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特别报道
  • 3:特别报道
  • 4:焦点
  • 5:财经要闻
  • 6:金融·证券
  • 7:观点评论
  • 8:时事海外
  • A1:市场
  • A2:基金
  • A3:货币债券
  • A4:期货
  • A5:钱沿
  • A6:行业·个股
  • A7:热点·博客
  • A8:理财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中小企业板
  • B4:产业·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B7:上证商学院
  • B8:地产投资
  • C1:披 露
  • C3:信息披露
  • C4:信息披露
  • C5:信息披露
  • C6:信息披露
  • C7:信息披露
  • C8:信息披露
  • C9:信息披露
  • C10:信息披露
  • C11:信息披露
  • C12:信息披露
  • C13:信息披露
  • C14:信息披露
  • C15:信息披露
  • C16:信息披露
  • C17:信息披露
  • C18:信息披露
  • C19:信息披露
  • C20:信息披露
  • C21:信息披露
  • C22:信息披露
  • C23:信息披露
  • C24:信息披露
  • C25:信息披露
  • C26:信息披露
  • C27:信息披露
  • C28:信息披露
  • C29:信息披露
  • C30:信息披露
  • C31:信息披露
  • C32:信息披露
  • C33:信息披露
  • C34:信息披露
  • C35:信息披露
  • C36:信息披露
  •  
      2009 4 1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2版:特别报道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2版:特别报道
    创业板将成制度创新“先行者”和“试验田”
    自主创新 培育中国经济新增长点
    发改委拟为中小企业
    进一步“松绑”
    上市资源 各地开足马力 储备充足
    设立主旨 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添新路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66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创业板将成制度创新“先行者”和“试验田”
    2009年04月0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商文
      创业板的设立,将有助于促进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的发展 资料图
      中国证监会昨天正式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这意味着,作为中国资本市场为“高成长”构筑的新平台,备受关注的创业板已开始“起航”。

      正如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刘纪鹏所说,“继股权分置改革后,人们把中国资本市场制度创新的目光又聚焦在创业板上。”在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同时,创业板也将发力资本市场自身的制度创新。

      除了推出创业板本身即为我国资本市场最大的制度创新外,创业板或将率先“尝鲜”新发行制度、不同市场间的转板机制等一系列创新制度,当之无愧地成为我国资本市场制度创新的“先行者”和“试验田”。

      ⊙本报记者 商文

      全新的制度安排

      与现有的蓝筹股市场、中小板市场等主板市场有所不同,作为一项全新的制度安排,即将启动的创业板市场将结束我国证券市场结构单一的局面。

      之所以说创业板推出是我国资本市场的一项全新制度安排,是因为现有的上海蓝筹股市场和深圳中小板市场在上市标准、运行规则等方面都基本相同,执行的是同一套制度安排。而为中小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创业板市场,将建立起一套符合其自身特点、区别于现有市场的规则体系。

      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左小蕾表示,中国资本市场未来发展的方向,就是发展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场外交易等多层次市场,这样才最能够实现经济的晴雨表功能,与投资者的投资预期和信心相对称。

      

      “尝鲜”发行制度

      从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今年两会上接受本报记者独家专访时的表态,以及专家学者和业内人士的共识来看,先改革新股发行制度,再重启IPO的思路已经十分清晰。而改革后的新股发行制度很可能将选择在创业板率先试点。

      著名经济学家、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在谈到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时表示,应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先在创业板进行试点。券商投行人士也纷纷表示,只有改革现有的新股发行制度,创业板推出后才能更加健康地运行。

      根据本报记者的了解,正在研究中的发行制度改革可能将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研究取消对目前IPO发行中定价的窗口指导,以及发行市盈率上限的硬性限制;二是研究在IPO询价过程中,采取缴纳定金、合并初步询价与累计投标询价以进一步加强询价的约束力的可行性;三是网下申购拟采用类似增发中曾经采取的分类申购方式,以申购数量和限售期等为区分条件,安排A、B、C类投资者进行网下申购,网下申购中签率可以考虑有所区别。若投资者拟长期持有,且认购量相对较大,则可安排优先认购。

      券商投行人士告诉记者,在遵循新股发行制度普遍规定的基础上,创业板在保荐制度、发审制度上都将有其具有自身特色的“特殊规定”。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透露,创业板将充分体现市场化原则,强化保荐人的尽职调查和审慎推荐作用,建立持续督导制度,适当延长保荐期限,设立专门发审委,加大行业专家委员比例等一系列发行制度上的创新。

      

      探索转板机制

      按照刘纪鹏的说法,“打不开创业板这个当前束缚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瓶颈,后边的场外报价系统都将被堵塞。”只有尽早开通创业板,并实现与包括主板、三板在内的多个市场层次之间的有效衔接,才能真正构建起相互联通、脉络清晰、层次分明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刘纪鹏认为,创业板在考虑与其他市场的衔接上,应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理清创业板和中小板的关系,最终应通过创业板向中小板逐步转板,实现两者统一;二是在创业板和三板的关系上,应逐步建立在深交所统一技术支撑和结算的基础上、由三板挂牌企业向创业板升级转板的机制。

      在创业板市场与三板市场之间设立“绿色转板通道”已成为市场各界的共识。据本报记者了解,主板、创业板和三板市场之间的“转板绿色通道”正在拟建中。

      “转板绿色通道”搭建完成后,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司,一旦达到在主板市场或创业板市场的上市条件,就可以直接申请到创业板或主板上市,而不再需要通过发审委的审核,其融资效率也将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