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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确定14家单位实行股权激励改革试点
    2009年04月0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北京市有关部门6日召开动员大会,启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股权激励试点工作。首批确定京仪集团、北京工业大学等14家单位进行试点。

      今年3月份,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批复文件中专门提出,在中关村科技园区范围内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股权和分红权激励的试点,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期权、技术入股、股权奖励、分红权等多种形式的激励。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副主任郭洪说,股权激励在中国并不是新事物。中关村从1999年起就开始了尝试,国家也相继出台了多项鼓励政策,但实际成效不大,主要原因是国家政策需要细化。此次示范区股权改革试点工作主要是探索一套可操作的实施办法。

      6日动员大会上公布的《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股权激励改革试点单位试点工作指导意见》指出,参加试点的单位可采取科技成果入股、折股、收益分成、股权奖励、股权出售、期权、分红权等激励方式,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具体额度。

      6日宣布的14家首批试点单位包括3家大学、3家国有企业和8家科研院所。据悉,北京市将积极推进14家试点单位的工作,争取用3个月时间见到成效,并加紧第二批试点,形成《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股权与分红权激励实施办法》,在更大范围推广。

      《指导意见》同时指出,试点工作要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弄虚作假、侵害国有资产权益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要依法查处。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