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企协议明天签完 50亿补贴有望5月“下乡”
2009年04月0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吴琼
⊙本报记者 吴琼
自《汽车业调整振兴规划》出台后,难产的“汽车下乡”始终是业内关注焦点。1日,工信部正式公布《汽车下乡推广工作生产企业协议书》的标准合同文本,有意参加“汽车下乡”的汽车企业和摩托车企业需于4月3日签署协议。届时,今年第二季度,逾50亿元的“汽车下乡”补贴款将正式发放。
工信部网站昨日发布了一则振奋国内商用车市场的消息: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印发〈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建〔2009〕104号)要求,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将与愿意参加汽车摩托车下乡的生产企业签署《汽车下乡推广工作生产企业协议书》(简称《协议书》。)
该协议包括正文和两个附件,即企业产品型号、授权经销商名单。4月3日为最后签约期限。届时,有意参加的企业需将签字盖章的协议书和附件一式三份,送至财政部经济建设司。按照规定,相关企业需在协议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工信部装备工业司交纳履约保证金50万元。
如果参与“汽车下乡”的企业违约,《协议书》明确规定了6种处罚方式。即通过媒体或其他形式对相关情况予以公告、部分或全部扣除履约保证金、从补贴范围中剔除相关产品、从补贴范围中剔除相关授权经销商、取消进入“汽车下乡”补贴范围资格、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王都指出,按照进程,5月份消费者有望拿到相关补贴款。逾50亿元补贴款,可能增加100万辆的市场需求。
在巨大的市场蛋糕诱惑下,各相关汽车企业都在紧急安排签约事宜。业内人士认为,“汽车下乡”的政策利好将激活疲软的商用车市场。江淮汽车、北汽福田、上汽通用五菱、东风汽车等企业,将从轻型卡车、微型客车等下乡中获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