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销售机构提出固定日期和固定金额的扣款和申购申请,由指定销售机构在约定扣款日为投资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交易方式。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符合华夏全球基金、华夏行业基金、华夏希望基金基金合同要求的所有投资者。
二、开办时间
自2009年4月7日起。
三、销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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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销售机构中,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暂不开办华夏全球基金、华夏希望基金定期定额业务,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暂不开办华夏行业基金定期定额业务,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暂不开办华夏希望基金定期定额业务。
各销售机构开始办理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时间、网点等信息,请参照各销售机构的规定。若增加新的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四、申请方式
投资者应按照销售机构的规定办理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请。
五、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最低扣款金额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目前,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规定的每月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200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规定的每月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300元;上述其余销售机构规定的每月最低扣款金额均为人民币500元。
六、扣款日期
1、投资者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
2、如果在约定的扣款日前投资者开办定期定额业务的申请得到成功确认,则首次扣款日为当月,否则为次月。
七、扣款方式
1、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如因投资者提交变更、解约等申请而使扣款信息与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约定信息不符或基金管理人发布暂停定期定额业务公告等情况,则此次扣款不成功。
2、投资者需指定一个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
3、如投资者账户余额不足的,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规定。
八、申购费率
如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遵照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中相关规定执行。
经与相关销售机构协商,自2009年4月7日起,华夏全球基金、华夏行业基金、华夏希望基金将参加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活动安排请按照本公司已发布的相关公告执行。
九、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起查询华夏行业基金、华夏希望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确认情况,自T+3工作日起查询华夏全球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确认情况。
十、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每月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或终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等,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规定。
十一、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业务销售机构
投资者可通过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查询《华夏基金旗下基金定期定额开通状况一览表》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情况的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九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