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建获50亿核电工程合同
2009年04月0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于祥明
⊙本报记者 于祥明
4月3日,记者从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公司获悉,公司与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一次性签订8台核电机组土建工程合同,工程合同金额高达50多亿元。
据了解,中核建下属的华兴建设公司将承担所有8台机组的核岛土建工程,涉及福建宁德、广东阳江、广西防城港等3大核电站8个机组的核岛土建工程。
据悉,一次性签约如此之多的核岛土建工程在我国核电建造史上尚属首次。中核建总经理穆占英表示,伴随我国大力发展核电的步伐,8台机组一次签约也意味着我国核电步入批量建设的新时代。
我国自上世纪70年代开始发展核电,目前已经投运的核电机组有11台,总装机容量约为900万千瓦。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能源需求的不断增长,积极发展高效率、高清洁的核能已成为我国核电发展的基本战略。
按照我国《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05―2020年)》,到2020年,我国核电运行总装机容量将达到4000万千瓦,在建1800万千瓦。届时,核电装机容量占电力总装机容量的比例将由现在的2%提高到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