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期货交易终于向银行敞开大门
2009年04月0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钱晓涵
工商、交通、民生、兴业银行已获准成为上期所自营会员
⊙本报记者 钱晓涵
商业银行从事境内黄金期货交易业务一事取得实质性进展。本报记者获悉,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近日收到了有关方面同意其成为上海期货交易所自营会员的批文。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四家银行将直接参与黄金期货交易。
商业银行是国内黄金现货市场的做市商,也是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主要参与者。部分银行拥有黄金进出口权,有过在国际市场上参与现货黄金的交易经验,但并没有从事过黄金期货交易。
早在去年3月7日,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商业银行从事境内黄金期货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商业银行从事境内黄金期货交易业务,并规定须以成为期货交易所会员的方式从事境内黄金期货交易业务,实行事后报告制。
但是,在此后长达一年的时间内,商业银行申请期交所自营会员资格的工作进展缓慢,银行自有资金参与黄金期货交易的时间表也一推再推。在业界看来,随着黄金业务品种的增多、业务量的增大,商业银行防范黄金价格波动风险的需求日益强烈。合理使用黄金期货作为风险管理工具,将有助于银行管理黄金价格风险,进一步促进其黄金业务发展。
商业银行成为期交所自营会员此前并无先例。到目前为止,国内三大商品期交所的自营会员仅对大型现货商开放。以黄金期货为例,中金集团、紫金矿业、山东黄金、招金集团在上期所拥有自营席位。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商业银行的进入对我国期货市场发展有着积极意义。银行带来的增量资金有望丰富期货市场的流动性,而其稳健的投资风格也有助于稳定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