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之所以经历十年磨难,主要原因在于一系列海外市场的失败教训,让管理层不得谨而又慎,而主板市场自身的不成熟也是创业板一再推迟的重要因素。虽然从1999年海外市场创业板大热开始,有关中国应该推出创业板的呼声便不绝于耳,但2000年纳斯达克科网股的泡沫破灭,香港创业板推出后三年内的近乎完全失败(香港创业板指数由2000年3月17日推出至2003年4月,共跌去89.2%),以及主板市场从2001年起经历的罕见大跌,使不少投资者对于创业板望而生畏。
在主板市场股权分置改革完成之后,国内的资本市场重新焕发生机,创业板自然而然被再度提到了议事日程之上,但2008年以来的市场下跌再度延宕了创业板的推出时间。不过,或许正是因为这次金融危机,使管理层认识到支撑中国经济的中小企业所面临的融资困境是如此巨大,在逆境中的生存是如此艰难,反而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创业板的加速出台。
这次颁布的暂行办法和一年前的征求意见稿对比,管理层着重加强了对创业板的风险提示,其中有关建立投资者准入制度,充分提示投资风险的条款,明显是针对此前在权证投资上出现问题的进一步反思和改进,而增加有关退市约束的原则性规定,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建立与创业板高风险相配套的退出机制,增加对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监管要求,则是出于对创业板公司可能出现的公司管理和治理结构不健全、缺乏科学规范化的运作所作的预防性规定。
正因为充分估计了创业板所蕴含的高风险,为了打好头炮,创业板的发行条件,即便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同类型市场相比,也显得相当苛刻,要求公司持续经营时间在三年以上,显著高于香港创业板的两年和纳斯达克市场的一年;最近两年持续盈利且累计净利润不少于1000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的要求,也显著高于没有盈利要求的香港创业板和盈利要求极低的纳斯达克市场,而在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增长率、净资产上的各项要求也同样如此。显然,管理层希望保证创业板的上市公司至少能够具备一定的抗风险能力,以避免出现类似香港创业板市场因为对上市企业要求太低,而导致上市公司素质太差,从而影响整个创业板大局的现象。其实,这也是与我国目前的资本市场的监管环境和投资者素质相适应的配套要求。
当然,相较主板,创业板的发行条件显得宽松,盈利期限制大幅放宽,对于经营活动现金流或者营业收入的要求也有明显降低,这些都为正处于发展中的中小企业带来了希望。作为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创业板首批上市企业的遴选也必然引起市场的热切关注,如果首批上市企业能够是资产优质、可投资性强、发展潜力良好的上市公司,对于创业板的完善、健全和发展壮大,无疑将起到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
中国的中小企业在过去的30年里已经体现出其蓬勃旺盛的生命力,但限于资本市场的不完善,中小企业的成长壮大遭遇到重重掣肘,相对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类似企业,我国的中小企业在企业规模、经营管理、资本运作上都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也正因如此,创业板的推出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了新的舞台。虽然作为新兴事物,创业板在运行中将会遭遇各种意想不到的困难,但有了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教训,有了总结这些经验教训的管理措施,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的创业板市场能够发展得更好。
我们热切期待在未来能够看到中国的微软从创业板脱颖而出。
(作者系东航金融注册金融分析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