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特别报道
  • 4:金融·证券
  • 5:金融·证券
  • 6:观点评论
  • 7:时事·海外
  • 8:信息披露
  • A1:市场
  • A2:基金
  • A3:货币债券
  • A4:期货
  • A5:钱沿
  • A6:行业·个股
  • A7:热点·博客
  • A8:理财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中小企业板
  • B4:产业·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上证研究院·金融广角镜
  • B7:上证商学院
  • B8:地产投资
  • C1:披 露
  • C3:数据
  • C4:信息披露
  • C5:信息披露
  • C6:信息披露
  • C7:信息披露
  • C8:信息披露
  • C9:信息披露
  • C10:信息披露
  • C11:信息披露
  • C12:信息披露
  • C13:信息披露
  • C14:信息披露
  • C15:信息披露
  • C16:信息披露
  • C17:信息披露
  • C18:信息披露
  • C20:信息披露
  • C21:信息披露
  • C22:信息披露
  • C23:信息披露
  • C24:信息披露
  • C25:信息披露
  • C26:信息披露
  • C27:信息披露
  • C28:信息披露
  • C30:信息披露
  • C31:信息披露
  • C32:信息披露
  • C33:信息披露
  • C34:信息披露
  • C35:信息披露
  • C36:信息披露
  • C37:信息披露
  • C38:信息披露
  • C39:信息披露
  • C40:信息披露
  •  
      2009 4 8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1版:头版
    下一版  
    pdf
     
     
     
      | 1版:头版
    ST百花拉开一季报披露帷幕 净利润同比增26.88%
    保监会五箭齐发 险资投资渠道全面拓宽
    全球迎来密集议息期 日本宣布维持利率不变
    宋丽萍:以平常心理性对待创业板推出
    版面导读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66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保监会五箭齐发 险资投资渠道全面拓宽
    2009年04月0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黄蕾

      保险公司只要符合偿付能力标准就可直接入市

      ⊙本报记者 黄蕾

      

      昨日晚间,保监会在其官方网站挂出五个有关保险资金投资渠道调整的新方案,其中明确偿付能力达到标准的公司可以直接投资股票。

      这五个文件包括:关于增加保险机构债券投资品种的通知、关于规范保险机构股票投资业务的通知、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的通知、关于印发《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产品设立指引》的通知、关于加强资产管理能力建设的通知。

      根据通知内容来看,这次增加的债券投资品种主要包括:增加财政部代理发行、代办兑付的地方政府债券;增加境内市场发行的中期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大型国有企业在香港市场发行的债券、可转换债券等无担保债券。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债和企业债当中的无担保品种没有被列入放开领域。

      保险公司投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也将全面展开。通知规定,满足最近两个年度偿付能力充足率保持在120%以上等相应条件的保险公司可开展此项投资。其中,寿险公司可投资的比例不超过上季末总资产的6%,财险公司不超过上季末总资产的4%。

      至于备受关注的保险公司直接投资股票“游戏规则”也在上述通知中被明确: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150%以上的,可以按照规定,正常开展股票投资,偿付能力充足率连续四个季度处于100%到150%之间的,应当调整股票投资策略,偿付能力充足率连续两个季度低于100%的,不得增加股票投资,并及时报告市场风险,采取有效应对和控制措施。

      保监会今后对保险公司股票投资的监管将从“审批制”转为“备案制”,通知的出台将给有能力的保险公司提供更多施展空间。因为原来只有下设资产管理公司的保险公司才能直接投资股票,如今,只要符合标准的中小保险公司就可以直接入市。

      尽管投资渠道集中放开,但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五个有关保险资金投资渠道调整的新方案中,均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有所要求,一些没有符合偿付能力标准的保险机构仍将被拦在门槛之外。投资渠道挂钩偿付能力是我国保险业今年开始实行分类监管的一项关键内容。

      更多报道详见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