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特别报道
  • 3:特别报道
  • 4:焦点
  • 5:财经要闻
  • 6:金融·证券
  • 7:观点评论
  • 8:时事海外
  • A1:市场
  • A2:基金
  • A3:货币债券
  • A4:期货
  • A5:钱沿
  • A6:行业·个股
  • A7:热点·博客
  • A8:理财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中小企业板
  • B4:产业·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B7:上证商学院
  • B8:地产投资
  • C1:披 露
  • C3:信息披露
  • C4:信息披露
  • C5:信息披露
  • C6:信息披露
  • C7:信息披露
  • C8:信息披露
  • C9:信息披露
  • C10:信息披露
  • C11:信息披露
  • C12:信息披露
  • C13:信息披露
  • C14:信息披露
  • C15:信息披露
  • C16:信息披露
  • C17:信息披露
  • C18:信息披露
  • C19:信息披露
  • C20:信息披露
  • C21:信息披露
  • C22:信息披露
  • C23:信息披露
  • C24:信息披露
  • C25:信息披露
  • C26:信息披露
  • C27:信息披露
  • C28:信息披露
  • C29:信息披露
  • C30:信息披露
  • C31:信息披露
  • C32:信息披露
  • C33:信息披露
  • C34:信息披露
  • C35:信息披露
  • C36:信息披露
  •  
      2009 4 1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3版:特别报道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3版:特别报道
    创业板“分流效应”有限 不会冲击主板市场
    纽交所集团:
    创业板应注意维护诚信度
    期货公司 期盼亮相创业板
    创投界人士“忍不住流下激动的泪水”
    高科技企业 近百家深圳企业准备冲刺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
    深港两地将有更大合作空间
    韩交所:
    愿与深交所展开善意竞争
    淘金创投概念上市公司可看三大细节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66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深港两地将有更大合作空间
    2009年04月0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时娜
      ⊙本报记者 时娜

      

      对于内地即将推出创业板市场,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昨天表示,内地成立创业板是好事,深港两地未来将有更大的合作空间,他认为内地推出创业板不会削弱赴港上市的吸引力。港交所发言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表示,创业板市场可以为具有增长潜力的中小企业提供主板以外的融资平台,相信每个市场会根据其发展及需要,采取合适的措施。

      香港创业板成立之初发展颇为成功,可惜随着网络科技股泡沫的破灭,很多创业板公司的股价连番受挫。加上创业板上市要求过于宽松,不少公司因经营不善出现亏损,甚至长期停牌,使得该板流动性长期萎靡不振,导致前往创业板上市的公司数目不断下降。

      鉴于此,上述发言人表示,港交所将创业板重新定位为跃升至主板的踏脚石。引入新的数量化上市要求,提高了创业板上市门槛,降低了申请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所需费用,简化了转往主板的程序。

      深港两地将有更大合作空间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

      深港两地将有更大合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