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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版:财经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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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版:财经要闻
    继续反弹 经济有望在二季度好转
    深交所要求会员单位
    准备好开展现金选择权业务
    新医改第一步:投8500亿,三年内主攻五项改革
    新医改启动为经济发展注入动力
    朱青:
    增加政府投入不会挤出社会资本
    中注协提出四项措施
    指导行业应对金融危机
    上海证监局加强监管辖区证券投资咨询机构
    世界银行发布最新报告认为 中国经济有望今年开始复苏
    交易公告
    国资委发文 央企职工董事履职获保障
    三月出口数据料持续趋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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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交所要求会员单位准备好开展现金选择权业务
    2009年04月0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黄金滔
      ⊙本报记者 黄金滔

      

      随着上市公司吸收合并、重大资产重组等业务的发展,由第三方向上市公司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的业务日趋增多。为了确保现金选择权业务的顺利进行,深交所7日向会员单位发出通知,要求其做好现金选择权业务实施准备工作。

      所谓现金选择权,是指当上市公司拟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吸收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时,相关股东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在规定期限内将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出售给第三方的权利。

      深交所要求,各会员单位认真学习《现金选择权投资者业务操作指南》,熟悉并掌握现金选择权业务,确保其柜台系统能正常接收投资者现金选择权相关申报,其他交易方式的委托申报系统尽量能支持该项业务。

      同时,深交所要求各会员单位在营业部(包括网站和交易系统)显著位置提示投资者现金选择权业务事宜,做好投资者服务工作。

      此外,深交所通知明确,如果出现对申请现金选择权申报失败的委托,各会员单位应及时通知投资者。

      记者了解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选择权业务指引》,上市公司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向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申报服务:(一)通过手工方式申报;(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报。