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截止2009年4月2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594元,份额累计净值为2.214元,本基金可分配收益为96,550,140.70元。本基金拟向基金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1.5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09年4月7日
2、除息日:2009年4月7日
3、红利发放日:2009年4月8日
4、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基金份额的份额资产净值(NAV)确定日:2009年4月8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9年4月8日自基金托管专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09年4月9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4月10日起可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1、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2、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当日)最后一次对本基金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凡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前办理变更手续。
3、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4、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七、咨询办法
1、咨询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交通银行、国泰君安证券、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宁波银行、中信建投证券、招商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华泰证券、银河证券、东吴证券、国信证券、海通证券、广发证券、兴业证券、联合证券、安信证券、东方证券、宏源证券、山西证券、齐鲁证券、上海证券、银泰证券、远东证券和中投证券等代销网点。
2、投资者可登陆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ja-allianz.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0365,021-38784766)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