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路8号
法定代表人:王磊
注册资本:贰拾亿元整
注册号码:370200020000369
企业类型: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投资运营;国有股权持有与资本运作;国有资产及债权债务重组;企业搬迁改造及土地整理开发;财务顾问和经济咨询服务;经政府批准的国有法律、法规禁止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与经营活动。(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成立日期:二〇〇八年六月六日
实际控制人:青岛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路8号
邮编:266071
电话:0532-83889211
二、主要人员情况
■
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亦未曾因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而受到过民事诉讼或仲裁处罚。
三、拥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华通集团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股份5%的情况。
四、华通集团与红星集团均为青岛市国资委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双方之间在股权、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无交叉关系。
双方已共同签发了《关于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无偿划转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请示》。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为了与红星集团密切合作,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在发展新领域方面有共赢局面。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华通集团未持有红星发展股份。
华通集团在未来的12个月内没有增持红星发展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华通集团拟将红星集团持有的红星发展股份2000万股(国有股)以无偿划转方式,划入给华通集团。此次划转的股份占红星发展总股本的6.87%。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红星集团持有红星发展股份150,791,308股。此次股份划转完成后,红星发展总股本仍为29120万股,其中,红星集团将持有公司股份130,791,3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91%,华通集团将持有公司股份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7%。
此次划转工作尚未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确认手续。
二、本次股份无偿划转的有关情况
1、华通集团于2009年3月31日接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近日向青岛市国资委下发的《关于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部分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9]166号)的文件,同意将红星集团持有的红星发展股份2000万股(国有股)无偿划转给华通集团。
2、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双方及红星发展正在共同办理此次股权划转的相关过户登记手续。
3、华通集团此次划入的股份未引起红星发展控制权发生转移。
三、青岛市国资委关于本次股权划转行为对华通集团的调查情况
本次划转股权行为前,青岛市国资委对华通集团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等事项已进行了合理调查和了解,并将调查情况说明如下:
1、受让人主体资格
华通集团,系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于2008年2月29日经青岛市人民政府青政发(2008)11号文批准,由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弘信公司、青岛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合并组建。华通集团注册资本20亿元,作为政府投资与资产运营的受托主体,按照青岛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手段,参与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调整和国企改革,达到盘活资产存量,优化资源配置,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
华通集团的经营范围: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投资运营;国有股权持有与资本运作;国有资产及债权债务重组;企业搬迁改造及土地整理开发;财务顾问和经济咨询服务;经政府批准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与经营活动。
2、受让人资信情况
华通集团以无偿划入方式受让红星集团持有的红星发展2000万股(国有股),无需支付资金及其他对价安排。
四、华通集团不存在对红星发展未清偿的负债、未解除的红星发展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红星发展利益的其他情形。华通集团此次划入的红星发展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前六个月内,本信息披露人未进行买卖红星发展上市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
项。
二、声明
华通集团及其法定代表人王磊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磊
签署日期:2009年4月3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关于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无偿划转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请示》;
2、《关于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部分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
3、华通集团营业执照。
红星发展表示:公司将积极关注股东权益变化情况,及时敦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制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王磊
2009年4月3日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股票代码:600367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姜志光
住所:青岛市市北区济阳路8号
通讯地址:青岛市市北区济阳路8号
股份变动性质: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减少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09年4月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6]156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6]156号”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红星发展拥有权益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红星发展有限售条件股份除已解除限售条件的股份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减持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者减少在红星发展拥有的权益。
4、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红星发展(国有)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限制转让情形。
5、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6、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的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的红星发展股份2000万股(国有股)以无偿划转方式划转给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红星发展拥有的此次权益变动已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尚未完成股权过户手续。
第一节 释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本报告书中下列用语称为:
青岛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称 青岛市国资委
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红星集团
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称 华通集团,受让人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称 红星发展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 称 本报告书
红星集团和华通集团 称 双方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名称: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青岛市市北区济阳路8号
法定代表人:姜志光
注册资本:11,557万元
注册号码:3702001805379
企业类型: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受托运营。(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成立日期:1998年6月19日
实际控制人:青岛市国资委
通讯地址:青岛市市北区济阳路8号
邮编:266011
电话:0532-82850016
二、主要人员情况
■
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亦未曾因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而受到过民事诉讼或仲裁处罚。
三、拥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红星集团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股份5%的情况。
四、红星集团与华通集团均为青岛市国资委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双方之间在股权、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无交叉关系。
双方已共同签发了《关于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无偿划转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请示》。
第三节 持股目的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红星集团持有红星发展股份150,791,308股,占红星发展总股本的51.78%。
红星集团目前没有明确计划在未来的12个月内是否增持红星发展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红星集团将持有的红星发展股份2000万股(国有股)以无偿划转方式划转给华通集团,此次划转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87%。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红星集团持有红星发展股份150,791,308股。此次股份划转完成后,红星发展总股本仍为29120万股,其中,红星集团将持有公司股份130,791,3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91%,华通集团将持有公司股份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7%。
此次划转工作尚未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确认手续。
二、本次股份无偿划转的有关情况
1、红星集团于2009年3月31日下午接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近日向青岛市国资委下发的《关于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部分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9]166号)的文件,同意将红星集团持有的红星发展股份2000万股(国有股)无偿划转给华通集团。
2、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双方及红星发展正在共同办理此次股权划转的相关过户登记手续。
3、红星集团将持有红星发展的此部分股份(2000万国有股)无偿划转的行为未引起红星发展控制权发生转移。
三、青岛市国资委关于本次股权划转行为对华通集团的调查情况
本次划转股权行为前,青岛市国资委对华通集团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等事项已进行了合理调查和了解,并将调查情况说明如下:
1、受让人主体资格
华通集团,系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于2008年2月29日经青岛市人民政府青政发(2008)11号文批准,由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弘信公司、青岛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合并组建。华通集团注册资本20亿元,作为政府投资与资产运营的受托主体,按照青岛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手段,参与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调整和国企改革,达到盘活资产存量,优化资源配置,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
华通集团的经营范围: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投资运营;国有股权持有与资本运作;国有资产及债权债务重组;企业搬迁改造及土地整理开发;财务顾问和经济咨询服务;经政府批准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与经营活动。
2、受让人资信情况
华通集团以无偿划入方式受让红星集团持有的红星发展2000万股(国有股),无需支付资金及其他对价安排。
四、红星集团不存在对红星发展未清偿的负债、未解除的红星发展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红星发展利益的其他情形。红星集团此次转让的红星发展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2008年4月11日,红星集团持有的红星发展发展股份14,560,000股上市流通。截至2009年3月31日,红星集团持有红星发展股份共计150,791,3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78%。截止本报告书披露前6个月内,红星集团通过二级市场共减持红星发展股份23.29万股。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
二、声明
红星集团及其法定代表人姜志光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志光
签署日期:2009年4月2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关于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无偿划转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请示》;
2、《关于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部分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
3、红星集团营业执照。
红星发展表示:公司将积极关注股东权益变化情况,及时敦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制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姜志光
2009年4月3日
(上接A22版)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停工损失和修理费用增加所致;财务费用下降是由于国家贷款利率下调及公司偿还了部分贷款及定期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4)公司现金流量构成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说明:a、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主要是由于公司货款以票据形式收回增加所致;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上年同期增加了对贵州容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所致;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降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现金分红及偿还了部分贷款所致。
(5)公司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分析
①主要控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内,公司的子公司重庆铜梁红蝶锶业有限公司因所在地资源日渐萎缩等原因,已逐步暂停生产活动,目前铜梁红蝶正在根据自身优势,积极筹划下一步发展工作。
②单个控股子公司的净利润或单个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到10%以上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6)公司技术创新情况
公司设有技术研发平台,由总工程师和各公司协作实施,对研发和产品创新的投入资金逐年增加;同时,公司的技术创新与产品研发坚持以市场开拓为导向,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如销售部、技术部与生产车间共同完成的高活性专用钡盐产品及时抢占了国内外新应用领域,采用新工艺和拓展新应用领域的高精制锶盐系列品种已陆续推出,锰酸锂专用型电解二氧化锰的客户认可度日益提高,产销规模逐步扩大。近年的自主创新为公司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巩固行业领先地位奠定了坚实基础,是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和盈利的主要保证。
公司将清洁生产贯穿于整个生产经营环节,围绕“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进行管理。如经过多部门协作攻关和技术改造,实现了节约几万吨标煤、硫磺的回收率显著提升、钡渣综合利用率在90%以上、联产发电和冷却水回收利用节约了水电耗用等成效。节能减排为企业带来了国家财政、税收等政策支持的同时,再度提升了产品成本竞争力,更促进了企业环保治理水平的提高。
2、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本次经济危机对实体经济影响的广度、深度和持续时间仍难以预料,公司必须充分估计可能遇到的困难,根据董事会制定的应对策略,提高内控水平、加大研发投入、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发挥自身优势,把握国家产业调整刺激计划有利条件,确保公司平稳渡过难关,实现稳定发展。
(1)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面临的市场竞争格局及未来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无机盐行业是基础化工原材料行业,其产品应用领域随着技术进步和社会需求的发展在不断发生变化,功能化、精细化是产品未来发展的方向。一方面,普通型无机盐产品竞争已经白热化,成本上升、价格下降造成产品利润空间不断压缩;另一方面,近年来世界范围内的新光源、电子陶瓷、液晶面板等新兴行业发展迅速,国际厂商加快了在中国布局的步伐,为高端无机盐产品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同时,环保、高档建材等领域对中级品质的无机盐产品创造了较大需求。在经济危机的冲击下,无机盐行业必将进入新一轮优胜劣汰的竞争。由此,公司将依托多年的技术、人才、市场、资源储备,逐步完善产业链,提升附加值和综合服务水平,从一个生产、销售商发展转变为高科技、专业化综合服务商。
锰盐行业目前已处于供大于求局面,国内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其中影响锰盐企业生存发展的主要因素有两个,一是要确保主要原材料锰矿石的稳定供应,二是要加强新型锰盐应用领域的开发。公司目前已基本具备锰矿自给自足的条件。同时在锰盐产业的未来发展中,新能源动力电池行业是主要发展方向之一,公司已初步确定了走锰矿—电解二氧化锰/硫酸锰—锰酸锂—二次电池的低成本、集约化的锰盐发展思路,以提高产品利润率,实现可持续发展。
公司的不溶性硫磺产品是一种橡胶塑料助剂,主要应用于子午线轮胎上。公司已在不溶性硫磺市场开发和工艺技术上取得了较大进展,下一步将加强生产控制管理、生产成本优化工作。硫脲及其他利用“三废”回收制得的小品种产品对公司尚未形成较大的利润贡献。绿色产品行业受自身规模、市场需求及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等影响,尚无法构成公司的重要利润来源。
煤炭项目的建设是公司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在前期所做大量工作的基础上,该项目已取得较快进展,力争早日建成投产,为公司贡献利润;青岛码头项目也在按计划进行。
(2)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2009年度经营计划及措施
①继续深化机制体制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增强企业活力,凝聚适合红星文化和发展的优秀人才,落实相应的人才战略;②持续提升无机盐、锰盐产品的整体战略地位,重点抓住新能源、新光源、电子陶瓷、子午线轮胎等产业的发展机遇,落实相应的研发战略;③突出产品的品牌地位和企业形象,成为全球领先的供应商和综合服务商,落实相应的品牌战略;④加快容光煤矿、青岛液体化工码头、新产品研发中心等项目的进程,有效规避经营风险。
2009年,公司计划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1,313万元,与2008年相比下降13.03%,预计各种费用在1.9亿元左右。公司将改进市场营销工作,优化库存管理;加强高技术和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育;加大研发投入,适时扩大高纯、精制无机盐和专用锰盐产品的产量;继续进行工艺改造,降低生产成本,控制费用支出,确保主营产品综合利润提升;加快容光煤矿项目和青岛码头项目的进展。
为实现2009年度经营计划,公司主要采取如下措施:
①改进各项业务流程,加强内部控制工作,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②确保资金安全,加强现金流管理。控制资金流出,提高资金利用率,加快资金流入,防范应收帐款风险;
③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突破价格竞争束缚,树立价值竞争理念。提升对客户的售后服务意识和水平;降低产品生产成本和相关费用;持续研发新产品以满足客户需求;增设销售网络,提高服务能力;
④进一步整合内部资源,实现人才、技术、市场、资金等关键环节的优化配置;
⑤认清公司自身优劣所在,拓宽视野,加快技术研发水平的升级;
⑥充分利用国家财政、税收、人力资源等政策,深入实施节能减排和环保工作,优化生产经营辅助环节。
(3)为实现未来发展战略所需的资金需求及使用计划,以及资金来源情况
资金来源上,公司财务结构稳健,自有资金存量能够应对一般项目的投资需求;同时拥有良好的融资信用,具备较强的对外融资能力,除传统融资方式外,也将积极探索新的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对未来战略发展的保障程度。在资金使用上,公司将加强资金预决算管理、监督和投资效果评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4)影响公司未来发展和经营的风险因素及对策
未来一段时期,经济危机对企业的影响程度尚无法准确把握;无机盐、锰盐产品下游市场需求的突变或减缓及由此产生的资金循环问题是公司必须提早应对的风险;新项目、新产品为公司贡献利润的时间尚存有不确定性;各项宏调政策的内容和力度也是影响公司未来发展的重要因素。
对此,公司必须坚定实施既定发展战略,细分实施年度经营计划,保证资金有效循环,抓住市场不松口,加大人力资源和研发投入力度,加快新项目、新产品建设速度,尽快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确保平稳渡过非常时期。
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持有外币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请见前述6.1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表
请见前述6.1
6.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6.6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7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不适用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7.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7.3 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其中: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57,800,186.70元。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7.4.3 2008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08年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 √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 √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7.6.1 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7.6.2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8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7.8.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7.8.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4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报告期内卖出申购取得的新股产生的投资收益总额2,728,564.00元。
7.9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出具了自我评估报告,详见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全文。
7.10 公司披露了履行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年报全文。
§8 监事会报告
8.1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决策程序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各司其职,权责明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在履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8.2 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8.3 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2001年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变更程序分别经2001年度股东大会和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程序合法。
8.4 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严格遵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按照投资权限履行审议程序,能够审慎地审慎地进行投资决策,增强核心产业竞争力。
8.5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按照《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执行,程序合法,价格公平,无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9 财务会计报告
9.1 审计意见
■
9.2 财务报表
(下转A2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