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地产卷入1.5亿元担保案
2009年04月0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阮晓琴
⊙本报记者 阮晓琴
中江地产今天公告,因富豪科技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贷款合同》约定的义务,深发展深圳龙华支行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该公司立即偿还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同时请求港丰房地产开发(深圳)有限公司承担相关责任。
2002年5月27日,深发展与富豪科技签订了《贷款合同》,约定由其向富豪科技提供1.5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21个月。深发展另与港丰房产签订了《抵押担保合同》,与中江地产、王秀琴分别签订了《贷款保证担保合同》,保证方式为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据中江地产年报,2008年,公司净利润1.9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