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暨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9年4月2日在青岛市召开。会议通知于2009年3月23日通过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姜志光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应到11名董事,实到10名董事,董事刘正涛先生因工作需要无法出席会议,书面委托董事孙振才先生代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公司监事会部分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举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总经理2008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2008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公司200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2,396,818.28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按10%计提法定公积金5,239,681.83元,结转2007年末未分配利润128,019,011.72元,扣除2007年度现金分配利润29,120,000元(含税),2008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46,056,148.17元。2008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33,784,439.80元,结转后期末可供分配利润323,744,350.17 元。
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全部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公司本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08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报告期内,公司面临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变化较大,危机影响持续加深,宏观政策不断调整,主营产品下游市场需求大幅下滑,整体盈利水平下降。目前,本次经济危机对实体经济影响的广度、深度和持续时间仍难以预料,公司下游市场整体需求未见好转,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应收帐款回收难度加大,公司必须充分估计未来可能遇到的困难,提高内控水平,加大研发投入,安全推进重点投资项目和产品结构调整,把握危机中可能出现的机遇,需保证一定的现金存量。为使公司渡过这一关键时期,以实现效益最优化和回报长远化,公司董事会决定200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公司拟将截止2008年12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留存,用于应对可能遇到的各种困难和业绩可能下滑引起的现金流量不足,并用于安全推动重点项目和新产品研发等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我们已审阅了公司董事会、高管提交的公司2008年报及摘要和相关资料,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作了独立判断,认为:公司已于2008年5月实施了2007年度的现金利润分配,是公司积极利润分配政策的切实体现。2008年,公司面临着国际经济危机对实体经济的波及影响,主营产品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下游市场需求减缓。而危机将对国内外经济形势形成何种程度的冲击仍无法准确预测,公司又正处于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升级阶段,现有的主营产品下游市场需求尚未恢复到原有状态,新的利润增长点仍需时日。对此,公司将继续紧抓资金安全,加快新产品研、产速度,稳步推进新项目,并注意把握可能出现的发展机遇。这些都需要储备适合公司实际发展的现金规模,以备顺利渡过艰难时期,实现可持续发展和长期回报股东,这也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我们对董事会作出的《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示同意。
独立董事:姜世光、田庆国、赵法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续聘2009年度审计机构及2009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担任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独立性强,专业水准和人员素质高,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和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按计划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决定继续聘任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09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5万元,因审计工作产生的差旅费由公司承担。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聘任法律顾问》的议案。
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下称“国浩律所”)是我国第一家跨地区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已获司法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在国内主要城市和香港分布有执业机构,其证券与资本、公司与商业的法律业务实力排名靠前,承担的法律服务和学术研究均有较强优势,是国内许多著名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公司为进一步提升治理质量和管理水平,适应转型和战略发展步伐,需借力于规模化、专业化、规范化程度高的法律中介机构为公司提供更加专业的法律服务,规范工作程序和内容。由此,公司决定聘任国浩律所为公司法律顾问,为公司提供“三会”、信息披露、制度修订、股权管理等法律服务工作,年度法律服务费用为人民币伍万元整,因法律服务工作产生的差旅费由公司承担。
同时,公司对原法律顾问琴岛律师事务所为协助公司规范运作所提供的法律服务工作表示真诚感谢。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预计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公司预计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上)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的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客观、合理、公允,内容和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行,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独立董事:姜世光、田庆国、赵法森
公司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8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关联方镇宁县红蝶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矿石供应协议>(2009年)(含<矿石价格确认书>)及继续履行<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
1、公司2003年股东大会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由镇宁县红蝶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红蝶实业”)与公司继续履行《矿石供应协议》的议案。2007年3月1日,公司与红蝶实业签订新的《矿石供应协议》,原《矿石供应协议》自新协议生效时自动解除。根据新的《矿石供应协议》,公司在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提出矿石供应计划,红蝶实业保证矿石的质量和数量,在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结算;矿石供应价格的确定根据“成本加成”原则每一年度确定一次。矿石价格的确定主要参考矿石的开采费(主要是人工费)、运输费用、消耗材料、道路维护费、矿山的勘探费用、回填费用、绿化费用、管理费用、矿石资源税、资源补偿费、增值税等。
近年,矿石的开采难度加大,矿山综合治理投入和人工、管理费用日渐增加,矿产资源税上调,运输车辆所需燃油价格也一直维持在高位。这些因素的变化将导致重晶石价格指标的变动。在协议有效期内,每年度矿石价格在低于市场价格的范围内由双方协商调整,公允定价,签订书面的《矿石价格确认书》,作为协议的补充,并具有与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以更加合理地明确和方便双方履行协议。
2、根据公司与红蝶实业签订的《综合服务协议》, 红蝶实业为公司提供安全保卫、生活保障、绿化等服务。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镇宁县红蝶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矿石供应协议》(含《矿石价格确认书》)和继续履行《综合服务协议》客观、合理、公允,内容和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独立董事:姜世光、田庆国、赵法森
公司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8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该报告作为公司2008年报全文的附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8年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和《上市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一号内控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的要求,公司作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证公司治理板块”样本公司之一,须披露《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自2008年度1月1日起至本报告期末止,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在关键环节和领域实施了较为有效的控制,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但公司也客观地认识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薄弱环节,并已开展了自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系统化内控提升工作,责成公司高管人员实施具体工作计划,增加内审人员和审计水平,对关键业务流程开展多种合规形式的监督和控制,全面提高公司质量和核心竞争力,以保证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实现战略规划。
公司未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8年度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实评价。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的议案。(该报告作为公司2008年报全文的附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章程》(2009年修订)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2009年修订)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一)、《公司章程》(2009年修订)的修订依据
1、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证监会令第57号)规定;
2、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48号;
3、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示范规则》、《上市公司监事会议事示范规则》。
(二)、《公司章程》(2009年修订)的主要修订条款
1、《公司章程》第一章至第三章无修订。公司《“三会”议事规则》需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示范规则》、《上市公司监事会议事示范规则》进行修订,《公司章程》第四章第二节至第六节、第五章第二节、第七章第二节据此修订、完善,此部分具体内容可参阅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2、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修订后《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应重视利润分配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一)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或其他合规方式分配股利。
(二)公司进行现金分配的具体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三)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公司上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应当在审议通过本次年报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中说明原因,并说明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在定期报告中按相关规定说明利润分配政策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五)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2009年修订)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两个规则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示范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修订了公司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控股股东持股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本议案两个管理办法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为加强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预防内幕交易和其他违规交易,明确惩治违法、违规人员的措施,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证监公司字[2007]56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管理业务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本议案中的两个管理办法。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09年修订)的议案。(该制度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规程》(2009年修订)的议案。(该制度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为提高资金整体运作效率,将根据实际经营状况,拟向下列银行申请2009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在取得综合授信额度后,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等有关业务:
1、拟向中国工商银行镇宁县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4000万元;
2、拟向中国农业银行镇宁县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4000万元。
上述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为人民币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5%,为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事项。不需要为此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抵押等。董事会授权经理层人员办理相关事项。
公司尚未签署相关协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日期和时间:2009年5月5日(星期二)上午09:00
(三)会议地点:贵州省镇宁县白马湖山庄
(四)会议方式:现场表决
(五)会议议题
1.审议《公司董事会2008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公司监事会2008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公司200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公司续聘2009年度审计机构及2009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7.审议《公司预计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
8.审议《公司与关联方镇宁县红蝶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矿石供应协议>(2009年)(含<矿石价格确认书>)及继续履行<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
9.审议《公司章程》(2009年修订)的议案;
10.审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2009年修订)的议案。
(六)出席会议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9年4月28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委托授权书附后)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七)会议登记事项
1.股东应当持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委托授权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授权书。
2.登记时间:2009年4月29日-2009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3.登记地点: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八)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温霞、万洋
电话:0853-6780066 0853-6780388
传真:0853-6780388
公司地址: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县丁旗镇
邮编:561206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自理。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附件1:委托授权书
附件2:回执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4月7日
附件1:
委托授权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本单位/本人行使议案表决权。(授权人应向受托人对公司2008年度股东的每项议案做出明确的投票指示)
委托授权人盖章/签名: 委托授权人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码:
委托授权人股东帐号: 委托授权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日期:2009年 月 日
附件2:
回 执
截止2009年4月28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本单位/本人共计持有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股,拟参加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名称/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盖章/签字:
2009年 月 日
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股票代码:600367 编号:临2009-003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9年4月2日在青岛市召开。公司应到3名监事,实到2名,职工代表监事王怀聚先生因工作需要无法出席会议,委托监事会主席魏尚峨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魏尚峨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举手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2008年度工作报告》,并提请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并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08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8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8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08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对公司2008年度工作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未发现董事、经理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的行为;
2、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的关联交易按照《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执行,程序合法,价格公平,无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对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在2008年工作中能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各自的工作责任。董事会召集、召开和决议程序合规,制定的公司发展战略切合实际。高管人员认真落实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无越权行为。董事、高管人员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等行为,在执行公司公务时无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对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0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无异议。
六、对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
七、审议通过《监事会议事规则》(2009年修订)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规则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事会议事示范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修订了公司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9年4月7日
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股票代码:600367 编号:临2009-004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预计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关联人 |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交易 内容 | 2009年度预计 (万元) | 2008年度 (万元) |
青岛红星化工厂 | 关联销售 | 无机盐产品 | 不超过1000 | 1038 |
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机械厂 | 关联采购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设备、劳务 | 不超过300 | 310 |
青岛红星化工集团工程机械修理厂 | 关联采购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设备、劳务 | 不超过50 | 49 |
青岛东风化工有限公司 | 关联采购 | 无机盐产品 | 不超过230 | 388 |
青岛东风化工有限公司 | 关联销售 | 无机盐产品 | 不超过400 | 64 |
镇宁县红蝶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关联采购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原材料、综合服务 | 不超过5000 | 4945 |
镇宁县红蝶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关联销售 | 公司三废产品 | 不超过70 | 50 |
陕西省紫阳红蝶化工有限公司 | 关联销售 | 碳酸钡 | 不超过400 | 3 |
湖北谷城新和有限公司 | 关联销售 | 碳酸钡 | 不超过650 | 0 |
合计 | 不超过8100 | 6847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青岛红星化工厂
法定代表人:纪成友,注册资本:3872万元,主营业务:化工产品、化工原料制造、销售等,住所:青岛市李沧区四流北路43号。
2、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机械厂
法定代表人:王希宁,注册资本:50万元,主营业务:机械加工制造、安装等,住所:青岛市李沧区四流北路43号。
3、青岛红星化工集团工程机械修理厂
法定代表人:王希宁,注册资本:30万元,主营业务:维修、租赁装载机,叉车租赁,住所:青岛市李沧区四流北路43号。
4、青岛东风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孔国,注册资本:505万元,主营业务:化工产品、化工原料制造、销售,住所:青岛市四方区凯丰路23号。
5、镇宁县红蝶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积极,注册资本:150万元,主营业务:生产、生活服务,咨询服务,重晶石开采、销售,煤炭销售,住所:镇宁自治县丁旗镇。
6、陕西省紫阳红蝶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纪成友,注册资本:780万元,主营业务:化工、建材、矿产品制造、购销;进出口业务,住所:紫阳县向阳镇悬鼓湾。
7、湖北谷城新和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孔国,注册资本:400万元,主营业务:制造、销售:硫酸钡、氟磺酸、硫化钠,住所:谷城县南河镇九里坪村。
(二)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青岛红星化工厂、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机械厂、青岛红星化工集团工程机械修理厂、青岛东风化工有限公司、镇宁县红蝶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紫阳红蝶化工有限公司、湖北谷城新和有限公司与公司均为受同一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市场销售能力或提供的劳务、设备有利于公司稳定日常经营和生产,履约能力强,日常交易中均能按合同规定履行,不易对本公司形成坏账损失。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同上述关联方之间购销交易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由双方定价;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费用”的原则确定价格的特殊服务,由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协商定价。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青岛红星化工厂是产业上下游关系,与其发生的交易属于正常业务往来,并可以避免将青岛红星化工厂这一客户交与公司的竞争对手;公司与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机械厂的交易主要是因为该厂具备十几年公司所处行业特定设备的安装、维修等能力,能够较大提高公司设备保障的技术性、可靠性、经济性;公司与青岛青岛红星化工集团工程机械修理厂的交易主要是因为该厂对于工程机械修理有着专业的服务水平,对特定工程机械和设备的安装、维护、调转等专业性较强的工作有着长期的经验,能够有效保障公司日常生产所需的必备工程机械的正常运转;公司子公司为青岛东风化工有限公司产品提供出口服务,有利于将双方的国外客户资源与优势产品结合,扩展销售领域和利润来源,也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同时,公司与东风化工处于上下游产业链,在经济危机时期,能增加公司的产品销量,定价公允,货款安全;公司与镇宁县红蝶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交易是由于该公司拥有本公司生产产品必需原材料矿山的开采权,能稳定保证本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的数量、质量,价格公允,有利于公司降低生产成本;公司无机盐产品与陕西省紫阳红蝶化工有限公司、湖北谷城新和有限公司的产品处于行业上下游关系,该两公司在各自的行业内拥有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需要公司提供稳定、优质的无机盐产品原料;同时,公司适逢经济危机影响和下游市场需求减缓,有利于公司优化生产和销售,降低库存,实现稳定的资金流转。
上述预计的交易严格遵循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行,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上述预计的交易按程序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上述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的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客观、合理、公允,内容和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行,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需提请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如无特殊情况须回避表决,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六、协议签署情况
已经发生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司与关联方签署了书面协议;尚未发生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司将根据实际发生行为遵照上述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允定价签署书面协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4月7日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股票代码:600367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王磊
住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路8号
通讯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路8号
股份变动性质: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增加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09年4月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6]156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6]156号”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红星发展拥有权益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红星发展(国有)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限制转让情形。
5、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6、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的原因是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无偿划转方式将持有的红星发展股份2000万股(国有股)划转至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红星发展拥有的此次权益变动已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尚未完成股权过户手续。
第一节 释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本报告书中下列用语称为:
青岛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称 青岛市国资委
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称 红星集团
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通集团,受让人
贵州红星发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称 红星发展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 称 本报告书
红星集团和华通集团 称 双方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下转A2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