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金额 | 项目进度 | 项目收益情况 |
江苏新海电子制造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 13,838.80 | 截止报告期末项目已累计投资12588.84万元,完成项目进度90.97%,仅剩员工宿舍尚未竣工 | 报告期实现净利润1214.72万元 |
合计 | 13,838.80 | - | - |
6.7 董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8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9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浙天会审〔2009〕1538 号《审计报告》确认,2008 年公司实现净利润 54,575,418.58 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5,457,541.86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933,810.91 元, 2008年末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8,051,687.63 元。
公司以截止2008年12 月31 日总股本15,028万股为基数,拟每10 股分配现金股利0.8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 12,022,400.00元,剩余46,029,287.63 元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以上预案须经公司200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公司前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率 | |
2007年 | 0.00 | 42,835,110.54 | 0.00% |
2006年 | 20,400,000.00 | 28,863,909.50 | 70.68% |
2005年 | 0.00 | 20,994,018.92 | 0.00% |
公司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交易对方或最终控制方 | 被收购资产 | 购买日 | 收购价格 | 自购买日起至本年末为公司贡献的净利润 | 本年初至本年末为公司贡献的净利润(适用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是否为关联交易(如是,说明定价原则) | 定价原则说明 | 所涉及的资产产权是否已全部过户 | 所涉及的债权债务是否已全部转移 | 关联关系 |
新海欧洲有限公司 | UnilightB.V. | 2008年08月15日 | 965.90 | -242.31 | 0.00 | 否 | 是 | 是 | 无 |
7.2 出售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7.1、7.2所涉及事项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的影响。
通过本次收购,公司进一步整合了欧洲的销售渠道,缩短交易链,通过拥有UNILIGHT的稳定客户和渠道,能更有效地扩大本公司产品在欧洲市场的销售。同时也为自主研发适合市场的新产品获得第一手信息,以便通过技术创新来提高出口产品的毛利率。
7.3 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是或否)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 | 0.0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 | 0.00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3,90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 | 1,600.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 | 1,600.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4.74% | |||||
其中: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 | 0.0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 | 0.0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 | 0.0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 | 0.00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600万元,只占净资产的4.74%,且子公司资产良好,均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担保产生潜在风险。 |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7.4.3 2008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黄新华: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_未有违反承诺的情况。_
慈溪市华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未有违反承诺的情况。_
华加锋: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未有违反承诺的情况_。
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 未有违反承诺的情况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 未有违反承诺的情况 |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7.8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7.8.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8.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8.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8.4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 监事会报告
√ 适用 □ 不适用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08 年,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了《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其他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证公司经营的正常进行,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四次监事会,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8 年4月7日在本公司205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07年度财务报告》、《关于决定公司2008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预案》、《关于决定公司2008年度贷款额度的预案》、《关于聘请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关于董事、监事报酬的预案》、《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十项议案。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8年4月23日在本公司205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8年8月15日在本公司205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200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4日在本公司205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2008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08 年,监事会依法列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经理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并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作,决策合理,工作负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股东大会决定的工作;公司董事、经理执行职务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2008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08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募投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变更投向和用途,按照预定计划有序实施。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
公司收购资产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形,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5、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08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未发生需要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6、对外担保情况
2008 年度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7、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08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 | 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
审计报告正文 | |
_中国 杭州_中国注册会计师 _报告日期:2009年4月2日 |
9.2 财务报表
9.2.1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合并 | 母公司 | 合并 | 母公司 |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93,497,970.58 | 45,690,998.94 | 84,619,748.53 | 65,639,190.77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35,606,846.03 | 92,572,214.60 | 89,053,033.73 | 73,989,757.16 |
预付款项 | 17,530,689.68 | 13,611,114.89 | 11,015,887.62 | 6,011,130.89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8,990,465.78 | 56,275,394.32 | 10,213,924.79 | 89,076,123.22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78,958,931.03 | 66,829,292.71 | 131,696,658.06 | 64,270,107.09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42,906.34 | 86,634.00 | 74,393.00 | 41,993.00 |
流动资产合计 | 434,927,809.44 | 275,065,649.46 | 326,673,645.73 | 299,028,302.13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9,000,000.00 | 100,158,922.10 | 13,000,000.00 | 70,222,770.14 |
投资性房地产 | 8,001,292.80 | 8,394,855.72 | ||
固定资产 | 266,480,345.07 | 84,492,388.89 | 266,797,075.21 | 90,701,167.16 |
在建工程 | 119,815,292.96 | 92,507,985.73 | 49,003,474.87 | 29,621,637.21 |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80,256,041.66 | 48,588,022.54 | 80,528,203.87 | 49,589,020.06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78,099.22 | 1,275,086.57 | 1,311,966.52 | 876,194.4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95,531,071.71 | 327,022,405.83 | 419,035,576.19 | 241,010,789.06 |
资产总计 | 930,458,881.15 | 602,088,055.29 | 745,709,221.92 | 540,039,091.19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86,999,492.39 | 150,546,744.84 | 188,798,434.36 | 89,084,681.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3,902,850.86 | 3,624,390.00 | ||
应付票据 | 60,000,000.00 | 40,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115,577,014.83 | 71,908,935.36 | 137,009,449.86 | 108,132,796.02 |
预收款项 | 3,068,600.84 | 2,507,187.25 | 11,983,463.70 | 3,782,391.98 |
(下转A19版)
(上接A17版)
截止2008年12月31日,华加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7,647,472股股份,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5.09%。华加锋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兼任控股子公司宁波新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控股子公司新海柬埔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外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柳荷波女士: 1970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慈溪市鸣鹤中学英语教师、新海投资进出口部部长,2001年1月至2002年12月任宁波新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止2008年12月31日,柳荷波女士直接持有公司2,743,608股股份。柳荷波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除兼任控股子公司新海欧洲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外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孙雪芬女士: 1962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经济师,2001年1月至2002年12月任宁波新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供应部部长,2003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审计部部长。
截止2008年12月31日,孙雪芬女士与黄新华先生为夫妻关系,共同为公司直接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4,549,771股受限股份,通过慈溪市华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7,923,100股受限股份。孙雪芬女士除担任慈溪市华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以外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金树建先生: 1957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级经济师,会计师,曾任慈溪大厦财务科长、宁波新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01年1月至2002年12月任宁波新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03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
截止2008年12月31日,金树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879,525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许钊勇先生: 1958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级经济师,会计师,历任浙江慈溪庵东供销社财会科长,宁波新海打火机制造有限公司财务科长,浙江慈溪市供销联社财务科长,2003年9月至今任宁波广海打火机制造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许钊勇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除担任公司子公司宁波广海打火机制造有限公司董事外未在其他公司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潘亚岚女士: 196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财经学院教授,注册会计师,硕士研究生导师。现担任上市公司大立科技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潘亚岚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潘亚岚女士于2002年4月15日至2002年4月19日参加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共同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学习,并取得了结业证书,证书号为 沪:1172。
张大亮先生:1963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教授,浙江大学营销管理研究所副所长,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中国市场学会理事,浙江现代咨询协会理事,香港公开大学、澳门科技大学兼职教授。担任佑康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新加坡上市公司)非执行董事,佑康控股集团公司独立董事。
张大亮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大亮先生于2008年7月19日至2008年7月22日参加了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学习,并取得了结业证书,证书号为:深交所公司高管(独立董事)培训学(02285)号。
黄华新先生:1959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浙江大学人文学院副院长,浙江大学科技与文化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全国优秀教师,浙江省教学名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黄华新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黄华新先生于2009年2月28日至2009年3月3日参加了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并取得结业证书,证书号为:深交所公司高管(独立董事)培训字(02865)号。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 新海股份 公告编号:2009-006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4月2日在本公司205会议室召开,应到、实到监事三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杨继芬女士主持,审议了通知中所列议题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0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年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08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08 年年度报告》。
三、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四、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08年度财务报告》。
五、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决定公司2009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预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同意公司在此额度内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并具体实施:
公司向宁波新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额度为7000万元;
公司向宁波广海打火机制造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额度为3000万元;
公司向江苏新海电子制造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额度为3000万元;
公司向上海富凯电子制造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额度为2000万元;
公司授权新海欧洲有限公司向UNILIGHT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额度为850万欧元。
六、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决定公司2009年度贷款额度的预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同意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在2009年度内向银行贷款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并同意公司在此额度内借款并签署合同文件。
七、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工作认真、严谨,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鉴此,同意继续聘请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9年度的审计机构。
八、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0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浙天会审〔2009〕1538号《审计报告》确认,2008 年公司实现净利润54,575,418.58 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5,457,541.86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933,810.91元,2008年末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8,051,687.63元。
公司以截止2008年12 月31 日总股本15,028万股为基数,拟每10 股分配现金股利0.8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12,022,400.0元,剩余46,029,287.63元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九、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预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决议,提名黄新华先生、华加锋先生、柳荷波女士、孙雪芬女士、金树建先生、许钊勇先生、潘亚岚女士、张大亮先生、黄华新先生9人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潘亚岚女士、张大亮先生、黄华新先生3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十、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预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名。公司监事会拟推荐杨继芬女士、徐建亚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十一、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章程修正案》。
十二、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薪酬的预案》。
为了最大限度地调动董事、监事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为公司和中小投资者服务,公司2009年度支付给董事、监事的薪酬(税前)的具体标准如下:
董事长:22万元;副董事长:16万元;其他非独立董事:12万元;独立董事:4万元;监事会主席:8万元;职工代表监事:8万元;其他监事:6万元。
十三、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0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十四、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上述议案中除第十三项外均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董事会拟于2009 年5月6日(星期三)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十二项议案。
特此公告!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九年四月七日
附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杨继芬女士:1958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经济师,曾任宁波新海打火机制造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宁波新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03年1月至今2007年6月任本公司会计核算部副部长,2007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资金管理部部长兼监事会主席。
截止2008年12月31日,杨继芬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124,173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徐建亚女士:1959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经济师,曾任职于慈溪市粮油食品出口公司、宁波新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01年1月至2002年12月任宁波新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会计,2003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会计核算部会计兼监事。
截止2008年12月31日,徐建亚女士直接持有公司857,869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新海股份 公告编号:2009-007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3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2月12日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10.22元。截至2007年2月16日,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173,740,000.00元,坐扣尚未支付的承销费、保荐费等相关费用9,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64,74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2月16日汇入中国银行慈溪支行本公司人民币账户(账号817063562908092001)。另扣减审核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3,059,500.00元后,本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净额为161,680,5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由其出具浙天会验〔2007〕第19号《验资报告》。
(二)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90,124,107.83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57,081,967.83元,支付土地出让金33,042,140.00元。
(2) 根据2007年4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07年5月9日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以及2007年10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07年11月8日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净额42,804,800.00元。
(3)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07年度累计利息收入806,601.70元,手续费支出2,095.17元。
截至2007年12月31日,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9,556,098.70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 如本报告一(二)1(2)项之所述,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净额42,804,800.00元,本期公司已将该等资金全部划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70,187,454.43元,均系固定资产投资。
(3)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08年度累计利息收入229,552.84元,手续费支出327.50元。
综上,截至2008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402,669.61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业经2007年4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07年5月9日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从2007年4月14日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慈溪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慈溪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慈溪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中国银行慈溪支行 | 817063562908092001 | 募集资金专户 | 220,173.06 |
中国农业银行慈溪支行 | 39502001040016629 | 募集资金专户 | 1,493,936.10 |
中国工商银行慈溪支行 | 3901300019000074599 | 募集资金专户 | 188,560.45 |
3901300029000015709 | 募集资金专户 | 500,000.00 | |
合 计 | 2,402,669.61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有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净额42,804,800.00元,本期公司已将该等资金全部划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公司本期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内容的变更情况。
(二) 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根据2007年7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杭州湾新区征地和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址的议案》,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6亿只塑料电子打火机生产线项目、年产4000万只点火枪生产线项目和年产1000副精密模具生产线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原计划的慈溪市慈东工业区B41、B43号地块变更为杭州湾新区内。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对上述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和内容均不产生影响。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四月七日
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08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6,168.0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018.7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031.1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
年产3.6亿只塑料电子打火机生产线项目 | 否 | 8,700.00 | 未变更 | 8,332.00 | 2,279.94 | 7,521.99 | -810.01 | 90.28 | 2009.03[注] | — | 未投产 | 否 |
年产4000万只点火枪生产线项目 | 否 | 4,180.00 | 未变更 | 3,780.00 | 2,881.46 | 3,987.72 | 207.72 | 105.50 | 2009.03[注] | — | 未投产 | 否 |
年产1000副精密模具生产线项目 | 否 | 4,820.00 | 未变更 | 8,050.00 | 1,857.35 | 4,521.45 | -3,528.55 | 56.17 | 2009.05[注] | — | 未投产 | 否 |
合计 | 17,700.00[注] | 20,162.00 | 7,018.75 | 16,031.16 | -4,130.84 | 79.51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四(二)之说明 | |||||||||||
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以流动资金归还募集资金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二)之说明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的预案,公司在考虑了当前市场形势以及行业经济环境影响等因素后,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规模,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变更为17,700.00万元,比原承诺(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8,810.00万元减少1,110.00万元,其中:年产3.6亿只塑料电子打火机生产线项目投资总额8,700.00万元,年产4000万只点火枪生产线项目4,180.00万元,年产1000副精密模具生产线项目4,820.00万元。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1,531.95万元以及原承诺投入的配套流动资金3,043.00万元均由公司自筹解决。上述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调整后的承诺投资额,截至2008年12月31日,三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投入进度分别为86.50%、95.40%和93.81%,目前该等投资项目已进入最终调试运行阶段,将先后于2009年3月和5月前竣工投产。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新海股份 公告编号:2009-009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09年度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09年3月19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经与会职工代表的认真审议,选举孙昌龙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与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九年四月七日
附:职工监事简历
孙昌龙先生:1947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在南京军区部队服役,历任战士、文书、干事、协理员、政治教导员,期间在南京大学党政干部专修班学习(不脱产),转业在浙江慈溪市卫生局任人事科科长、局党委委员,2003年1月至2006年12月任本公司党支部书记兼监事,2006年至今任本公司党总支书记兼监事。
孙昌龙先生与实际控制人孙雪芬女士为兄妹关系,未在其他公司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新海股份 公告编号:2009-010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投资规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议案》,议案中募集资金用途如下: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于以下三个项目,按轻重缓急顺序排列如下:
1、年产3.6亿只塑料电子打火机技改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人民币9,368.00万元。
2、年产1,000副精密模具技改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人民币8,305.00万元。
3、年产4,000万只点火枪技改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人民币4,180.00万元。
4、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按以上顺序投入,如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实际净额投资以上项目出现不足,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如募集资金实际净额投资以上项目有剩余,则剩余资金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上述三个项目预计投资总额21,85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入18,810万元(年产3.6亿只塑料电子打火机技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7,550万元、年产1,000副精密模具技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7,780万元、年产4,000万只点火枪技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3,480万元),配套流动资金3,043万元,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对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和运用计划作了公告,详见2007年2月1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新海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32 号文核准,公司共计公开发行1,7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价格为10.22元,扣除发行费用等,募集资金净额为16,168.05 万元。相较于预计的募集资金总额,公司仍需自筹资金5,684.95万元。
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及行业经济环境的影响,公司放缓了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进度,本着厉行节约、市场导向的原则,截止2008年12月31日,三个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6,031万元。预计至2009年5月底募集资金项目可以全部竣工,固定资产将累计投入17,700万元左右(公司以自有资金补充1,500万元左右),较原计划节约1,100万元左右。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需要,董事会拟适度调整三个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其中:
年产3.6亿只塑料电子打火机技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8,700万元左右,比原计划增加1,150万元左右;
年产1,000副精密模具技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4,820万元左右,比原计划减少2,960万元左右;
年产4,000万只点火枪技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4,180万元,比原计划增加700万元左右。
调整原因为: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2005年编制的,募集资金到2007年2月才到账,时间跨度较长,公司于2007年变更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地点,增加了土地方面的投资,项目实施与前期预算产生了部分差异,致使年产3.6亿只打火机和4000万只点火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预算增加;
2)公司对项目所需生产场地在原设计基础上进行了优化,适度调整了三个项目的布局,最大限度地利用生产场地,模具项目需要的生产场地已经可以得到满足,使得模具项目的土建规模有所减少;
3)公司在项目备案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始施工建设之前,根据实际生产需要,已经逐步投资了1,002.38万元购置了模具设备,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小于投资项目需要的金额,公司将募集资金优先使用于土建工程和打火机、点火枪项目的设备购置,用自有资金购置的模具设备,未列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核算;由于新购置设备技术水平高,生产出的模具的使用寿命提高,模具生产能力已经达到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水平,因此减少了用募集资金购置模具设备的投资规模。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规模的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通过,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保荐机构出具的保荐意见如下:
国元证券认为,新海股份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的适当调整,是根据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作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此,国元证券对新海股份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的事项无异议。
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元证券对新海股份2008年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新海股份 公告编号:2009-011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08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09年4 月16 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 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08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黄新华先生、总经理华加锋先生、独立董事潘亚岚女士、财务总监金树建先生、董事会秘书孙宁薇女士、保荐代表人傅贤江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