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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蔡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穆雅石 会计机构负责人:蒲丽丽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08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西安航空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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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蔡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穆雅石 会计机构负责人:蒲丽丽
合并利润表
200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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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蔡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穆雅石 会计机构负责人:蒲丽丽
母公司利润表
200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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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蔡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穆雅石 会计机构负责人:蒲丽丽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0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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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蔡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穆雅石 会计机构负责人:蒲丽丽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0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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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蔡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穆雅石 会计机构负责人:蒲丽丽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0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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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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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蔡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穆雅石 会计机构负责人:蒲丽丽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0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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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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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蔡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穆雅石 会计机构负责人:蒲丽丽
9.3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变更。
9.4 本报告期无会计差错更正。
9.5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西安航空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报告摘要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参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开办的个人网上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代码:180001)、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代码:180003)、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180010)、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180012)、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519001)、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代码:183001)、银华领先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180013)、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180015)。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中国工商银行“金融@家”个人网上银行申购上述银华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三、活动期限
2009年4月1日—2010年3月31日(截至当日法定交易时间)。
四、具体优惠费率
在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申购开放式基金,其申购费率享有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含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具体活动安排详见中国工商银行网站,并以此为准。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400-678-3333,网址:www.yhfund.com.cn。
2、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4月1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近日,《每日经济新闻》刊登了题为《天邦股份 溢价2倍收购连亏企业之谜》的文章,其中提及公司收购成都天邦“报表期初数透露玄机、1000万资金不知去向”,部分媒体对此进行了转载。
二、澄清说明
经核实,本公司郑重对上述报道说明如下:
(一)关联方关系及定价
2008年6月,公司与自然人谢建勇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收购其持有的四川成都精华生物制品有限公司80%股权。该股权收购事项经2008年7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成都精华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于2008年10月更名为“成都天邦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简称“成都天邦”。公司与股权转让方自然人谢建勇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该股权转让价款以成都天邦截至2008年5月31日止经审计净资产为基础,公司经过审慎评估、全面分析确定。
(二)公司与成都天邦资金往来情况
本公司自2008年8月将成都天邦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在编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时,将成都天邦2008年8月1日作为期初数进行编制,故在“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中将公司2008年7月29日因经营需要拆借予成都天邦的6,000,000.00元,作为“2008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项目列示。2008年8-12月,本公司共支付给成都天邦53,400,000.00元,收到成都天邦归还往来资金12,000,000.00元,成都天邦自并购日起至本期期末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43,003,557.00元(其中收到的政府补助1,000,000.00元,收到的研发奖励200,000.00元, 收到宁波天邦往来款41,400,000.00元,其他1,619.00元, 收到的个人还款401,938.00)。在编制成都天邦现金流量表时,公司按照净额列示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列示金额41,400,000.00元(53,400,000.00元-12,000,000.00元=41,400,000.00元)。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存在所谓“1000万资金不知去向”的情况。
(三)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三、重要提示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公司的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09-020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日前收到深圳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仲裁委”)就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以下简称:“深发展龙华支行”、“申请人”)与深圳富豪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豪科技”)关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下达的仲裁通知书,现就该仲裁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深发展龙华支行就其与富豪科技关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向深圳仲裁委申请仲裁,深圳仲裁委已立案受理【深仲受字[2009]第0386号】。
二、仲裁各方当事人
申请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被申请人一:深圳富豪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二:港丰房地产开发(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丰房产”)
被申请人三: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四:王秀琴
三、本案基本情况
2002年5月27日,深发展龙华支行与富豪科技签订了《贷款合同》,约定由其向富豪科技提供人民币15,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21个月。深发展龙华支行另与港丰房产签订了《抵押担保合同》,与本公司、王秀琴分别签订了《贷款保证担保合同》,保证方式为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因富豪科技至今未履行《贷款合同》约定的义务,深发展龙华支行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该公司立即偿还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请求裁决港丰房产承担抵押担保责任,请求裁决本公司及王秀琴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进展情况
本仲裁事项已被深圳仲裁委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四、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目前尚无法判断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情况。
五、备查文件目录
1、《仲裁申请书》;
2、仲裁通知。
本事项系公司于2006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前所遗留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现公司已与相关各方取得联系并正向有关部门查证核实,公司将妥善处理并及时公告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九年四月一日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业绩快报
证券代码:600073 证券简称:上海梅林 编号:临2009—007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所载2008年度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与经审计确认的财务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08年度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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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2008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内经济宏观调控的影响,公司面临出口受阻、地震影响等严峻的形势,使经济运行受到一定的影响。面对经营困难和危机,公司积极采取应对措施,调整战略发展定位,全面进行资产整合,强化经营管理,积极采取对策措施增内销,从而使公司总体经济运行相对稳定发展。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20亿元,比上年度11.44亿元减少19.59 %,实现净利润490.5万元,比上年度594.5万元减少17.49%。
三、备查文件
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特此公告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2009-013
债券代码:126017 债券简称:08葛洲债
权证代码:580025 权证简称:葛洲CWB1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9年第一季度新签合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和完整性,应广大投资者的要求,现将本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新签合同公告如下:
2009年1-3月,本公司建筑工程承包施工业务新签合同额累计人民币116.95亿元,为年计划新签合同额人民币300亿元的38.98%。前述新签合同总额具体构成如下:新签国内工程合同额人民币 89.19 亿元,约占新签合同总额的76.26%;新签国际工程合同额折合人民币27.76亿元,约占新签合同总额的23.74%。新签国内水电工程合同额人民币57.78亿元,约占新签合同总额的49.41%。上述新签合同中符合信息披露标准的重大合同,公司已按要求进行了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一日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仲裁公告
证券代码:600053 股票简称:中江地产 编号:临2009—07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仲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