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09年3月30 日(星期一)下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的通知和文件已于2009年3月23日分别以电子邮件、传真和送达的方式发给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出席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同意《关于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董事会2008年11月26日临时会议审议,并经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拟发行债券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公司债券。同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委任的董事),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
董事会根据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公司自身的现金流状况,现对发行方案中的以下内容予以明确: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且发行完毕后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的40%。其中,首期发行规模为人民币6.5亿元。
表决结果:赞成票11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二、同意《关于明确本次公司债券中违约责任内容的议案》。
同意在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设定以下违约责任内容:对于逾期未付的利息或本金,公司将根据逾期天数按逾期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各品种的逾期利率为本期债券相应品种票面利率上浮30%。
表决结果:赞成票11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