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年4月1日上午10:30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赵晓雷以传真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甘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需提交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3、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09年度财务预算草案》,该议案需提交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6,841,686.86元,按规定母公司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5,684,168.69 元,提取专项储备1,493,461.00元,加之年初未分配利润89,227,199.57元,扣除本报告期已分配的2007年度现金股利29,511,300.00 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9,379,956.74元。同意以2008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73,778,250.00元,剩余35,601,706.74元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议案需提交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该议案需提交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修改为: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应采取积极、稳妥的利润分配政策,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该议案需提交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用期已满一年,截止2008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经为公司服务了9年。该所为公司提供的财务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和相关的咨询等服务合法、规范,工作人员勤勉尽责、诚信认真,为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完善和规范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做了大量的工作,有效地促进了公司的规范管理,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审计费用60万元。
8、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贷款计划》;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申请20000万元项目贷款和8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的额度,向中国建设银行申请20000万元项目贷款和1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的额度,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8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的额度,向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华夏银行分别申请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的额度。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以上额度内,有计划地开展公司与银行之间的逐笔贷款业务;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甘军先生代表公司办理贷款的具体事宜,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9、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国电青松库车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合资组建国电青松库车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公司首期出资1200万元;随着国电青松库车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的工程的启动,资金需求量不断增大,为满足工程进展资金需求,减少融资成本,同意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增加出资1286.25万元(公司首次投资情况详见公司2008年2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23版、中国证券报C012版、证券时报C1版刊登的《对外投资公告》)。
10、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方兴国、夏玉龙两位同志为公司副总裁(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高管人员候选人符合公司所聘公司高管人员的相关条件,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11、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关于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4月3日
附:
夏玉龙:男,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71年1月出生,1990年8月参加工作,2007年2月至今任青松建化全资子公司库车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曾任青松建化本部水泥厂车间钳工、工艺技术员,本部水泥厂制成分厂副厂长、厂长,本部水泥厂生产副厂长。
方兴国:男,回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70年11月出生,1993年8月参加工作,2008年3月至今任青松建化新型干法水泥分公司总经理。曾任青松建化本部水泥厂烧三分厂技术员、副厂长,本部水泥厂环保科科长、特水分厂厂长,青松建化拜城水泥厂书记、库车水泥厂厂长、本部水泥厂厂长。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证券代码:600425 编号:临2009-004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4月23日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方式
●股权登记日:2009年4月16日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定于2009年4月23日召开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4月23日上午10:30
二、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09年度财务预算草案》;
4、审议《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200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参加人员: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4、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五、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1、股权登记日:2009年4月16日
2、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上海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代表出席会议,参会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不接受电话登记。
委托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登记时间:
2009年4月22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4、登记地点:
新疆阿克苏市林园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5、联系人:熊学华
电话:0997-2813793 传真:0997-2813793
邮政编码:843005
6、公司股东参加会议费用自理。
附: 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样式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4月3日
附件: 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样式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行使表决权:
1、对股东大会通知所列第 审议事项投同意票;
2、对股东大会通知所列第 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股东大会通知所列第 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若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做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09年4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2009-005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4月1日,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其中监事蒋晓进以传真方式表决。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龚建新女士主持,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3、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09年财务预算草案》,;
4、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5、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贷款计划》。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认为:公司的《2008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报告上会审议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与会监事还列席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认为:会议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9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2009-006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一季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
2、业绩预告的情况: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09年一季度实现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长300%以上。
3、本次所预计的业绩预告是否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否
二、上年同期业绩
1、净利润:300.90万元
2、基本每股收益:0.012元(按新股本计算,基本每股收益为0.008元)
三、业绩预增原因
因天气回暖早,市场启动较上年同期早,公司的主导产品水泥的销量增加和销价上涨,主营业务稳定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09年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