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份减持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接到第四大股东宁波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电子”)书面通知,自2008年12月11日至2009年3月30日收盘,宁波电子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421,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5%。
宁波电子2009年3月30日收盘前六个月卖出公司股票交易记录如下:
月份 | 减持数量(股) | 交易的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 |
2008年9月 | 290,600 | 4.10-4.50 | 集中竞价 |
2008年10月 | 121,550 | 2.99-3.21 | 集中竞价 |
2008年11月 | 1,539,100 | 2.99-3.80 | 集中竞价 |
2008年12月 | 9,298,000 | 3.65-4.45 | 9,032,200股为大宗交易,其余265,800股为集中竞价 |
2009年1月 | 900,000 | 4.84-4.84 | 集中竞价 |
2009年2月 | 1,824,900 | 4.87-6.60 | 集中竞价 |
2009年3月1日至2009年3月30日 | 1,696,100 | 5.00-5.88 | 集中竞价 |
截止到2009年3月30日收盘,宁波电子仍持有本公司股份9,709,000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其发布第一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时(2008年12月10日)的9.85%下降到4.9995%。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四月一日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康强电子
股票代码: 002119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海曙区龙湾新村27号
通讯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龙湾新村27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09年3月3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康强电子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康强电子、上市公司 | 指 |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电子、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宁波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二级市场卖出康强电子流通股股份9,421,000股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15 号准则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本报告书 | 指 |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宁波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宁波市海曙区龙湾新村27号
法定代表人:沈余银
注册资本: 15,500 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33020000003154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资产经营、实业项目投资;电子产品、计算机及配件、现代办公设备制造、加工、批发、零售;电子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企业管理咨询。
经营期限:自1998年8月27日至2028年8月26日
税务登记号: 33020371115337X
主要股东名称及通讯方式:
股东名称 | 地址 | 邮政编码 |
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 | 100080 |
宁波市电子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宁波市解放南路63号 | 315010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性别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兼任其它公司职务情况 |
沈余银 | 董事长 | 中国 | 男 | 北京 | 否 | 中国新纪元董事、大恒科技(SH600288)董事总裁、波导股份(SH600130)董事 |
俞全林 | 董事 | 中国 | 男 | 北京 | 否 | 中国新纪元副总裁 |
李凌 | 董事、总经理 | 中国 | 男 | 宁波 | 否 | 波导股份(SH600130)副董事长、中科三环(SZ000970)副董事长 |
周骐 | 董事 | 中国 | 男 | 北京 | 否 | 易联科技董事长、中国新纪元董事、西矿集团董事、大陆期货董事 |
江彪 | 董事 | 中国 | 男 | 北京 | 否 | 北京中关村科学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
干新德 | 副总经理 | 中国 | 男 | 宁波 | 否 | 波导股份(SH600130)董事 |
黄锡安 | 财务总监 | 中国 | 男 | 宁波 | 否 | 康强电子(SZ002119)董事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波导股份(SH.600130)166,752,000股,占波导股份已发行股份的21.7125%,为其第一大股东;持有中科三环(SZ.000970)26,399,792股,占中科三环已发行股份的5.2%。
第二节 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转让所持股份的目的是收回投资和筹集资金进行其它项目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康强电子股份19,13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85%。
2008年12月11日至2009年3月30日收盘,宁波电子累计减持康强电子股份9,421,000股,占康强电子股份总数的4.85%。
依照收购办法和15号准则,截至到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还持有康强电子股份9,709,000 股,占股份总额的4.9995%。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08年12月11日至2009年3月30日收盘,宁波电子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卖出康强电子9,421,000 股,占康强电子股份总数的4.85%,其中:通过竞价交易系统卖出4,421,000 股,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卖出5,000,000 股。
截止2009年3月30日收盘,宁波电子已累计减持康强电子股份18,104,800股,累计占康强电子股份总数的9.85%。
三、所持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2009年3月30日,宁波电子所持有康强电子股票无权利受限情况。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前6个月卖出康强电子股份情况:
月份 | 减持数量(股) | 交易的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 |
2008年9月 | 290,600 | 4.10-4.50 | 集中竞价 |
2008年10月 | 121,550 | 2.99-3.21 | 集中竞价 |
2008年11月 | 1,539,100 | 2.99-3.80 | 集中竞价 |
2008年12月 | 9,298,000 | 3.65-4.45 | 9,032,200股为大宗交易,其余265,800股为集中竞价 |
2009年1月 | 900,000 | 4.84-4.84 | 集中竞价 |
2009年2月 | 1,824,900 | 4.87-6.60 | 集中竞价 |
2009年3月1日至2009年3月30日 | 1,696,100 | 5.00-5.88 | 集中竞价 |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08年12月10日第一次发布《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自2008年3月3日至12月8日收盘,宁波电子减持康强电子股份8,683,800股,累计占康强电子股份总数的5%。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余银
签署日期: 2009年3月31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证明文件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经确认的复印件备置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康强电子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赵勤攻 杜云丽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潘火工业区康强路25号
联系电话:0574-88233889
联系传真:0574-88235464
附表: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宁波市鄞州区 |
股票简称 | 康强电子 | 股票代码 | 002119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宁波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宁波市海曙区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 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性行动人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19,130,000 股, 持股比例:9.85%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9,421,000 股 变动比例:4.85% 持股数量:9,709,000 股 持股比例:4.9995%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