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中 标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我公司于2009年3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公告(公告编号:2009—016),披露了公司参与广州市西江引水工程PCCP管、管件及相关服务采购子包B项目的公开招标,投标报价贰亿贰仟壹佰肆拾陆万零陆佰伍拾叁元(221,460,653元),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09年3月26日至2009年3月30日。
2、我公司尚未与广州市自来水公司正式签订合同,因此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
2009年4月2日,我公司收到广州市自来水公司《中标通知书》。
一、中标通知书主要内容
经评标委员会推荐,招标人广州市自来水公司(以下简称“业主方”)确定我单位为广州市西江引水工程PCCP管、管件及相关服务采购子包B的中标单位,中标价为贰亿贰仟壹佰肆拾陆万零陆佰伍拾叁元(221,460,653元)。
二、业主方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市自来水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王建平
主营业务:自来水的生产、销售、服务。
2、业主方履约能力:业主方为国有特大型供水企业,履约能力有保障。
3、公司2008年度未与业主方发生类似业务。
4、公司与业主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该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总收入的55.63%。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原材料价格上涨将影响该合同收益。
公司将于近期与广州市自来水公司签订合同,具体内容待合同签订后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