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4月3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已于2009年3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3人,代表股份总数91,418,684股,占公司总股本166,586,420股的54.88%。其中: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91,135,169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股东共25人,代表股份283,515股。会议由董事长许晓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和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08年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参加表决股东 91,418,684 91,330,178 9,000 79,506 99.9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参加表决股东 91,418,684 91,171,568 227,915 19,201 99.73﹪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参加表决股东 91,418,684 91,312,178 9,000 79,506 99.88﹪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为: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8,173,548.24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从母公司今年实现的净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8,143,772.03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3,789,605.91元,减本年度已分配股利12,814,340元,其他影响调整增加13,264,172.13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4,269,214.25元。公司以2008年末总股本166,586,420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合计派发股利16,658,642元,剩余部分87,610,572.25元转入2009年未分配利润。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参加表决股东 91,418,684 91,312,178 9,000 79,506 99.88﹪
5、《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07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具体金额为240万元人民币;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参加表决股东 91,418,684 91,311,178 11,200 95,506 99.88﹪
6、以累计投票的方式审议了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为许晓文先生、彭日斌先生、鲁尔兵先生、陈红女士、金智勇先生、倪昭华女士、魏炜先生、谌光德先生、肖静女士,其中魏炜先生、谌光德先生、肖静女士为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姓名 | 得票数 |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比例(﹪) |
许晓文 | 91,330,178 | 99.69 |
彭日斌 | 91,135,173 | 99.69 |
鲁尔兵 | 91,135,172 | 99.69 |
陈红 | 91,135,171 | 99.69 |
金智勇 | 91,135,171 | 99.69 |
倪昭华 | 91,135,171 | 99.69 |
魏炜 | 91,135,171 | 99.69 |
谌光德 | 91,135,171 | 99.69 |
肖静 | 91,135,171 | 99.69 |
7、以累计投票的方式审议了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为朱庆红女士、周兆伟先生、高飞女士(高飞女士为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
姓名 | 得票数 |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比例(﹪) |
朱庆红 | 91,135,171 | 99.69 |
周兆伟 | 91,135,171 | 99.69 |
8、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认定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参加表决股东 91,418,684 91,311,878 12,700 94,106 99.88﹪
9、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配股方案及授权有效期延期一年,其他事项不变的议案》,鉴于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配股方案及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配股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于2009年3月20日到期。为保证本次配股方案及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同意将本次配股方案及有效期延长一年,其他事项不变;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参加表决股东 91,418,684 91,282,368 32,710 103,606 99.85﹪
10、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参加表决股东91,418,684 91,312,078 1,000 105,606 99.88﹪
1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参加表决股东 91,418,684 91,312,078 1,000 105,606 99.88﹪
12、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说明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参加表决股东91,418,684 91,280,568 32,510 105,606 99.85﹪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深圳市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九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