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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19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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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2009年04月0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227             证券简称:赤 天 化          编号:临2009-11

      转债代码:110227             转债简称:赤化转债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发放现金人民币0.10元(含税);每10股分配比例:发放现金人民币1.00元(含税)。

      ●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0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9元。

      ● 股权登记日:2009年4月10日

      ● 除息日:2009年4月13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4月17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09年3月2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于2009年3月3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进行了公告。

      二、利润分配方案

      1、利润分配方案

      经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本次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公司2008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2、发放年度:2008年度。

      3、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10元。对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个人股东(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9元;对于在中国注册的居民企业(该词语具有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法规及规则下的涵义,以下同),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9元。

      4、对于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即QFII)股东,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照税后金额每股0.09元向股权登记日的在册股东发放现金红利;该类股东如能在本公告后的10 个工作日内向我公司提供相关合法证明文件如:(1)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缴纳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证;(2)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递交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3)该类股东虽为非居民企业,但其本次应获得的红利属于该类股东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证明文件。由本公司核准确认有关股东属于居民企业股东后,则安排不代扣代缴10%企业所得税,并由本公司向相关股东补发相应的现金红利款每股0.01元。如果该类股东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证明文件,则本公司将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QFII 股东的红利所得税。

      5、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自行缴纳。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及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9年4月10日;

      2、除 息 日:2009年4月13日。

      3、红利发放日:2009年4月17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至2009年4月10日下午3:00时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方法

      1、持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持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对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并经登记公司确认后,登记公司即将该投资者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领到现金红利。

      六、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852-2879168、2878518

      传    真:0852-2878874

      七、备查文件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7日

      证券简称:赤 天 化         证券代码:600227         编号:临2009-12

      转债简称:赤化转债         转债代码:110227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

      调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转股价格:6.94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6.84元/股

      ● 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09年4月13日

      根据“赤化转债”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配股、送股或转增股本、增发(不包括可转债转换的股本)、派息等情况引起公司股份变动时,转股价格按下述公式调整:

      设调整前的转股价格为P0,送股率或股份转增率为n,增发新股或配股率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则调整后的转股价格P为:

      (1)派息:P=P0-D

      (2)送股或转增股本:P=P0/(1+n);

      (3)增发新股或配股:P=(P0+Ak)/(1+k);

      (4)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P0-D+Ak)/(1+n+k);

      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将于2009年4月10日实施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从2009年4月13日起,“赤化转债”(110227)转股价格相应由原来的每股人民币6.94元调整为每股人民币6.84元。

      “赤化转债”自2009年4月13日开始恢复转股,转股价格为6.84元。

      特此公告。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