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广西金融办、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广西证监局在南宁联合举办了企业改制上市专题培训会议。会上,广西金融办还与广西北部湾银行签署了“关于企业改制上市的战略合作备忘录”, 推动区内更多企业改制上市,积极利用资本市场获得更好、更快发展。
根据协议,广西北部湾银行将主要从三方面支持广西有志于改制上市的企业,为其利用资本市场做强做大提供金融服务。一是在风险可控和符合规程的条件下,对广西金融办推荐的拟上市企业每年提供总额人民币10亿元(含外汇)的综合授信支持,并为企业提供绿色通道,优先给予信贷支持;二是为拟改制上市企业提供资金融通、理财规划、现金管理、投资银行和企业年金等综合金融产品和全方位、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三是将拟改制上市企业列为产品创新试点企业,选取更多的新产品、新业务在拟改制上市企业先试先行,为拟改制上市企业提供多样性融资渠道,如推广中小企业自助可循环贷款、中小企业简式快速贷款等,并着力解决拟改制上市的中小企业担保难题。
作为一家去年底刚从南宁市商业银行基础上改制组建的拟上市企业,广西北部湾银行也将得到自治区财政的扶持。按照广西财政厅和广西金融办联合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上市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广西财政将为企业改制、上市而实际发生的辅导、保荐、审计、法律、资产评估和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等相关费用进行扶持。
按照该《办法》,拟上市企业最高可以得到不超过200万元的上市扶持资金。具体标准为: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扶持额为50万元;注册资本金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每超过1000万元,增加5万元扶持额;每家企业的扶持限额为100万元。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亿元以内的,增加扶持资金50万元;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超过1亿元的,每超过5000万元,再增加扶持资金5万元;对每家企业增加的扶持资金限额为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