管信息;2008年5月1日后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开新生成的监管信息。

      (二)主动公开监管信息的主要内容及数量。中国证监会主动公开的监管信息范围包括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证券期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证券期货市场发展规划和发展报告、纳入国家统计指标体系的证券期货市场统计信息、行政许可事项核准结果、交易所上市品种的批准结果、监管对象名录、市场禁入和行政处罚决定及其他监管信息等九大类。截至2008年12月31日,中国证监会共公开监管信息16063条,其中会机关公开7313条,派出机构公开8750条。

      (三)新闻发布情况。按照主动应对、主动引导的原则, 围绕重要政策发布、典型案件查处以及市场关注的话题,加强正面宣传和释疑解惑,推动新闻发布制度化;加强典型案件和重要政策措施的深度报道,主动回应市场热点,对不实传闻予以快速反应和澄清,积极营造有利于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全年共组织新闻通气会、媒体座谈会50余次,组织媒体专访40余次,发布新闻稿130余篇。同时,完善舆论引导管理制度,加强与宣传主管部门协调配合,推动有关部门制定网络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建立辖区舆论引导责任制,明确各证监局对辖区媒体资本市场报道行为的监管责任,净化网络舆论信息环境,减少对市场参与主体的误导。

      (四)证监会公告发布情况。2008年共编发中国证监会公告12期,其中公开发布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决定、统计报表等1554篇。

      (五)政策法规主动征求公众意见情况。为增强行政法规制定过程中的透明度,中国证监会逐步建立了重大政策法规主动征求公众意见的工作制度,根据广大市场参与主体的意见完善相关法规。2008年中国证监会出台部门规章7件,发布规范性文件41件,以上文件的制定过程均征求社会公众或相关方面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对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修改。

      三、依申请公开监管信息情况

      2008年,中国证监会共受理监管信息公开申请18件,其中回复17件,申请人主动申请撤回1件。回复的申请中,公开监管信息的10件,不予公开的1件,其他6件均为监管信息不存在或不属我会监管范围。

      四、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目前暂未对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待相关部门出台依申请公开收费标准后,再研究制定相关收费项目及金额。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中国证监会收到因申请监管信息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1件,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复议工作机构审查,决定维持原答复意见并告知当事人。

      六、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监管信息公开工作是行政公开的有益探索,还在不断完善之中,尚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动公开监管信息工作实践经验还不够,内容与公众需求还存在差距,相关工作流程还不完善,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也不及时。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推进监管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对主动公开监管信息范围的研究。目前《办法》中对主动公开监管信息范围作了规定,但实践中具体情况层出不穷,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按照《条例》和《办法》确定的有关原则,进一步深入研究,逐步扩大主动公开监管信息的范围,不断满足广大公民对监管信息的需求。

      (二)逐步完善工作流程。目前,监管信息公开法规建设基本成形,下一步需要继续制定监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指引,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相关工作流程,对转办及回复文件格式进行优化,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回复工作时间。

      (三)加强培训督导工作。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刚刚起步,部分工作人员对相关的工作制度和流程还不是很熟悉,下一步要加强培训,逐步让相关工作人员熟悉法规、了解原则、掌握流程。另外,还要加强对派出机构的工作指导,督促各单位认真履行信息公开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